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專業監理實施細則
水專業監理實施細則
1、管材
本工程供水管道材料主要採用DN1200球墨鑄鐵管和DN800球墨鑄鐵管,還有部分鋼管。
2、管道地基
一般地段管槽開挖,基底平整,原土夯實;填方段:回填素土密實度達95%者,基底平整,原土夯實:密實度95%以下者,基底平整,原土夯實至95%;岩基段管槽開挖,基底平整,對金屬管管徑小於DN1000時,敷設150mm砂墊層,其他均敷設200mm砂墊層;淤泥段視淤泥深度另行處理。
3、管道連線
球墨鑄鐵管與鋼管的連線方式採用法蘭連線,鋼管及鋼製管件之間採用法蘭連線,球墨鑄鐵管與配件採用法蘭連線。
球墨鑄鐵管與球墨鑄鐵管的連線方式採用橡膠圈承插連線,其中承插連線的管道,介面中的承口方向應為逆水方向。鋼管與鋼管之間採用焊接連線。
4、管道防腐
球墨鑄鐵管的內壁均塗水泥砂漿襯裡,水泥砂漿襯裡技術要求按《埋地給水鋼管道水泥砂漿襯裡技術標準》(CECS10:89)執行。球墨鑄鐵管的外壁防腐先在整條管材外表面作噴鋅防腐處理,其中噴鋅量大於130克/平方米;然後作噴鋅防腐處理的基礎上,於管材外表面再噴防腐漆,防腐漆採用無毒高氯化樹脂漆,其中標準防腐漆厚度大於70um。
供水管所用球墨鑄鐵管執行ISO2531,K9級,T型介面,內襯水泥砂漿執行ISO4179標準,外噴鋅執行ISO8179標準。
埋地鋼管外防腐採用特加強級複合型聚乙烯防腐膠帶防腐,執行SY/T0414-2007《鋼質管道聚乙烯膠粘帶防腐層技術標準》防腐層總厚度≥1.4毫米; 塗丁基橡膠底漆P-19一道;纏防腐帶T-170一道,50-55%塔接;另外為保證防腐膠帶質量對防腐膠帶要求:
1.基膜聚乙烯不能用回料生產;2.為了保證膠帶的使用壽命及耐老化膠層為丁基橡膠,不得含改性瀝青天然橡膠,氯丁橡膠;3.生產工藝為熱熔融複合工藝。
5、閥門
包括碟閥、閘閥以及排氣閥、排泥閥。
6、管道水壓試驗和驗收
本工程管道設計工作壓力新新公路-泵站段為0.4MPa,泵站-永龍隧道段為0.7MPa。 管道試驗壓力為0.9MPa(新新公路-泵站)和1.2MPa(泵站-永龍隧道),並應分段試壓,分段長度不大於1公里;管道試壓時,應在轉彎處增加臨時支撐措施,避免彎頭脫節。管道進行水壓試驗時,管道全部回填土前需進行壓力管道的強度及嚴密性試驗,試壓時需嚴格按照《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68-2008)要求實施。
7、沖洗、消毒
管道在水壓試驗合格後,竣工前應沖洗消毒,管道消毒要求按《給水排水管道工程驗收規範》(GB50268-2008)有關規定執行。
2 編制依據
2.0.1 已稽核批准的監理規劃。
2.0.2 與專業工程相關的工程標準、設計檔案和技術資料。
與專業工程相關的主要工程標準有(不限於):
1 《建設工程監理規範》(GB50319-2000)(GB/T50319-2013,2014年3月1日實施) 2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
3 《建築供水排水及採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42-2002)
4 《建築供水聚乙烯類管道工程技術規程》(CJJ/T98-2003)
5 《建築排水塑膠管道工程技術規程》(CJJ/T29-2010)
6 《埋地聚乙烯排水管管道工程技術規範》(CECS164:2004)
7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61-2005)
8 國家及地方頒佈的與專業工程相關的規章制度。
2.0.3 已稽核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及專項施工方案。
2.0.4 建設單位的其他有關專業管理規定。
2.0.5 同類工程專案的相關資料。
3 監理工作的內容和流程
3.1 監理工作內容
3.1.1 審查施工單位各項準備工作。
3.1.2 協助組識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
