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洲里俄語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滿洲里俄語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以及《20xx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制定滿洲里俄語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第二、 滿洲里俄語職業學院是20xx年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備案的一所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坐落於中國最大的陸路口岸——滿洲里市,20xx年正式招收國家計劃內高職專科學生。現開設應用俄語、國際經濟與貿易、旅遊管理、酒店管理、涉外旅遊、報關與國際貨運、金融管理與實務、藝術設計、傢俱設計、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等專業。
第三、院校基本資訊
院校名稱:滿洲里俄語職業學院
學院程式碼:14285 院校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辦學層次:高職高專 學制:三年
招生計劃:招生計劃以內蒙古自治區招生考試中心公佈的招生計劃為準
收費標準: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物價部門審定標準執行。即:普通文、理科學費為4000元/學年,藝術、汽修類5000元/學年;住宿費:1000元/學年;
第四、錄取規則:
1、我院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式”,以高考成績為依據,德智體全面考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
2、我院藝術類考生,錄取參考全區統一加試成績,不實行校考。
3、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自治區招生部門的有關規定加分提檔錄取。
4、一志願生源不足,可接受非第一志願考生,志願間不設分數級差。
5、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方法:按照“專業志願清”的原則進行,即投檔考生按專業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服從專業調劑者,將安排到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凡考生在填報志願時未明確表示服從專業調劑者,視為不服從專業調劑。
6、外語:不限,但因師資力量只開設英語、俄語。
7、不限定男女比例,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8、錄取模式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端錄取。錄取結果透過特快專遞向新生髮放錄取通知書。
9、學院成立招生監察領導小組,負責招生監察工作。
10嚴格遵守招生錄取原則,杜絕和防止錄取過程中的舞弊行為,對違反錄取原則和招生工作紀律的人和事,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11、新生入學後按規定進行健康復查,對複查後不能進行正常學習的,或被查出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的,按學籍管理等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辦學地點:內蒙古滿洲里市華埠大街1號萬達廣場對面
招生辦聯絡電話:
電子郵件:
學院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