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保密協議書範文集錦9篇
員工保密協議書範文集錦9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員工保密協議書9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員工保密協議書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電話:
地址:
乙方(勞動者):
電話: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甲乙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的保密及競業限制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秘密資訊
甲乙雙方確認:“秘密資訊”是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未曾公開的商業秘密、技術資訊和財務資訊等,包括但不限於設計、程式、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管理訣竅、產品或服務的銷售網路、銷售狀況、客戶名單、市場開發及售後服務情況、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
乙方承認在為甲方工作期間可能直接或間接地透過書面、口頭、圖表、音像資料等獲得或透過觀察全部或部分裝置、產品等獲得這些秘密資訊。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秘密資訊”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過錯而進入公眾領域的公開資訊。
第二條 對秘密資訊的保密
乙方承諾,嚴格保守自己在為甲方工作期間所獲得有關甲方及甲方專案的一切秘密資訊。
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專案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種秘密資訊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無論口頭、書面,還是磁碟、通訊網路等介質向任何其他方,包括個人、公司、商社、其他經濟組織等洩露秘密資訊。
第三條 禁止非法使用秘密資訊
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專案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種秘密資訊履行職務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資訊,並且不以任何方式許可或協助他人使用秘密資訊。
第四條 秘密資訊的停止使用
在甲、乙雙方勞動關係無論何種原因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資訊,而且只要此種秘密資訊尚未依法進入公眾領域,乙方就不得繼續使用,也不得向任何個人、公司、商社、其他經濟組織等披露此種秘密資訊。
在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及終止或解除後,一旦甲方要求,乙方應隨時將從甲方及甲方專案獲得的一切資料檔案及其複製件歸還甲方或進行銷燬。
第五條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本協議規定的保密期限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雙方勞動關係終止或解除後_____年內有效。
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賠償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名譽損失、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的損失,以及調查費用和訴訟費用、律師費用。
乙方違約後還應採取各種合理方法挽回洩密造成的影響,儘可能使秘密資訊繼續處於保密狀態;同時,本協議繼續有效。
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的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無論違約金及損失賠償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第七條 協議的生效與效力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雙方就履行中產生的任何爭議,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員工保密協議書 篇2
甲方: 公司
乙方:
乙方作為甲方或甲方的全資子公司、合作公司和關聯公司(以下統稱“甲方公司”)的員工,就保守甲方公司商業秘密事宜,自願與甲方簽訂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 乙方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1、甲方公司“商業秘密”是指:甲方公司未曾發表、未曾公開的、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能為甲方公司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公司採取保密措施,只限特定範圍內人員知悉的資訊。
2、乙方對甲方公司“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其內容和範圍包括並不限於: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
經營資訊:反映或描述甲方公司生產經營狀況、經營決策、經營規劃、經營戰略、開發計劃、研究報告、價格資料、財務資訊、財務報表、資本運作、營銷策略、客戶資訊、貨源情報、招投標標底及標書、合同等。
技術資訊:甲方公司掌握、使用或擁有的設計、程式、配方、技術方案、生產工藝、製作方法、技術指標、技術報告、檢測報告、技術文件、設計圖紙等。
管理資訊:甲方公司所使用的管理訣竅、管理規劃、管理策略、管理方法、商業模式等。
電腦系統資訊:甲方公司電腦系統所儲存、使用的電腦軟體、電腦軟體處理流程和結構設計、電腦程式程式碼、電腦資料庫、電腦文件、電腦資料、電腦系統登入帳號、密碼、操作方法,以及其他以電子形式儲存於電腦上的資訊。
(2)甲方公司保密管理規定及其它規章制度規定的保密資訊。
(3)乙方在甲方公司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完成的發明創造、作品、策劃、創意、軟體、程式設計、資料庫等。
(4)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甲方公司對其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屬於第三方的商業秘密。
(5)其它保密資訊:
3、甲方公司“商業秘密”的記載形式不受任何載體所限,包括但不限於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函、傳真、磁帶、磁碟、電腦、硬碟、儀器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載體,或透過口頭等視聽形式傳遞。