3.1.3 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及施工進度計劃。
3.1.4 對承包單位施工階段的工作進行有序控制:
1 質量控制
1) 稽核承包單位提出的分包工程專案及分包單位資質。
2) 審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裝置的質量,按要求進行材料見證取樣送檢,必要時進行測試和監控。
3)對每一道工序的施工質量進行檢查、驗收,對每一個檢驗批進行檢查驗收,對隱蔽工程進行隱蔽前的驗收。
4)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分析、處理。
2 進度控制
1) 審定承包單位工程施工總進度計劃和月度進度計劃。
2) 檢查督促承包單位按計劃實施。
3) 對計劃值與實際值分析比較,及時提出調整意見。
3 造價控制
1) 審查設計變更。
2) 審查施工預結算。
3) 簽署工程量報表和付款證書。
4 督促承包單位技術管理質保體系保證措施的落實。
5 督促檢查承包單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3.1.5 督促承包單位整理工程竣工技術資料,組織分部分項工程驗收。
3.2 供水排水工程監理工作流程
4 監理工作的控制要點和目標值
1、供水工程
(1)、管材及介面方式
A、供水管道管徑<400時,採用SDR17,公稱壓力1.0Mpa的PE管,
管道連線採用熱熔、鋼塑連線。過機動車道採用球墨鑄鐵管,介面採用滑入式球墨鑄鐵T型介面(橡膠圈介面),玻璃鋼管或PE管道與鋼管或球墨鑄鐵、閥門、盲板等介面採用法蘭連線。
B、管道水壓值
供水管道公稱壓力1.0MPa,環向剛度SN10000,管道、蝶閥、四通、三通、排氣閥、排泥閥等供水管道配件實驗壓力為1.0 MPa,試壓前需浸泡24小時。
C、鋼管防腐
要求生產廠家在管材出廠之前,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做好管道內、外防腐。鋼管及管件、球墨鑄鐵管及管件內壁採用離心法噴塗水泥砂漿防腐,襯裡厚度6mm;鋼管及管件外壁採用除鏽後環氧煤瀝青玻璃纖維布三油二佈防腐。
(2)、管溝開挖
A、管道溝槽底部的開挖寬度按《供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第3.2.1條執行。其中管道一側的工作面寬度b1值如下:
DN100mm—DN500mm b1=300mm DN600mm—DN1000mm b1=400mm
B、溝槽放坡應根據溝槽的土質、地下水位等情況確定,按有關規範執行。 C、開挖溝槽嚴禁超挖。基底設計標高以上0.2-0.3m的原狀土,應在敷設管道前人工清理至設計標高。如遇超挖或擾動,嚴禁用雜土回填,可換填粒徑10-15mm天然級配砂石料,整平夯實,其密實度必須達到溝槽回填密實要求。
D、如遇地下水,應將地下水位抽降至溝底最低點以下30-50cm,用中粗砂換填處理。待回填至管徑以上一倍時,方可停止抽降地下水。
E、溝槽邊堆土,必須距槽邊2m以上。 (3)、管道基礎
A、管道基礎墊層材料採用天然級配的中粗砂作為砂墊層基礎材料,敷設厚度為100mm。
B、管道介面處基礎應挖凹槽,以便介面操作。施工完成後用砂填實。
C、供水收集井、預留供水橫穿管連線管基礎做法同幹管。 D、施工中如遇到軟地基,應立即與設計單位聯絡解決。 (4)、閥門
均採用對夾式蝶閥。DN不大於250mm,採用D71X型手柄傳動對夾式蝶閥;DN250mm-1000mm,採用D373X型渦輪傳動對夾式蝶閥。
(5)、閥門井
採用地面操作立式閥門井,井蓋須與路面平行。非路面井蓋可高出地面0.2m,採用重型複合塑鋼井蓋及蓋座。
(6)、管溝回填 A、回填方式
a.管道安裝完畢,應儘快進行管道隱蔽工程驗收,驗收合格後,除管口部分外,管道兩側及管頂以上回填高度不應小於0.5m,以免管道移位。水壓試驗合格後,應及時回填其餘部分。
b.管頂0.7m以上部分回填土,可採用機械回填,但必須從管道兩側同時回填,夯實並滿足路基設計密實度要求。
