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考核辦法實施細則(通用8篇)

績效考核辦法實施細則(通用8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績效考核辦法實施細則,歡迎大家分享。

  績效考核辦法實施細則 篇1

  為努力實現快一拍公司的發展目標,進一步調動公司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切實提高員工規範服務的自覺性,促進各項業務的穩步增長,壯大資金實力,經 月 日公司會各部門負責人討論決定 ,在公司各部門實行績效工資考核,具體考核辦法如下:

  一、指導原則

  堅持按勞分配,實行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以本績效工資考核

  二、考核物件:公司全體員工

  三、考核內容

  實行本績效工資考核以體現工作業績為主,分工作業績獎勵和職工日常行為處罰二個部分。

  工作業績獎勵指:自己的責任領域內是否成功地達到了目標;有些因提高了銷售額而受到嘉獎,有些則是因為降低了成本或縮減了不必要的資本性支出而受到嘉獎

  職工日常行為處罰分職工違反包括組織紀律、工作責任心、團結協作、工作效率及執行規章制度等方面所承擔的處罰。職工日常行為處罰實行積分制考核,處罰積分每分按10元按月掛鉤績效工資。

  四、考核方式

  公司內部成立考核領導小組。績效考核辦法實施細則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考核小組負責對考核內容進行檢查和核實,每月根據檢查、核實結果進行績效工資的分配。

  五、考核小組按員工所在部門設立處罰積分檔案,扣分標準如下:

  1、工作面不整潔,桌椅物品不乾淨整齊扣1分;

  2、辦公區域紙簍內雜物不及時清理,地面不潔,扣1分;

  3、上班時間內看與工作無關書籍、雜誌,上網玩遊戲、看電影扣1分;工作時間打牌、下棋、幹私活,扣5分;

  4、辦公時間內,員工間不允許閒聊,違者扣1分;

  5、出入公司大門不隨手關門,扣1分;

  6、員工工作時間飲酒,扣10分;

  7、上班時間未經請假私自外出,扣5分;

  8、下班時不關閉計算機、印表機電源的或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撤設防,扣1分;

  9、早7:00——晚10:00時間段,要保持手機開機,違反扣10分;

  10、辦公用品由行政統一採購,使用辦公用品一律到行政登記領用,違反扣20分;

  11、因私交通費不予報銷,違反扣10分;

  12、未經同意不參加公司內各種培訓及會議的員工扣5分;

  13、因管理不善導致辦公裝置、用品丟失、損壞扣2分;

  績效考核辦法實施細則 篇2

  一、目的

  1、加強物業企業內部管理,提高公司管理服務水平,確保落實公司經營目標;

  2、調動員工積極性,強化員工的責任意識和目標導向,促使員工不斷地改進和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

  二、適用範圍

  1、公司所有部門;

  2、公司除領導班子成員、試用期員工以外的所有在職員工。

  三、考核週期

  分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具體週期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為一個月考核週期,年度考核取該年12個月考核結果的平均值。

  四、考核原則

  1、指標量化考核原則。考核實行量化指標優先原則,難以量化的指標必須具體。績效考核辦法實施細則

  2、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3、可行性原則。工作任務和工作標準是可以達到的。

  4、績效改進與提升原則。透過與員工進行績效溝通,幫助員工全面客觀地瞭解自身不足和優勢,促進其績效得到改進、提升。

  5、監督和控制原則。對績效考核過程和績效工資二次分配進行監督和控制。

  五、考核結果的應用

  1、部門績效考核結果與部門績效工資總額掛鉤,作為年底評選優秀單位的主要參考依據;

  2、員工績效考核結果與月度績效獎金髮放、薪資增減、職級升降、評選先進的依據。

  六、考核的組織與職責

  1、公司設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由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組成,總經理任組長。職責:一是負責對考核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監督;二是負責對爭議、申訴問題的裁定。

  2、績效考核領導小組下設績效考評小組。由人力資源部及相關職能部門人員組成,人力資源部經理任組長。職責主要是負責組織每月對職能部門、專案部、專業公司計劃重點工作完成情況的稽核以及日常工作、臨時工作的抽查、評分;負責月度考核結果的公示、報批。

  七、考核物件

  分為部門考核和個人考核兩部分。

  八、部門考核

  (一)考核依據

  1、公司年度、月度計劃工作;

