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辯論賽的流程及細則

關於辯論賽的流程及細則

  辯論賽也叫論辯賽,還叫做辯論會。它在形式上是參賽雙方就某一問題進行辯論的一種競賽活動,實際上是圍繞辯論的問題而展開的一種相關知識的競賽。下面,小編為大家分享關於辯論賽的流程及細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辯論賽流程

  1、正方一辯陳述立論(3分鐘)

  2、反方一辯陳述立論(3分鐘)

  3、正方二辯選擇反方二辯或三辯進行一對一攻辯(1分30秒)

  4、反方二辯選擇正方二辯或三辯進行一對一攻辯(1分30秒)

  5、正方三辯選擇反方二辯或三辯進行一對一攻辯(1分30秒)

  6、反方三辯選擇正方二辯或三辯進行一對一攻辯(1分30秒)

  7、正方一辯進行攻辯小結(1分30秒)

  8、反方一辯進行攻辯小結(1分30秒)

  9、自由辯論(雙方各5分鐘)

  10、反方四辯總結陳詞(4分鐘)

  11、正方四辯總結陳詞(4分鐘)

  12、觀眾提問(雙方各回答兩個觀眾提問,每個問題1分30秒)

  辯論賽細則

  1、時間提示。辯論中,每方使用時間剩餘30秒時,計時員以黃牌提醒。用時滿時以出示紅牌終止發言,發言辯手必須停止發言,否則作違規處理。

  2、陳詞。闡述證據確鑿充分,引用適當。

  3、開篇立論。立論要求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邏輯清晰,言簡意賅。

  4、攻辯。

  (1)攻辯由正方二辯開始,正反方交替進行。

  (2)正反方二、三辯參加攻辯。正反方一辯作攻辯小結。正反方二、三辯各有且必須有一次作為攻方,辯方由攻方任意指定,不受次數限制。攻辯雙方必須單獨完本輪攻辯,不得中途更替。

  (3)攻辯雙方必須正面回答對方問題,提問和問答都要簡潔明確。重複提問和迴避問題均要被扣分。每輪攻辯中被攻的一方不得反問,否則扣分。不得以提問影響對方答辯完整性,不得以長時間答辯阻止對方提問。主持人有權終止一方超時的提問或答辯。

  (4)正反方選手站立完成第一輪攻辯階段。攻辯雙方任意一方落座視為完成本方攻辯,對方選手在限制時間內任意發揮(陳詞或繼續發問)。

  (5)每一輪攻辯階段為1分30秒,攻辯雙方各自不做時間設定,時間剩餘30秒時,以黃牌提示,用時滿時,出示紅牌終止發言。

  (6)四輪攻辯階段完畢,先由正方一辯作攻辯小結再由反方一辯為本隊作攻辯小結,限時1分30秒。正反雙方的攻辯小結要針對攻辯階段的態勢及涉及內容,嚴禁脫離比賽實際狀況的背稿。

  5、自由辯論。這一輪辯論,正反方辯手自動輪流發言,先有正方任何一名隊員起立發言,發言辯手落座為發言結束即為另一方發言開始的計時標誌,另一方辯手必須緊接著發言,若有間隙,累積時照常進行。同一方辯手的發言次序不限。如果一方時間已經用完,另一方可以繼續發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棄發言。自由辯論提倡積極交鋒,對重要問題迴避交鋒兩次以上的一方扣分,對於對方已經明確回答的問題仍然糾纏不放的,適當扣分。

  6、結辯。辯論雙方應針對辯論會整體形式進行總結陳詞,脫離實際,背誦事先準備的稿件,適當扣分。

  7、觀眾提問。一個問題的回答時間不超過1分30秒,如一位辯手的回答用時未滿,其他辯手可以補充。(各隊辯手辯論中可將資料集中在自制卡片上,發言時以備參考,但不能宣讀事先已擬好的稿件或展示預先準備好的圖表或字板,在自由辯論時隊員可以相互提供發言線索。)