c.分段回填壓實時,相鄰段的接茬應呈階梯形,且不得漏夯。 B、材料及密實度要求
a.從管底基礎至管頂以上0.4m範圍內的溝槽回填材料,用粒徑小於40mm的砂礫、中砂、粗砂或開挖出的良質土進行回填。
b.管道敷設基礎中心角2a範圍內必須用中砂或粗砂填充密實,與管壁緊密接觸處,不得用土或其他材料填充。
(7)、道路填方段管道地基處理
管道施工如遇道路填方段,管道地基處理做法如下:
A、道路施工按設計要求密實度填築壓實至路床頂面標高後,再放線開挖管道溝槽。 B、按設計要求放線開挖管道溝槽。開挖至設計標高時按軟地基做法處理好管溝地基,再按照設計要求作砂墊層基礎。
(8)其它
所有管線必須嚴格按照設計管位及高程敷設,平面誤差應小於20mm,高程小於10mm。設計管線與現狀管道相交、相接處,施工前應先核准現狀管道位臵、標高及截面,若與設計標註不符,聯絡設計人員解決;確定設計管線能順利相接後方可施工,管位、標高應以實際情況為準。
2、排水工程
(1)、管材、介面及基礎
汙水管道採用PVC-U雙壁波紋管,環剛度SN為8KN/m,介面形式為雙密封圈承插連線,管道基礎採用10cm中粗砂墊層。
(2)、溝槽開挖、支護和回填要求
A、基槽開挖至設計標高時,必須由施工方邀請監理、設計、造價、建設和地勘單位等有關部門人員驗槽認可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
B、溝槽的開挖、支護方式應根據工程地質條件、施工方法、周圍環境等要求進行技術經濟比較,確保施工安全和環境保護要求。
C、溝槽斷面的選擇與確定必須符合設計和規範要求。
D、溝槽支護方案應根據溝槽的土質、地下水位、溝槽斷面、荷載條件等因素進行設計,施工方必須按照既定方案嚴格執行。
E、槽底至管頂以上50cm範圍內均採用中粗砂回填。管槽回填必須在管道兩側同時進行,直至管頂,以免產生側壓破壞管道或介面,回填前必須作管槽排水,以免產生浮管。管道鋪設完畢並經檢驗合格後,應及時回填溝槽。
F、管道交叉處理應符合設計及規範要求。
G、溝槽開挖與支護的施工方案主要內容應包括:
○1、溝槽施工平面布臵圖及開挖斷面圖;
○2、溝槽形式、開挖方法及堆土要求;
○3、無支護溝槽的邊坡要求;有支護溝槽的支撐形式、結構、支拆方法及安全措施; ○4、施工裝置機具的型號、數量及作業要求;
○5、不良土質地段溝槽開挖時採取的護坡和防止溝槽坍塌的安全技術措施;
○6、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沿線管線及構築物保護要求等。
H、溝槽底部的開挖寬度、溝槽邊坡最陡坡度應符合設計及規範要求。
I、溝槽每側臨時堆土或施加其他荷載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不得影響構(建)築物、各種管線和其他設施的安全;
○2、不得掩埋消火栓、管道閘閥、雨水口、測量標誌以及各種地下管道的井蓋,且不得妨礙其正常使用;
○3、堆土距溝槽邊緣不小於0.8m,且高度不應超過1.5m;溝槽邊堆臵土方不得超過設計堆臵高度。
J、溝槽回填管道應符合以下規定:
○1、壓力管道水壓試驗前,除介面外,管道兩側及管頂以上回填高度不應小於0.5m;水壓試驗合格後,應及時回填溝槽的其餘部分;
○2、無壓管道在閉水或閉氣試驗合格後應及時回填。
K、管道溝槽回填應符合下列規定:
○1、溝槽內磚、石、木塊等雜物清除乾淨;
○2、溝槽內不得有積水;
○3、保持降排水系統正常執行,不得帶水回填。
L、井室、雨水口及其他附屬構築物周圍回填應符合規範要求。
M、回填材料必須滿足設計及規範要求。
N、每層回填土的虛鋪厚度,應根據所採用的壓實機具按規定選取。
O、回填土運入槽內不得損傷管道及其介面。
P、回填作業每層土的壓實遍數,按設計壓實度要求、壓實工具、虛鋪厚度和含水量,應經現場試驗確定。
Q、剛性管道溝槽回填的壓實作業必須符合設計及規範要求。
(3)、施工降排水
A、要求施工方根據工程規模、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周圍環境等,制定施工降排水方案,方案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降排水量計算;