  2、與公司簽訂的目標管理責任書;

  3、公司確定的“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4、質量管理體系檔案和相關工作制度、標準以及重要的會議決議;

  5、部門工作職責。

  (二)考核內容

  1、對專案部的考核內容。專案部綜合收費(含水、電費)指標考核按照《專案部提成工資計提分配辦法》執行,部門管理業績按照以下內容進行考核。

  (1)月度計劃重點工作(40分)

  由公司考評小組對公司核定的專案部月度計劃重點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2)服務指標(30分)

  由公司考評小組按照公司確定的“物業管理服務標準”對專案部進行抽查、評分。

  (3)管理指標(20分)

  由公司考評小組從公司財務指標、客戶指標、基礎管理指標、學習改進指標四方面進行考核。

  (4)月度計劃及時性與編制質量(10分)

  按照《公司計劃管理辦法》要求,對月度計劃編制的時效性進行考核,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每月負責提供。

  以上對專案部考核內容詳見《專案部月度績效考核表》(附件1)

  2、對職能部門/專業公司考核內容

  (1)月度計劃重點工作(40分)

  由公司考評小組對職能部門/專業公司月度計劃重點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2)日常工作(40分)

  由公司考評小組將職能部門/專業公司日常各項工作列成各項量化指標,每月對其進行抽查、評分。

  (3)臨時工作(10分)

  當月公司領導或公司突發事件臨時安排給部門的重要工作,如當月部門無臨時工作,分值列入日常工作範圍。

  (4)月度計劃及時性與編制質量(10分)

  按照《公司計劃管理辦法》要求,對月度計劃編制的時效性進行考核,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每月負責提供。

  以上對職能部門/專業公司考核內容詳見《職能部門/專業公司月度績效考核表》(附件2)

  (三)考核結果與績效工資總額計算

  1、考核結果與部門績效工資總額兌現的計算係數

  績效成績區間 對應績效工資係數

  分數>97 1.1

  93≤分數≤97 1

  90≤分數<93 0.95

  87≤分數<90 0.9

  84≤分數<87 0.85

  81≤分數<84 0.8

  78≤分數<81 0.75

  75≤分數<78 0.7

  72≤分數<75 0.65

  69≤分數<72

  分數<69

  級名稱 0.6 0.5 對應績效分數區間 對應績效工資係數 優秀

  良好

  達標

  待改進

  不合格 分數>95 85≤分數≤95 75≤分數<85 60≤分數<75 分數<60 1.1 1 0.9 按實際分數對應係數

  績效考核辦法實施細則 篇3

  1適用範圍:

  公司管理人員。

  2考核內容:

  2.1考核人:各部門內部考核;專案經理對專案部成員進行考核;總經理對總工程師、各部部長、專案經理進行考核;總經理核准。

  2.2考核年度:每年年中、年末考核各一次。

  2.3考核時問:每年6月30日、l2月31日。

  2.4考核面談:由考核人組織被考核人面談,確定考核的分數,並透過交流,使員工發揚成績,認識不足,糾正錯誤,以積極的態度對待過去,滿懷信心的對待未來,努力工作。

  2.5面談內容:

  在這段時間工作中遇到過何種麻煩、困難。

  表明一下自已希望掌握的工作業務知識、能力,並且希望上級給予何種指導,希望參加何種訓練。

  在繼續從事現有的工作方面,有何希望和建議。

  現有的職務,有何能力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為發揮和發展自己的能力,正在做些什麼努力,具體說明。

  2.6考核資料到由人力資源整理歸檔,檔案室儲存,無總經理批示不得外借,考核結果於次月公佈。

  3考核原則:

  辦理考核人員要實事求是,不得營私舞弊或遺漏,否則罰款200元/次。

  4考核情況:

  4.1全年兩次考核排名末位,不予考慮加薪、晉升。

  4.2全年兩次考核排名首位,將予以考慮加薪或晉升。

  4.3若有獎金,將以考核成績作標準按比例下發。

  5考核用表:

  5.1《高階管理人員考核表》--總工程師、專案經理、工長、技術負責人及各部部長考核使用。

  5.2《專業人員考核表》--專案部及分公司工程技術人員、公司辦公室管理人員。

  6評定結果如下:

  6.1有實力,適合於晉升。

  6.2符合職務要求,可以重點培養。

  6.3符合職務要求,可以勝任本職工作。

  6.4經過續繼學習,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可以任本職工作。

  6.5無法勝任本職工作。

  績效考核辦法實施細則 篇4

  為客觀、準確地評價員工工作業績,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根據市公司相關績效考核制度,結合本中心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目的:

  1、將員工工作業績與薪酬激勵相結合,保護、激發員工工作熱情;

  2、為崗位動態管理和員工職業發展提供客觀依據;

  二、考核範圍及考核方式:

  範圍:除中心領導以外的全體員工;

  方式:月度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

  三、考核機構及職責

  1、考評小組:

  中心成立績效考評小組,負責績效考核辦法的制定,考核工作領導和監督,重大考核事項的裁定。

  2、綜合管理部在績效考評上承擔以下責任:

  1)根據市公司下達的年度效績考核指標,結合中心實際,擬定各部門年度績效目標的初步意見;

  2)收集、彙總各類考評相關的資料,及時核發績效工資;

  3)關注中心績效考核工作態勢,及時修正考核辦法的缺陷及執行偏差;

  4)建立和維護員工考評檔案,並將考評結果運用到人力資源管理的各個環節中。

  3、各部門負責人在績效考評上承擔以下責任:

  1)對中心下達到部門的年度績效指標承擔責任;

  2)擬定本部門年/月工作計劃,分解工作任務、細化工作質量標準及時限要求,並及時對責任人進行績效評價,提出考核、獎勵意見;

  3)跟蹤考核效果,強化過程管控,確保部門年度目標的實現。

  4、員工在績效考評中應當承擔以下責任:

  1)履行崗位職責,執行分解到個人的工作任務,對工作質量標準、完成時限承擔責任;

  2)加強配合協作,支援部門及中心年度目標的實現。

  四、績效工資基數與係數

  1.績效工資基數

  1)、部門負責人績效工資基數根據市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2)、員工績效工資基數由中心根據經營業績情況和工資總額使用計劃確定,並按年實行動態調整。

  2.績效工資係數

  1)、部門負責人績效工資係數由中心根據市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2)、員工績效工資係數

  在不突破工資總額及勞務費使用計劃的'前提下,中心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工作量等因素,按照0.5—4.9的標準確定員工績效工資係數。績效工資係數確定時,中心按照公正、客觀,合理拉開差距的原則,向關鍵崗位和有突出貢獻的員工進行適當傾斜。

  3.績效工資係數的調整

  績效工資係數的調整以年度為週期。員工的績效工資係數應依據其年度績效考核結果,並結合員工的能力素質等綜合因素實行動態調整:

  五、考評方式及內容

  績效考核實行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結合,月度考核由中心各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考核結果彙總綜合管理部,提交績效考評小組稽核確定;年度考核由績效考評小組組織實施。

  (一)月度考核的實施

  1.月度考核以自然月為週期進行,採用分級負責的方式進行,中心領導對部門負責人實施考核;中心領導和部門負責人正職對部門負責人副職實施考核;部門負責人對所屬部門人員實施考核。考核內容包括中心、部門確定的當月任務的完成工作質量、完成時限、員工崗位職責履行、員工個人學習、考勤等方面的綜合情況,其結果影響當月績效工資額度。月度考評是中心績效考核的主要方式,是年度考核的基礎。

  2.每月5日前各級考核實施者應結合當月工作情況,在與被考核人溝通的基礎上,確定員工當月考核內容,並填寫《商務領航運營中心員工月度工作考核表》,作為當月考核的依據。

  3.在月度工作完成後,各級考核實施者按照考核表中對應的內容和權重,本著準確、客觀、及時、公正的原則對被考核人進行考核打分,並在次月5日前將考核彙總結果交綜合管理部。

  4.月度考核結果要在本部門的考核中合理拉開差距。

  5、考評結果運用:

  員工實發月度績效工資=績效工資基數×個人績效係數月度考核得分/100

  6、季度中連續三月績效考核在95分以上的員工,下季度績效工資按應發數的1.1倍發放;季度中連續三月績效考核在80分以上的員工,下季度績效工資按應發數的0.9倍發放

  (二)年度考核的實施

  年度考核以自然年為週期,評價部門和員工全年的部門職責、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和績效情況。

  1.考評內容:

  1)部門年度績效:中心結合市公司年度工作要求、部門職責、部門年工作計劃、重大差錯等因素,以績效協議方式向各部門分解下達KPI指標,部門對其履行情況承擔考核責任。

  2)個人年度績效:根據部門年度績效及個人全年業績情況綜合確定。

  2.考評方式:

  1)部門年度績效由中心考評小組評定;

  2)部門負責人年度績效:部門負責人於每年2月1日前就上年工作情況進行集中述職,中心領導、部門負責人、員工按60、20、20的對應權重進行評分。

  部門負責人年度績效得分=部門年度績效得分70民主評議得分30

  3)員工年度績效:員工於每年1月20日前在部門負責人主持下集中述職、集中評議;部門負責人、員工按60、40的對應權重進行評分。

  員工年度績效得分=部門年度績效得分20月度考核平均得分60民主評議得分20

  (三)發生以下情形,由中心直接考核。

  1、獎勵:對工作突出、成績顯著的以下事件,經績效考評小組討論認可的,中心予以一次性績效工資獎勵:

  1)受集團公司通報獎勵的,每件次加50分。

  2)受上級單位書面表揚的,每件次加10-20分。

  3)受同級單位書面表揚的,每件次加5-10分。

  4)經中心辦公會確定的其它加分。

  2、扣罰:發生下列情況,經績效考評小組討論認可,對責任部門、責任人實行扣分:

  1)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的;

  2)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火災事故、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

  3)造成企業名譽、信譽受到損害的;

  4)造成企業賠償、損失的;

  5)因人為原因造成質量差錯,影響中心指標的;

  6)有違法亂紀行為,受到罰款、拘留或強制戒毒等處罰或處理的;

  7)曠工一天以上的;

  8)一個月內病假(住院)三天以上,事假一天以上的;

  9)凡外出或在本局參加各類業務技術培訓學習的人員,經培訓未取得合格證(結業證)或考試不及格的;

  10)市公司及中心有關檔案明確規定的其它扣分事項。

  (四)考評結果及運用:

  1、考評等級的確定及績效工資對應

  年度考核結果分為五個等級,員工年度績效得分95分及以上為“優秀”,其中又被評為市公司級先進工作者的為“傑出”;85-94分為“稱職”;60-84分為“基本稱職”;60分以下“不稱職”。

  考評等級為“傑出”的,核發全年績效總額,並調增績效係數0.2;考評等級為“優秀”的,核發全年績效總額,並調增績效係數0.1;考評等級為“稱職”的,核發全年績效總額,維持績效係數不變;考評等級為“基本稱職”的,核發全年績效總額的90,並調減績效係數0.1;考評等級為“不稱職”的,核發全年績效總額的50,停發下年績效工資,並按市公司相應規定執行;

  2、對年度考核結果為傑出和優秀者,優先提供發展性培訓;對年度考核結果為“稱職”的員工,實施有針對性的培訓;對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者,側重改變工作態度、培訓基本技能和操作規程等;對年度考核結果為“不稱職”的員工,則應待崗,並進行轉崗培訓。

  3、年度考核結果為傑出和連續兩年為“優秀”的員工可納入核心人才庫管理,擁有晉升資格。

  4、考核等級連續兩年為“基本稱職”的員工,其下年度崗位工資降低一等;連續三年為“基本稱職”的員工,給予3-6個月的試崗期,試崗期內崗位績效係數下調,試崗期考核仍未達到“稱職”的,實行待崗。

  5、年度考核等級為“不稱職”的員工停發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改發待崗工資,由培訓中心進行轉崗培訓,轉崗培訓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員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六、其他

  1、新員工試用期間發放試用期工資,免發績效工資,期滿後績效係數按對應崗位及其履職情況確定。

  2、未取得上崗證資格的員工,績效工資減半發放。

  3、受行政處分的員工按市公司相關管理辦法執行。

  七、附則

  1.本辦法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

  2.本辦法從20xx年10月1日起執行。

  績效考核辦法實施細則 篇5

  1.目的

  1.1檢查員工工作完成情況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

  1.2對員工的品德、能力、工作態度、工作業績進行考核與評定。

  1.3增強上、下級間的溝通,促進員工能力和業績的提升。

  2.適應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專案部全體員工(不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的考核。