  基本概念

  辯論賽的核心詞彙就為一個“辯”字,也正如這個辯,中間一個“言”,兩邊各自一個“辛”,雙方的辯手都是勢均力敵,每一方都有自己的論點和論據,雙方的觀點都不能完全主觀地評判誰對誰錯,二者都有道理,雙方的辯手就憑藉自己的能言善辯,憑藉自己的思維能力和相關知識,爭取這場辯論賽的勝利。賽後評委依據辯論賽的評分標準進行打分,決定勝負。

  技巧

  借力打力

  武俠小說中有一招數,名叫“借力打力”,是說內力深厚的人,可以借對方攻擊之力反擊對方,這種方法也可以運用到論辯中來。

  移花接木

  剔除對方論據中存在缺陷的部分,換上於我方有利的觀點或材料,往往可以收到“四兩撥千斤”的奇效,把這一技法喻名為“移花接木”。

  順水推舟

  表面上認同對方觀點,順應對方的邏輯進行推導,並在推導中根據我方需要,設定某些符合情理的障礙,使對方觀點在所增設的條件下不能成立,或得出與對方觀點截然相反的結論。

  正本清源

  所謂正本清源,本文取其比喻義而言,就是指出對方論據與論題的關聯不緊或者背道而馳,從根本上矯正對方論據的立足點,把它拉入我方“勢力範圍”,使其恰好為我方觀點服務,較之正向推理的“順水推舟”法,這種技法恰是反其思路而行之。

  釜底抽薪

  刁鑽的選擇性提問,是許多辯手慣用的進攻招式之一,通常,這種提問是有預謀的,它能置人於“二難”境地,無論對方作哪種選擇都於己不利,對付這種提問的一個具體技法是,從對方的選擇性提問中,抽出一個預設選項進行強有力的反詰,從根本上挫敗對方的銳氣,這種技法就是釜底抽薪。

  攻其要害

  在辯論中常常會出現這樣的情況:雙方糾纏在一些細枝末節的問題、例子或表達上爭論不休,結果,看上去辯得很熱鬧,實際上已離題萬里,這是辯論的大忌,一個重要的技巧就是要在對方一辯、二辯陳詞後,迅速地判明對方立論中的要害問題,從而抓住這一問題,一攻到底,以便從理論上徹底地擊敗對方。

  利用矛盾

  由於辯論雙方各由四位隊員組成,四位隊員在辯論過程中常常會出現矛盾,即使是同一位隊員,在自由辯論中,由於出語很快,也有可能出現矛盾,一旦出現這樣的情況,就應當馬上抓住,竭力擴大對方的矛盾,使之自顧不暇,無力進攻我方。

  引蛇出洞

  在辯論中,常常會出現僵著的狀態:當對方死死守住其立論,不管我方如何進攻,對方只用幾句話來應付時,如果仍採用正面進攻的方法,必然收效甚微。在這種情況下,要儘快調整進攻手段,採取迂迴的方法,從看來並不重要的問題入手,誘使對方離開陣地,從而打擊對方,在評委和聽眾的心目中造成轟動效應。

  李代桃僵

  當碰到一些在邏輯上或理論上都比較難辯的辯題時,不得不採用“李代桃僵”的方法,引入新的概念來化解困難。

  緩兵之計

  其一,以慢待機,後發制人。俗話說:“欲速則不達。”在時機不成熟時倉促行事,往往達不到目的,論辯也是如此,“慢”在一定條件下也是必須的。“以慢制勝”法實際上是論辯中的緩兵之計,緩兵之計是延緩對方進兵的謀略,當論辯局勢不宜速戰速決,或時機尚不成熟時,應避免針尖對麥芒式的直接交鋒,而應拖延時間等待戰機的到來。一旦時機成熟,就可後發制人,戰勝論敵。

  其二,以慢施謀,以弱攻強。“以慢制勝”法適用於以劣勢對優勢、以弱小對強大的論辯局勢。它是弱小的一方為了戰勝貌似強大的一方而採取的一種謀略手段。“慢”中有計謀,緩動要巧妙。這裡的“慢”並非反應遲鈍,不擅言辭的同義語,而是大智若愚、大辯若訥的雄辯家定計施謀的法寶之一。