○2、降排水方法的選定;
○3、排水系統的平面布臵及抽水機械的型號和數量;
○4、降水井的構造、井點系統的組合與構造,排放管渠的構造、斷面和坡度;
○5、沿線地下和地上管線、周邊構築物的保護和施工安全措施。
B、設計降水深度在基槽範圍內不應小於基槽底面以下0.5m。降水深度必要時應進行現場抽水試驗,以驗證並完善降排水方案。
C、降水井的平面布臵必須符合規範要求。
D、施工單位應採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降排水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4)、檢查井
A、排水管徑DN400-DN600,選用直徑1000mm磚砌圓形汙水檢查井;DN800選用直徑1250mm磚砌圓形汙水檢查井;DN1000選用直徑1500mm磚砌圓形汙水檢查井。
B、檢查井採用重型複合塑鋼井蓋及蓋座。
3、模板工程
檢查支模前放線是否正確。
為防止脹模、跑模、錯位,造成結構斷面尺寸超差,位臵偏離,露筋、蜂窩麻面,模板支撐應符合模板的設計要求。
查模板各項安裝和預埋件允許偏差值,表面及基底是否清除乾淨並滿刷隔離劑,如符合要求,則同意進入下道工序。
4、鋼筋工程
對鋼筋材料進場應進行檢驗。
按國家規範,對每60T,每批號,進行抽驗,合格後准許進入加工場地。
鋼筋焊接及錐螺紋連線均按國家規範進行檢查取樣。
對成型鋼筋,監理工程師應親自到加工場地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施工單位改正。
承包單位質檢人員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對比施工圖,確認綁紮鋼筋的規格、數量、間距長度、錨固長度、接頭設臵等是否符合規範。經過修整達到要求後,才正式簽發許可證。
重點檢查預留洞、預埋件的位臵是否正確,固定是否可靠,孔洞周圍鋼筋加固是否符合設計要求,鋼筋不能任意代用,若需要代用,必須經過設計院書面同意。
5、混凝土工程
對混凝土澆築方案進行審批,要根據澆築面積、工程量、勞動力、裝置、原材料的供應保障連續性及停電的應急措施等問題進行認真綜合研究並落實,確保萬無一失。
模板、鋼筋應做預檢和隱檢,確定符合設計及規範要求,並再次檢查,鋼筋品種、數量、規格、錨固、調整、汙染等情況。
檢查機具準備情況,對所使用機械進行試運轉。
對天氣情況做了解。
水、電、照明等現場條件已做好,且應有保證。
檢查計量情況。
混凝土澆築過程中,要加強旁站監理,嚴格控制澆築質量,檢查混凝土塌落度,嚴禁在攪拌好的混凝土中加水,不合格混凝土就地作廢。
檢查振搗情況,並就鋼筋的位臵和牢固做出檢查,有跑模和鋼筋位移時,及時處理。 檢查和監督承包單位做好成型、收光和覆蓋,灑水養護,防止混凝土裂縫。
6、砌體工程
(1)、磚澆水:磚必須在砌筑前一天澆水溼潤,一般以水浸入磚四邊1.5cm為宜,
含水率為10%~15%,常溫施工不得用幹磚上牆;雨季不得使用含水率達到飽和狀態的磚砌牆;
( 2)、砂漿攪拌:砂漿配合比應採用重量比,計量精度水泥為+2%,砂、灰膏控制在+5%以內。宜用機械攪拌,攪拌時間不少於1.5min。
(3)、砌磚牆:
A、組砌方法:砌體一般採用一順一丁(滿丁滿條)梅花丁或三順一丁砌法。不採用五順一丁砌法,磚柱不得采用先砌四周後填心的包心砌法。
B、盤角:砌磚前應先盤角,每次盤角不要超過五層,新盤的大角,及時進行吊靠,如有偏差要及時修整。盤角時要他細對照皮數杆的磚層和標高,控制好灰縫大小使用權水平灰縫均勻一致。大角盤好後再複查一次,平整和垂直完全任命要求後才可以掛線砌牆。
C、掛線:砌築一磚半牆必須雙面掛線,如果長牆幾個人使用一根通線,中間應設幾個支線點,小線要拉緊,每層磚都要穿線看平,使水平縫均勻一致,平直通順;砌一磚厚混水牆時宜採用外手掛線,可以照顧磚牆兩面平整,為控制抹灰厚度奠定基礎。
