內蒙古經貿外語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內蒙古經貿外語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教育廳的相關政策法規和檔案的要求,為確保我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一、基本情況

  (一)學院全稱:內蒙古經貿外語職業學院

  (二)院校程式碼:14051(國標程式碼) 報考程式碼:E21(內蒙古自治區)

  (二)學院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呼哈路 郵編:010070

  (三)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四)辦學性質: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院。

  (五)學制:三年

  (六)外語語種:不限(受師資等辦學條件所限,入學後外語只開設英語教學,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報考。)

  (七)學院簡介:內蒙古經貿外語職業學院是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內政發[2006]119號檔案)、教育部備案的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二、錄取批次

  我院所有錄取批次均安排在高職高專(專科)批次。

  三、收費標準

  按照自治區物價部門審批的標準執行。

  四、錄取規則

  (一)錄取原則

  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式,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成績為依據,承認各省政策性分數照顧,德智體全面衡量,根據考生填報志願,按各省區招生錄取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內蒙古錄取新生,按專業志願清方式進行,即投檔考生按專業志願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二)錄取專業要求與照顧政策

  1、航空服務專業要求容貌端莊、身體健康、身材勻稱;女,身高162-174CM,男,身高172-185CM,矯正視力達4.8以上,無胎記、紋身、色覺、嗅覺正常,行走無明顯內外八字,面部、頸部、手部等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肝功能正常,無精神病史、無各類慢性疾病等,無犯罪史、無嚴重違紀史,綜合素質強,有較強的`普通話基礎和語言表達能力,熱愛民航事業。

  2、照顧政策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五、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內蒙古經貿外語職業學院,普通高等學校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六:聯絡辦法

  聯絡人及電話:張老師 138 4815 2950、劉老師 135 1100 9231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網 址:http://www.nmgj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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