  3、績效考核的種類

  績效考核的種類包括月度考核、年度考核和特別考核三類。

  4.績效考核的原則

  4.1公開化原則:企業的績效考核標準、考核程式和考核責任等應有明確的規定,且對全體員工公開。

  4.2客觀性原則:考核者應根據明確規定的考核標準,針對客觀情況進行考核,避免滲入主觀性的感情色彩。

  4.3時效性原則:績效考核必須在規定的時間範圍內完成,並及時地與薪酬進行掛鉤。

  4.4差異性原則:考核的等級之間應有一定的差別界限,針對不同的考核結果在工資、晉升、獎懲等方面體現一定的差別。

  4.5業績導向原則:考核重在工作績效,兼顧影響績效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等因素。

  4.6績效輔導原則:強調部門負責人對員工的績效輔導工作,幫助員工提升績效是部門負責人的工作職責。

  5.職責分工

  5.1考核委員會:考核委員會由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和人力資源部負責人組成。考核委員會的具體職責如下:

  5.1.1起草、修訂、批准、解釋本制度。

  5.1.2監督、檢查(或抽檢)績效考核過程。

  5.1.3對各部門提交的績效考核結果進行復核。

  5.1.4對各類績效考核申訴進行調查並予以處理。

  5.1.5對明顯不符實際的考核結果進行考核複審。

  5.2總經理、副總經理

  績效考核辦法實施細則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1條根據《選礦車間20xx年經濟承包考核辦法》和工段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2條噸銅單位成本不能突破,工段按班組系列分解,超支用責任班組職工績效獎金和工資抵補。

  第3條各班組應根據《脫水工段20xx年經濟承包考核辦法》制定相應的班組對個人的考核辦法。

  第4條堅持從嚴考核,堅決兌現的原則,不遷就、不照顧、不講客觀。按照獎勤罰懶的原則。

  第二章、分掛指標

  第5條銅、鐵精礦過濾為100%,銅精礦大井責任跑渾一次扣責任班組200元,鐵精礦沒有經過工段批准,擅自送鐵精壩一次扣責任班組200元。

  第6條銅、鐵精礦水分按當月計劃考核

  第三章、安全生產

  工段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為“0”。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六個不變”,六個堅持,堅決遏制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行為。

  第7條堅持週一安全活動,做到“四落實”無特殊原因,人人參加。班組無活動記錄一次扣款50元,參加者必須在安全活動記錄本簽名,發現一次代簽名者扣款20元

  第8條上班前必須正確穿戴好勞保用品,並確定現場互保對子,特殊工種須持證上崗,否則扣款30元。

  第9條班中不得飲酒,發現一次每人扣款50元,並責令其下崗,班前飲酒影響工作者視同班中飲酒,重複發生,待崗一個月。

  第10條開停車和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及動作標準以及各工種嚴禁行為和共同嚴禁行為作業,做到“三確認”,沒有做到,未發生一次事故扣款50元,若發生事故責任人待崗並承擔上級扣款及處理。

  第11條檢修裝置必須實行懸掛安全警示牌和電源閘門制度,否則扣責任班50元,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否則扣50元。

  第12條上級舉辦的安全培訓班活動,應參加的人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扣款50元。

  第四章、生產工作任務

  要保證流程暢通,增強裝置維護與保養,提高裝置的運轉率。

  第13條嚴格按照制度交接班並當面交清,未做到一處(次)扣責任班30元,第二次發現同類事情扣款50元,以止類推,各種崗位記錄必須保持整潔、完好,如貫標內容填寫,發現一次(例)扣責任班20元,不寫記錄扣款50元,記錄本撕一頁扣款50元。

  第14條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則,當班人員必須處理本班發生的各種隱患和事故及事情,處理不了的及時上報,未上報及未處理的扣責任班100元,帶班班長扣款50元。情節特別嚴重的待崗一個月,上級扣款有責任班承擔,發現過濾機過空槽,一次扣責任班50元。

  第15條不管是節假日或夜班,維修班在接到指令後,必須迅速派人到生產現場檢修裝置,不得延誤工期,否則每延誤一次扣款50元,維修工努力提高維修質量,避免重複返工,做到既不能欠維修也不能過維修,如因維修質量問題而影響生產,視情節嚴重責任班,第一次扣50款項元,第二次扣款100元,情節特別嚴重的,上級扣款有責任班承擔。