D、砌磚:砌磚宜採用一鏟灰、一塊磚、一擠揉的“三一”砌磚法,即滿鋪滿擠操作法。砌磚時磚要放平,裡手高,牆面就要張;裡手低,牆面就要背。砌磚一定要跟線,“上跟線、下跟稜,左右相鄰要對平”。水平灰縫厚度和豎向灰縫寬度一般為10mm,但不應小於8mm,也不應大於12mm。為保證清水牆面立縫垂直、不遊丁走縫,當砌完一步架高時,宜每隔2m左右水平間距在丁磚立楞位臵彈兩道垂直立線,以分段控制遊丁走縫。在操作過程中,要認真進行自檢,如出現有偏差,應隨時糾正,嚴禁事後砸牆。清水牆不允許有三分頭,不得在上部任意變活、亂縫。砌築砂漿應隨攪拌隨使用,水泥砂漿必須在3h內用完,水泥混合砂漿必須在4h內用完,不得使用過夜砂漿,砌清水牆應隨砌隨劃縫,劃縫深度為8~10mm,深淺一致,清掃乾淨,混水牆應隨砌隨將舌頭灰刮盡。
E、留槎:外牆轉角處應同時砌築。內外牆交接處必須留斜槎,槎子長度不應小於牆體高度的2/3,槎子必須平直、通順。分段位臵應在變形縫或門視窗角處。隔牆與牆或柱子同時砌築時可留陽槎 加預埋拉結筋。沉牆每50cm預留ф6.5鋼筋2根,其埋入長度從牆的留槎處算起每邊均不小於50cm,末端應加90度彎鉤。隔牆頂應用立磚斜砌擠緊。
(4)、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A、遊丁走縫:排磚時必須把立縫排勻,砌完一步架高度,每隔2m間距在丁磚立楞
處用託線板吊直彈線,三步架入上繼續吊直彈粉線,由底往上所有七分頭的長度應保護一致,上層分視窗位臵時必須同下視窗保持垂直。
B、灰縫大小不勻:立皮杆要保證標高一致,盤角時灰縫要掌握均勻,砌磚時小線要拉緊,防止一層線松,一層線緊。
C、混水落石出牆粗糙:舌頭灰未刮盡,半頭磚集中使用造成通縫;一磚厚牆背面偏差較大;磚牆錯層造成螺絲牆。半頭磚要分散使用在較大的牆體上,第一皮磚要查對皮數杆的標高及層高,防止到頂砌成螺絲牆,一磚厚牆採用外手掛線。
7、抹灰工程
(1)、抹灰工程中,表面平整度、陰陽角是否方正,以及抹灰與基層粘結是否牢固(是否空鼓)是影響抹灰工程質量的關鍵,為此,加強基層處理:抹灰前,將基層上灰層,殘餘砂漿等清除乾淨,並提前一天澆水充分溼潤,對於砼基層應刷素水泥漿一道,確保糙灰與基層的粘結牢固。
(2)、施工及質量要求
A、抹灰工程中所用水泥、砂、外加劑等材料就按設計要求選用,並符合現行材料標準的規定。對材料質量發生懷疑時,應抽樣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
B、抹灰砂漿的配合比和稠度等應經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砂漿應控制在初凝前用完。
C、砂漿中摻用外加劑時,其摻入量應由試驗確定。
D、抹灰前,基層表面的灰塵、汙垢和油漬等,應清除乾淨,並灑水溼潤。
E、無論是水泥砂漿還是混合砂漿抹灰層,均應待前一層抹灰層凝結後,方可塗抹後一層。
F、抹灰工程的面層不得有爆灰、裂縫,各抹灰層間不得有脫層、空鼓現象產生,表面應達到光滑、潔淨、顏色均勻,無抹紋,灰線平直方正,清晰美觀。
10、施工監理階段要求
施工階段監理是從施工準備到結束。監理工作依據工程特點,貫徹“事前控制和主動控制”原則,並按工程實際變化進行調整完善,確保達到合格工程。控制實施內容及需提供資料如下:
A、審查承包單位資質,需提供相關證書和影印件。
B、審查承包單位專業施工組織設計,經總監批准報送建設單位。
C、審查承包單位質量管理體系和技術、安全管理體系。對施工負責人、技術人員進行稽核。
D、審查承包單位編制的施工專案劃分表。明確見證取樣,平行檢驗和旁站點,分別進行監理確認。
E、參加由建設單位組織的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提出意見和建議。
F、要求承包單位提供分項工程作業指導書,參與關鍵工序、隱蔽工序檢查。 G、審驗供貨商提供的裝置和管材,檢查出廠證明和檢驗報告。
H、對承包單位特殊工種、試驗人員、試驗裝置和試驗方法進行稽核。要求提供相關證件和影印件。
I、審查開工報告及相關資料,並進行現場檢查。具備開工條件後報總監審批方允許開工。
J、對裝置基礎進行監控,要求安裝人員密切配合。對報送的工程竣工資料和質量驗評資料進行稽核,符合要求後予以籤認,不符合者發通知單進行整改,必要時需停工整改。
K、對承包單位採用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裝置進行審定,組織討論驗證,合乎標準方予確認。
