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合肥通用職業技術學院的招生章程
關於合肥通用職業技術學院的招生章程
合肥通用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一、學校全稱:合肥通用職業技術學院
二、辦學層次:高職
三、辦學型別:公辦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四、辦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長江西路888號
五、錄取規則及要求:
1、依據教育部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新生。
2、錄取專業時,根據考生的專業志願,按進檔考生的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優先滿足考生的第一專業志願。第一專業志願確實無法滿足的,錄取進第二專業志願。若所有專業志願均無法滿足,凡服從專業調劑的',將由學校調劑到相應專業。高考總分(含加分)無法滿足所有填報的專業志願,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3、各專業對單科成績、外語語種沒有特別要求。
4、各專業對男女生無比例限制。
5、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六、頒發證書: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合肥通用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
七、學費標準:按照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教育廳核准的標準執行。收費標準如有變更,以安徽省物價部門核准的最新收費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