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警官職業學院招生章程的總結

山西警官職業學院招生章程的總結

  一、學院成立以院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的日常事務;成立以院紀檢部門負責人為組長,有關部門領導參加的招生工作紀檢組,負責監察招生錄取全過程,並接受社會監督。

  二、學院錄取以全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全面衡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對於所報專業已滿且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如第一志願生源不足時,可錄取非第一志願的考生。對口升學考生錄取按志願、按分數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如第一志願生源不足,可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

  三、根據教育部檔案精神,我院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有關加分和優先錄取的規定,分數相同時優先錄取加分考生。

  四、專業要求:

  1、考生體檢,學院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同時要求考生身體健康,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徵和缺陷(如唇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麻等),無紋身,無各種殘疾,直系親屬無精神病史。

  2、報考我院刑事執行專業的考生,原則上要求男生身高在170釐米、女生身高在160釐米以上,裸眼視力在4.8以上。

  五、外語要求:根據我院現有條件,外語語種只提供英語教學。

  收費標準:嚴格執行省物價局批准的收費標準。

  獎學金、貸款、勤工助學:學院為學生開設多項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等專案。此外,學院針對學生個人開設個人獎學專案。學院建有完善的助學體系,設有國家助學金等助學專案。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後可以透過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參加勤工助學工作、申請各類助學金和困難補助等多種形式獲得經濟幫助。

  學歷證書頒發:山西警官職業學院(高職)畢業證書。

  其他:新生入校後,學院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檔案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體複查,凡不符合招生規定或有舞弊行為的學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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