施工中由於各種原因會使工作情況發生變化。監理工作必須堅持“先稽核後實施,先驗收後施工(下道工序)”的原則。工程質量驗收程式:單元工程、分項工程施工完畢後進行質量評定和報告驗收。首先由承包單位進行三級檢查,簽字認可。將工程完工報告和質檢報告(附產品出廠合格報告、材料報告、安裝、試驗記錄)在24小時前交付監理進行稽核簽證。專業監理工程師遇重大問題需向總監(代)及時報告。
11、監理控制要點 (1)、施工基本規定
A、稽核施工單位是否具備相應的施工資質,施工人員是否具備相應的資格。 B、檢查落實施工單位是否建立、健全施工技術、質量、安全生產等管理體系,是否制訂各項施工管理規定,並貫徹執行。
C、審批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及關鍵的分項、分部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 D、施工測量實行施工單位複核制、監理單位複測制,並做好原始記錄;臨時水準點、控制樁、高程樁,必須經過複核方可使用,並應經常校核。
E、工程所用的管材、管道附件、構(配)件、彩鋼板和主要原材料等產品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進行進場驗收並妥善保管。進場驗收時應檢查每批產品的訂購合同、質量合格證書、效能檢驗報告、使用說明書、進口產品的商檢報告及證件等,並按國家有關標準規定進行復驗,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F、現場配製的砼、砂漿、防腐與防水塗料等工程材料應經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 G、稽核施工單位必須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並應遵守有關施工安全、勞動保護、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管理體系和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安全施工。
H、各分項工程完成後,必須自檢合格後報驗;相關各分項工程之間,必須進行交接檢驗,所有隱蔽分項工程必須進行隱蔽驗收,未經檢驗或驗收不合格不得進行下道分項工程。
(2)、質量驗收基本規定
A、給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應在施工單位自檢基礎上,按檢驗批、分項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單位(子單位)工程的順序進行。
B、單位(子單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項工程和驗收批的劃分,如下頁表所示。
C、檢驗批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施工及驗收規範要求。 a、主控專案的質量經抽樣檢驗合格;
b、一般專案中的實測(允許偏差)專案抽樣檢驗的合格率應達到80%,且超差點的最大偏差值應在允許偏差值的1.5倍範圍內;
c、主要工程材料的進場驗收的複驗合格,試塊、試件檢驗合格;
d、主要工程材料的質量保證資料以及相關試驗檢測資料齊全、正確;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據和質量檢查記錄。
D、給排水管道工程質量驗收不合格時,應按下列規定處理: a、經返工重做或更換管節、管道裝置等的檢驗批,重新進行驗收;
b、經有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鑑定能夠達到設計要求的檢驗批,應予以驗收; c、經有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鑑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驗算認可,能夠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檢驗批,可予以驗收;
