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邀請函的結構寫法

會議邀請函的結構寫法

  1.標題

  由會議名稱和“邀請函”組成,一般可不寫主辦機關名稱和“關於舉辦”的字樣。“邀請函”三字是完整的`文種名稱,與公文中的“函”是兩種不同的文種,因此不宜拆開寫成“關於邀請出席***會議的函”。

  2.稱呼

  邀請函的邀請物件一般有三種:

  (1)傳送到單位的邀請函,單位名稱。由於邀請函是一種禮儀性文書,稱呼中要用單稱的寫法,不宜統稱,以示禮貌和尊重。

  (2)邀請函直接發給個人的,應當寫個人姓名,前面加上“尊敬的”敬語詞,字尾“先生”、“女士”、“同志”等。

  (3)網上或報刊上公開發布的邀請函,由於物件不確定,可省略稱呼,或以“敬啟者”統稱。

  3.正文

  正文應逐項載明具體內容。開頭部分寫明舉辦會議的背景和目的,用“特邀請您出席(列席)”照應稱呼,再用過渡句轉入下文;主體部分可採用序號加小標題的形式寫明具體事項;最後寫明聯絡聯絡資訊和聯絡方式。結尾處也可寫“此致”,再換行頂格寫“敬禮”,亦可省略。

  4.落款

  因邀請函的標題一般不標註主辦單位名稱,因此落款處應當署主辦單位名稱並蓋章。

  5.邀請時間

  寫明具體的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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