錫林郭勒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錫林郭勒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錫林郭勒職業學院榮獲自治區“五一”勞動獎狀,實現了校企合作的創新,不斷加大內引外聯工作力度,八省區蒙古語標準音培訓測試站等10個教科研中心及站點,在綜合辦學能力取得顯著效果的同時社會聲譽也持續提升,經濟管理系,學院已經成長為以民族職業教育為特色,透過“3+2”“2+3”等模式,結構,機電實驗實訓中心,緊緊圍繞教育教學這一中心,學院還在區內外 90多家企事業單位,分別與日本國新瀉產業大學,建築面積13萬m2,質量,增加了畢業生的就業機會,走出了一條質量,中職,教學培訓,南京化工學院,供用電技術,行署授予“民族團結進步先進集體.

  一、學院簡介:

  錫林郭勒職業學院是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國家教育部備案的公辦綜合類高等職業院校,隸屬錫林郭勒盟行署。學院位於素有“草原明珠”之稱的錫林浩特市,佔地面積41.5萬平方米,建築面積14萬平方米,擁有配套齊全的.教學、實驗、實訓及學習、生活設施。教職工近900人,其中副高階以上職稱286人,“雙師型”教師106人,研究生及在讀研究生80人。學院不斷改善辦學條件,最佳化辦學環境,在盟委、行署的大力支援下,佔地1370畝的新校區建設已進入尾聲,2018年9月實施整體搬遷。

  二、國標程式碼:12677;

  三、報考程式碼:785(內蒙古自治區)

  四、辦學型別: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五、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六、外語語種:除英語教育專業限英語考生外,其他專業不限(受師資等辦學條件所限,入學後外語只開設英語教學,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報考)。

  七、辦學宗旨:堅持“特色辦學,質量立校,內涵發展”的原則,堅持國家制定的高等院校的辦學標準,遵循高等職業教育發展規律,圍繞全盟產業結構調整,準確把握辦學定位,不斷最佳化專業結構,以就業為導向,以服務地方經濟為重點、立足當地、輻射周邊、面向企業、外聯國際,根據市場需求設定專業,以信譽求生存、以就業促發展,努力培養高技能型人才,把學院建設成為在內蒙古地區有一定影響,在其他少數民族地區有較強示範作用的現代化高等院校。

  八、就業渠道:學院實行“學校推薦、自主擇業、雙向選擇”的畢業生就業機制,為拓寬畢業生就業渠道,我院在北京、上海、天津、廣州、深圳、寧波、東莞等經濟發達城市與多家用人單位建立了長期、穩定、誠信的協作關係,實行訂單式培養,學生入學就可簽定就業合同或就業意向。

  九、院內系、校設定:醫學院、機械與電力工程學院、齊·寶力高馬頭琴學院、師範教育系、經濟管理系、草原生態與畜牧獸醫系、資訊科技工程系、蒙古語言文化與藝術系、體育系、繼續教育學院、電視大學、民族中等專業學校十二個教學單位。

  十、專業設定:2018年招生專業有護理(高階護理)、助產、醫藥營銷、康復治療技術、初等教育、學前教育、英語教育(幼教方向)、電廠裝置執行與維護、煤炭深加工與利用(煤化工工藝)、風力發電裝置及電網自動化、採礦工程技術、礦物加工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自動化)、汽車運用技術、計算機資訊管理(電子資訊化)、計算機網路技術、軟體技術、畜牧獸醫(畜牧、獸醫、寵物診療)、園林技術、生物技術及應用、水土保持(生態保護)、食品加工技術(乳品加工)、會計(會計電算化)、經濟管理、物流管理、導遊(旅遊與酒店管理)、主持與播音(蒙古標準語)、音樂教育(馬頭琴方向,聲樂、舞蹈方向)、動漫設計與製作(遊戲軟體開發)、廣告設計與製作、體育教育、民族傳統體育32個專業。

  十一、錄取規則:

  (一)錄取原則

  按照“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以考生所報志願為依據,依照考生成績擇優錄取,認真落實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各項政策、措施。

  (二)專業錄取原則

  區內錄取時,採取“專業志願清”的方式錄取,即投檔考生按專業志願由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願考生錄取結束後,開始錄取第二志願考生,以此類推。

  (三)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美術類考生需參加自治區美術類專業統考並且成績合格,音樂類考生參加任何同類院校專業課考試並且成績合格即可(即承認其它院校藝術類專業課考試成績),錄取時依照考生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十二、體檢標準: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的有關規定。

  十三、獎助措施:學院為鼓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實行獎勵助學制度,併為特困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學院地址:內蒙古錫林浩特市那達慕大街122號

  郵編:026000

  聯絡電話:0479—8269414(傳真)8263433

  網址:www.xlglvc.cn

  E-mail:[email protected]

  諮詢機構:錫林郭勒職業學院招生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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