d、經返修或加固處理的分項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改變外型尺寸但仍能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按技術處理方案檔案和協商檔案進行驗收。
E、透過返修或加固處理仍不能滿足結構安全或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單位(子單位)工程,嚴禁驗收。
F、驗收批及分項工程應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專案的技術負責人(專業質量檢查員)等進行驗收。
G、分部(子分部)工程應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專案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3)、質量驗收標準
A、溝槽開挖與地基處理 主控專案
a、原狀土不得擾動、受水浸泡或受凍;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施工記錄 b、地基承載力應滿足設計要求;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地基承載力試驗報告 c、進行地基處理時,壓實度、厚度滿足設計要求;
檢查方法:按設計要求或規定要求進行檢查,檢查檢測記錄、試驗報告。 一般專案
溝槽開挖的允許偏差
B、溝槽支護 主控專案
a、支撐方式、支撐材料符合設計要求;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施工方案。
b、支護結構強度、剛度、穩定性符合設計要求;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施工方案、施工記錄。 一般專案
c、橫撐不得妨礙下管和穩管;
檢查方法:觀察。
d、支撐構件安裝應牢固、安全可靠,位臵正確; 檢查方法:觀察。
e、支撐後,溝槽中心線每側淨寬不應小於施工方案設計要求; 檢查方法:觀察,用鋼尺量測。 C、溝槽回填 主控專案
a、回填材料符合設計要求;
檢查方法:觀察;按國家有關規範的規定和設計要求進行檢查,檢查檢測報告。 檢查數量:條件相同的回填材料,每鋪築1000m2,應取樣一次,每次取樣至少應做兩組測試;回填材料條件變化或來源變化時,應分部取樣檢測。
b、溝槽不得帶水回填,回填應密實;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施工記錄。 c、回填土壓實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剛性管道溝槽回填土壓實度見下頁表 一般專案
d、回填應達到設計高程,表面應平整; 檢查方法:觀察,有疑異時用水準儀測量。 e、回填時管道及附屬構築物無損傷、沉降、位移; 檢查方法:觀察,有疑問處用水準儀測量。
剛性管道溝槽回填土壓實度
5、缺陷責任期質量監理的內容與工作方法
(l)、缺陷責任期監理的工作內容;
1)、檢查承包單位剩餘工程計劃;
2)、檢查已完工程;
3)、確定缺陷責任及修復費用;
4)、督促承包單位按合同規定完成交工資料。
監理工程師收到缺陷責任期工作檢查小組的報告,並確認缺陷責任期工作已達到合同規定標準,應向承包單位簽發缺陷責任終止證書。
(2)、《工程缺陷責任終止證書》簽發的必要條件
1)、監理工程師確認承包單位已按合同規定及監理工程師指示完成全部剩餘工程。
2)、監理工程師收到承包單位含有如下內容的終止缺陷責任申請:
A、剩餘工作計劃執行情況;
B、缺陷責任期內監理工程師發現並指示承包單位進行修復的工程完成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