  第16條車間(排程)、工段(班長)指派的臨時任務,必須按時完成,否則每次扣款50元。

  第17條各種會議指定參加的人員必須參加,無故缺席者扣款50元,遲到者扣款20元。

  第18條在保證流程暢通的前提下節約能源,做好消峰填谷工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發現一次未達到要求扣款30元。

  第19條維修班在做好日常維修的同時,要合理安排材料、備件計劃,對各自的責任範圍(每日不少於一次)檢查,未做到扣款20元。

  第20條全年任務重,壓力大,要求大家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不利於團結的語言和行為堅決制止,如有發生扣款200元,經常發現同類事情就給予待崗處理。

  第五章、現場定置管理及環境整治

  第21條按定置管理要求,崗位、派班室的物質堆放有序,對危險物品加以特別定置,工段實行不定期檢查,未達到的每處罰20元。

  第22條環境衛生保持良好,各班應配備衛生保潔員,工段每週三下午組織班組長檢查衛生,不合格一個點處罰20元,重複發生加倍處罰。

  第23條運轉裝置的動、靜密封點不準漏油、砂泵不準漏沙,如有洩漏必須及時處理,否則每個點扣責任班20元。

  第24條維修班在檢修裝置後,必須按定置管理要求清理現場,否則每處罰責任班20元,安全防護罩、欄杆沒有復位,扣責任班50元。

  第六章、考勤制度

  第25條班組實行逐日公開考勤,沒做到的按每日10元處罰,上級檢查發現沒有逐日考勤,罰款金由考勤員和班長承擔,班員休息必須服從班長安排,嚴格按照有事寫請假條制度,事先不請假,私自休息一天扣款50元。

  第26條生產班嚴格實行輪休制,每月1日前上報輪休表,工段按此檢查核實,無特殊情況,發現未按此執行一人扣30元,每班上崗人員不少於60%,否則扣責任班50元。

  第27條考勤必須屬實,不準弄虛作假,發現一次作假行為,扣考勤員50元。

  第七章、勞動紀律

  第28條工段所有人員不準遲到、早退,發現一次扣款20元,睡崗扣款50員,串崗扣款20元,上級查崗發現有違紀行為,工段加扣50元處理。

  第29條發現班中打毛線、看小說、每人次扣款30元。班中打牌每人次待崗一個月。

  第30條因翫忽職守、巡檢不到位和操作不當,造成裝置事故的扣款100元,濃密機壓死的扣款300元,回收泵被淹的扣款400元,電機燒燬的扣款100元。電腦、空調損壞按原價賠償。

  第31條陶瓷過濾機濾前、濾後壓力在0.3公斤或高或低發現一次扣20元。反衝洗壓力必須在1公斤以下,高出1公斤發現一次扣20元,因操作不當損壞陶瓷板一塊按100元計算,由此類推。進料濃度必須2小時測量一次並做好記錄,發現一次沒有測量及做好記錄,扣20元。

  第32條因操作不當,巡檢不到位,造成裝置損壞較輕釦50元,裝置損壞較重按待崗處理。

  第33條記錄本撕一頁扣30元。不按標準填寫扣20元。

  第34條不服從分配及管理扣30元。

  第35條打架者待崗1個月。及負責醫療費用。情節嚴重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36條罵人者第一次扣50元、第二次待崗一個月。

  第37條陶瓷過濾機硝酸用完後必須配酸,一次不配硝酸扣30元。

  第38條陶瓷過濾機跑硝酸按100mm扣30元。以此類推。

  第39條工作中的問題應該逐級反映,發現沒有逐級反映者扣50元。

  第40條班組、個人處理廢舊物品,發現一次扣班組200元,個人扣300元。

  第41條工段及班組抽查各項規章制度,不會背的,第一次扣10元,第二次不會背的扣20元,以此類推。

  第42條崗位發現長明燈,按每盞燈扣20元計算,以此類推。

  第43條盤式過濾機開、停車必須檢查濾布,如濾布破損,白班由維修班更換,夜班由生產班更換,若不及時更換50元扣款。

  第44條因操作不當,盤式過濾機真空泵進砂一次扣50元。

  第45條鐵溢流溝一次未衝,扣20元。

  績效考核辦法實施細則 篇7

  為了調動公司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激發員工工作熱情,提升工作業績,增強公司競爭力,保證公司目標的順利達成,特制定本績效考核辦法。

