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的安全保證書範文

駕駛員的安全保證書範文

  為確保接送學生期間的交通安全,為創造良好的'道路和校園交通安全環境,按照仙桃市綜治委和郭河鎮人民政府的檔案精神,每個機動車駕駛員必須保證做到:

  一、認真學習、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試行)》,確保交通安全萬無一失。

  二、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出行時嚴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門釋出的相關通告,做到文明行車、安全駕駛。

  三、經常對車輛進行檢查,凡發現安全效能不合格的,要立即停駛修復,做好車輛的維修保養工作,保持車況良好,車輛有故障絕不上路行駛,堅持出車“三檢”制度,確保不出機械事故。

  四、杜絕酒後開車、疲勞駕駛、超載、強行超車和超速行駛等嚴重違法現象發生。做到不開故障車,不開霸道車,服從交通指揮,確保安全,確保2009——2010學年不發生任何交通違法行為。

  五、服從學校校車整治領導小組的管理,遵守學校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自覺按交通標誌、標線行駛停放,注意避讓騎車人和行人。

  為自己、家人和他人的幸福,建立和諧社會從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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