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防火安全的保證書

初中生防火安全的保證書

  按照化學學院xx年關於安全防火工作的要求,為防止火災發生,保證廣大研究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做好研究生宿舍和實驗室防火安全工作,學院要求每位研究生做出以下保證:

  1. 堅決杜絕在寢室使用熱得快、電飯煲等電熱器具,不在寢室內使用明火,燃燭看書,不在寢室內吸菸。

  2. 不在寢室走廊、廁所燒廢紙雜物,不將火種倒入或扔進垃圾道內。

  3. 不私接電源,電器裝置發生故障時,及時報告,不得私自拆修。

  4. 離開寢室時隨手關燈,檯燈不要靠近枕頭和被褥,不存放酒精等危險品。

  5. 愛護樓內的'消防設施,不隨便動用消防裝置和滅火器材,發現火災迅速撥打火警電話119。

  6. 研究生在實驗室進行試實驗工作時應自覺遵守執行學校的防火"六不準、班後防火五不走"制度,嚴格按本實驗室的具體要求進行實驗操作(絕對禁止使用明火做實驗的絕對不能使用明火),嚴禁在實驗室使用電爐類電器取暖。

  保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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