  一、考核物件

  公司所有部門及員工(總經理除外)。

  二、考核內容和方式

  (一)考核時間:每月1日至31日。

  (二)考核工資標準:將員工每月應發工資總額的10%作為績效考核工資,根據當月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和具體金額。

  其中,年薪制員工考核工資標準為:年薪÷12×80%×10%;置業顧問考核工資標準為:基本工資×10%。

  (三)考核內容:員工本人當月工作完成情況及綜合表現。

  (四)考核方式:

  實行分級考核,由直接上級考核直接下級,並由分管領導最終評定。即:

  1、公司總經理考核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其中,總工程師的考核結合分管副總意見);

  2、公司副總經理考核部門負責人及分管部門;

  3、部門負責人考核部門所屬員工,並由分管領導最終評定;

  4、財務部門人員由集團公司財務審計部負責考核,公司提供相關參考依據。

  三、考核流程

  由制定工作計劃、執行工作計劃及工作考核三部分組成,詳見下頁圖表1。

  圖表1

  四、考核結果及獎懲

  (一)對員工的考核

  1、考核結果

  考核結果以分數確定,最終轉換為A、B、C、D四個等級,以分管領導最終評定為準。各個等級對應分數及基本標準如下(圖表2):

  A級:超額完成當月工作任務,綜合表現突出,工作成績優異;

  B級:全面完成當月工作任務,綜合表現良好,工作成績良好;

  C級:基本完成當月工作任務,綜合表現合格,工作成績一般,偶有工作失誤;D級:未完成當月工作任務,綜合表現一般,工作成績較差或有重大工作失誤。

  2、獎懲辦法

  當月考核結果直接與員工當月績效工資的發放掛鉤:

  (1)考核結果為A級:績效工資按100%發放,並按本人當月考核工資標準的10%另行發放獎勵工資。

  當月績效考核為A級的員工比例不超過公司員工總數的10%,各部門原則上不超過1人。

  (2)考核結果為B級:績效工資按100%發放。

  (3)考核結果為C級:績效工資按60%發放。

  (4)考核結果為D級:不予發放績效工資。

  考核中過程中,當月考核等級為D的,留任原職檢視;累計達到兩次的,轉為試用員工;累計達到三次的,給予解聘或辭退。年度C級考核結果累計達到或超過三次的,根據其實際工作情況,給予適當懲處。

  此外,員工月度工作績效考核結果,將作為年度優秀員工評選、年終考核和獎懲的重要參考依據。

  (二)對部門的考核

  1、考核標準

  對部門的考核標準主要由以下幾個方面組成:部門工作完成情況(70%)、執行力(10%)、下屬督導力(5%)、工作失誤和安全事故(5%)、自律力(5%)、團隊精神(5%)。

  2、考核辦法

  對部門的考核採用部門自評和分管領導考評的方式,以分管領導最終評定為準。

  3、考核結果和獎懲

  年終,公司將根據各部門全年總體表現情況,評選優秀部門,並根據公司當年效益情況,給予部門適當獎勵。

  對於年終考評較差的部門,公司將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部門負責人降職、降薪或解聘處理。

  五、考核執行程式

  (一)計劃制定和返回:

  1、員工月度工作計劃:由員工制定《員工月度工作計劃表》(詳見附件1),交部門負責人稽核後返回員工。

  2、部門月度工作計劃:每月28日,部門負責人制定下月《部門月度工作計劃表》(詳見附件2),交分管領導審定後返回部門。

  3、計劃制定各階段,應進行必要的溝通。

  (二)考核、彙總

  1、員工考核:員工考核由員工自評、部門考核、分管領導評定三個部分組成。

  (1)員工填寫《員工月度工作考核表》(詳見附件3),交部門負責人考核;

  (2)部門負責人考核完畢後,交分管領導評定;

  (3)考核各階段,應進行必要的溝通。

  2、部門考評:部門考核由部門互評、部門自評和分管領導評定三部分組成。

  (1)部門互評:由部門負責人填寫《部門月度互評表》(詳見附件4),對其他部門月度表現進行評議,並交公司領導,作為對其他部門考評的參考依據;

