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教學督導工作細則

院校教學督導工作細則

  為進一步規範和推動我校的.院(系)級教學督導工作,根據《XX大學本科教學督導工作條例》相關精神,提出院(系)教學督導工作細則。

  一、院(系)教學督導組協助教學院長(系主任)把好本單位本科教學質量關。

  二、院(系)教學督導組成員人數視本單位本科生規模決定,一般由3至5位專家組成,由院系負責聘請,相關酬金由學校與院系共同承擔。

  三、院(系)教學督導組主要工作:

  1、透過隨堂聽課,檢查各教學環節執行情況。

  2、召開學生或教師座談會,收集資訊,適時向院系領導和有關部門反映情況,對本院系和學校的教學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3、對青年教師進行教學培養。組織青年教師崗前試講與培訓;稽核青年教師填報的《崗前培訓考核綜合評價表》,對青年教師申請擔任主講教師進行稽核;對本院系參加首次開課培訓的青年教師,進行教學現場的“傳、幫、帶”;組織開展本院(系)的教學觀摩、研討、競賽等活動。

  4、對本院(系)的教師教學業績進行測評或考核。

  5、參與本院(系)教學改革與建設的規劃、諮詢等工作。

  6、適時作好教學督導記錄,每學期結束時交由院系存檔,並報教務處備案。

  四、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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