  其三,以慢制怒,以冷對熱。“慢”在論辯中還是一種很好的“制怒”之術。論辯中唇槍舌劍,自控力較差的人很容易激動。在這種情況下,要說服過分激動的人,宜用慢動作、慢語調來應付。以慢制怒,以冷對熱,才能使其“降溫減壓”。只有對方心平氣和了,你講的道理他才能順利接受。總之,論辯中的“快”與“慢”也是一種對立統一的辯證關係。兵貴神速,“快”當然好。可是,有時“慢”也有“慢”的妙處。“慢”可待機,“慢”可施謀,“慢”可制怒。“慢”是一種韌性的戰術,“慢”是一場持久戰,“慢”是舌戰中的緩兵之計。緩動慢進花的時間雖長,繞的彎子雖大,然而在許多時候,它卻往往是取得勝利的捷徑。

  拓展內容:辯論賽組內評分細則

  一、評分規則:

  每位評委分別根據辯論隊的.整體表現、臨場發揮和配合情況,以下面所列的評分專案和標準為依據確定獲勝方,每位評委投一票,正、反兩方誰得的票數多就誰勝出(預賽階段使用百分制)。

  每位評委對辯手錶現進行打分,再投票選出一名錶現最佳的辯手,得票最多的辯手即為“大賽最佳辯手”。若得票數相同,由評委合議確定“最佳辯手”。

  評委合議後,將比賽結果(包括:最佳辯手和獲勝方)寫在紙上,確定結果無誤後裝入信封交給主席,由主席宣佈比賽結果。

  二、評分專案及標準:

  1、團體部分

  1、審題:(滿分15分)對所持立場是否從邏輯、理論、事實等多層次進行闡述;對辯題是否有多角度的理解;辯論過程中是否緊扣辯題,並始終堅持己方立場。

  2、論證:(滿分20分)語言是否流暢、邏輯性強;論據是否充分且有說服力;事實引用是否得當;推理過程是否明晰且合乎邏輯;說理是否透徹。

  3、辯駁:(滿分20分)反駁是否有力,有理;反應是否機敏;用語是否得體;對對方的糾纏是否有有效的處理方法。

  4、提問:(滿分10分)提問是否合適,能否抓住對方的要害,問題是否簡單明瞭。在規定時間內沒有提出問題或提問不清楚的評委應適當扣分。

  5、回答:(滿分15分)是否正面回答對方的問題,回答是否中肯,能否給人以有理有據的感覺,不回答或不正面回答問題或答非所問的評委應相應的扣分。

  6、配合:(滿分10分)是否有團隊精神,隊友之間能否相互支援;論辯銜接是否流暢;自由辯論時發言是否錯落有致;問答是否形成一個有機整體,給對方以有力打擊。

  7、語言:(滿分5分)是否流暢,用詞得當,語調抑揚頓挫,語速適中。

  8、辯風:(滿分5分)是否尊重評委,尊重觀眾,尊重對方辯友;是否對對方辯友有攻擊性言語;個人表演是否得當、落落大方,且有幽默感。

  9、形象:著裝整齊,儀表大方,體現出良好的風度和氣質。

  2、個人部分:

  由評委根據每位辯手在整場比賽中的表現,給出印象分,可參考:

  (1)陳詞流暢,說理透徹,用語得體;

  (2)提問合適,回答中肯,反駁有力,反應機敏,幽默風趣中寓見解。

  (3)颱風與辯風。

  三、扣分

  1、結合本評分細則和辯論賽規則中的相關規定,不符合評判要求和違反規則的,評委均應酌情扣分。

  2、由參賽隊自身原因造成的突發事件影響比賽的,由評審團決定是否要扣分。

  3、由於比賽採取投票方式確定優勝方,評委不具體進行打分,本評分規則中所說的扣分均指評委對自己心目中的分數進行扣除,扣分的情況評委必須納入投票的考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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