  (2)部門自評:由部門負責人填寫《部門月度自評表》(詳見附件5),交分管領導評定;

  (3)考核各階段,應進行必要的溝通。

  3、高管考核:高管人員填寫《高管月度考核表》(詳見附件6),交公司總經理評定。

  4、彙總:每月5日前,各部門將員工考核和部門考核彙總後,交分管領導評定。

  (三)結果反饋

  (1)每月8日前,分管領導將部門及所屬員工的考核下發綜合部;

  (2)綜合部根據考核結果填報《員工月度考核彙總表》(詳見附件7),並於每月10日前交公司領導審批;

  (3)綜合部將經公司領導審批後的考核結果反饋至各部門,並函告財務部;

  (4)考核人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被考核人進行溝通,以改進和提高工作績效。

  (5)年終,綜合部將填報《員工年度考核彙總表》(詳見附件8)和《部門年度考核彙總表》(詳見附件9),經公司領導審批後,反饋至各部門。六、其他事項

  (一)考核人員應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進行考核。被考核人認為考核結果嚴重不符合事實的,可以向綜合部或有關領導提出申訴。經調查屬實的,報公司領導同意後,可給予糾正,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二)本辦法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於20xx年8月起執行。

  (三)本《辦法》由綜合部負責解釋。

  績效考核辦法實施細則 篇8

  為提高門衛人員安全責任意識,學校將門衛人員績效津貼與崗位責任落實情況掛鉤,門衛人員績效工資不再參照教師考核方案。

  一、學校門衛人員安全職責

  1、堅守崗位,履行職責,做好安全防範工作,把好校園安全第一關。

  2、按規定時間準時上班,上班時間不得隨便離開崗位,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3、對帶入、帶出校門口的物品進行仔細檢查,任何人不得將學校公共財物帶出校門,如因特殊原因需將學校物品帶出校門的,必須持有總務處開具的證明並經檢查、登記核實後方可放行。

  4、嚴格門衛登記或驗證制度,對進出人員的姓名、訪問事由、進出時間及車輛號牌等情況進行詳細的記載。禁止無正當理由的人員及校外機動車輛進入校園。

  5、學生放學時,及時開啟大門,並做好維持秩序工作。在上學、放學、家長會和大型集會等車流量高峰時,對校門交通進行疏導。

  6、積極做好學校保衛工作,看好學校財物,發現學校財物被偷時,要勇於上前制止、勸解。提高警惕,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報警。

  7、核實師生出入手續並做好記錄,拒絕未履行手續的師生離校。

  8、杜絕校外商販入內出售物品或在校門口擺攤設點出售物品。

  9、負責和打掃門衛室和校門附近的衛生。

  10、每晚清校後對校園巡查不少於3次,並且做好記錄。

  11、遇特殊情況及時向行政部門反映,並及時相理。如遇強行進入的人員和校外機動車輛或攜帶危險物品進入校園滋事的,門衛要及時向學校領導或校園“110”聯校幹警報告,並協助妥善處理。

  二、考核辦法

  1、門衛人員應堅持24小時在校值班,門衛若因有事可請人代班,不記入考勤。若未履行請假手續,門衛室無人值守發現1次扣10元。

  2、進出學校人員、車輛要詳細詢問,並做好登記。無正當理由不得進入校園,社會可疑人員、閒散人員拒絕進入校園。出現社會閒雜人員進校滋事一次扣10元,造成物品損壞或人員傷亡一次扣100元,並追究相關責任。外來人員從學校帶走電腦、電視、冰箱、摩托車等物品要詳細詢問,若因不履行職責造成學校或師生財產損失一次扣100元,損失重大的要酌情賠償。

  3、上班期間要盡忠職守,若因翫忽職守,不履行相關要求,受到上級領導批評一次扣50元。

  4、學生上下學期間,門衛必須在校門口維持秩序(不得在門衛值班室內),觀察周圍情況,應變突發事件。若因不在崗位或在崗位上沒有履行職責,造成擁擠、踩蹋、人員傷害等責任事故一次扣20元,並追究相關責任。學生在校期間外出必須持請假條或由家長、班主任護送方可出校門,學生外出要詳細詢問事由及陪同人員身份,若因未履行職責造成學生私自外出一次扣20元,造成學生走失、綁架等重大責任事故一次扣100元,並追究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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