第二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1、乙方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維護甲方公司商業秘密,履行保密職責。
2、乙方不得披露、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傳播、出版、轉讓、處分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公司規章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公司其它職員)知悉甲方公司的商業秘密;
3、乙方不得竊娶刺探與本職工作或者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公司商業秘密;
4、乙方履行職務的需要時可使用甲方公司的商業秘密資訊,但不得未經甲方公司許可、授權擅自複製、複製、轉發、傳輸等。乙方在履行職務之外不得使用甲方公司的商業秘密資訊;
5、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甲方公司商業秘密資訊,無論其記錄的載體屬甲方提供或乙方自備,乙方均負保密責任;
6、無論是否在甲方公司辦公場所內,乙方對其所持有或保管的甲方公司商業秘密資訊均負保密責任;
7、乙方不得允許或協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公司的商業秘密;
8、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公司的保密管理規定及其它相關制度,嚴格執行甲方公司規定的保密措施;
9、乙方不得利用職權強制其它員工違反保密義務;
10、乙方應當於勞動合同解除、終止、離職或者於甲方提出要求時,將其所持有或保管並記載著甲方公司商業秘密資訊的載體返還給甲方,或將記錄在乙方自備載體的甲方公司商業秘密資訊轉載至甲方提供的載體上並將自備載體的資訊消除;
11、乙方如發現甲方公司秘密被洩漏或者自己過失洩漏甲方公司商業秘密的,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的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第三條 保密期限
1、保密期限自乙方知悉之日起至甲方宣佈解密或資訊已完全公開之日止。
2、本協議約定的乙方保密義務不因甲方公司與乙方的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而免除,而無論勞動合同因何種原因解除、終止。
3、本協議約定的乙方保密義務不因乙方離職而免除,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4、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行支付保密費。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本保密協議,甲方公司有權根據公司管理制度給予乙方處罰和處分。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公司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視為乙方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甲方公司有權單方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甲方公司不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第五條 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保密義務違法的,由甲方公司移送國家行政機關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七條 甲乙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經仔細審閱過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員工保密協議書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第一條定義
1、智慧財產權
本協議所稱之“智慧財產權”是指包括但不限於歸屬於甲方所有的:
(1)職務性發明創造(包括髮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等)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
(2)註冊商標、字號及其他標記的專用權;
(3)專有技術及其他不為公眾所知的、能為甲方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經營管理資訊等商業秘密的專有權利;
(4)職務作品(包括但不限於論文、報告、圖書、教材、圖冊、地圖、攝影、聲像、文字、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等)、計算機軟體的著作權;
(5)按照法律規定,甲方對其他智力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利。
2、商業秘密
本協議所稱之“商業秘密”是指歸屬甲方所有且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受聘期間瞭解到或開發出來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的、非公知的、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所有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或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接觸到的第三方的所有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關於技術開發的資訊,包括: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產品、設計、模型、方法、經驗、資料、演算法等方面的資訊、資料以及源程式、目標程式、開發手冊、研發文件等,以及甲方的產品計劃、產品開發計劃等;
(2)關於市場營銷的資訊,包括:甲方的營銷計劃,銷售方法,定價方法等業務活動方法,供應商、合作方以及客戶名單,客戶的專門需求,未公開的銷售、服務網路、渠道以及公司現有的、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經營專案等資訊;
(3)關於經營管理的資訊,包括:甲方的各類工作計劃、管理方法、組織結構、人事、財務、工資福利等情況,以及甲方現有的或者正在開發之中的內部業務規程與管理體系以及各種重要管理檔案等;
(4)關於甲方法律關係的資訊,包括:甲方合同履行情況,智慧財產權許可、轉讓情況,商標註冊情況,訴訟情況等;
(5)按照法律和協議,甲方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商業秘密;
(6)甲方要求職工保密的、同甲方有關的其它資訊。
3、職務開發結果
本協議所稱之“職務開發結果”是指以下內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及商業秘密在甲方的業務範圍內,為履行自己的職務所完成的或者所構想的所有研究開發結果,包括但不限於:
第一,商標標識設計、外觀特定裝潢設計、標識設計、產品設計、廣告、教材、文書;
第二,專利、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等發明創造;
第三、模型設計、經驗方法、開發文件、研發資料;
第四,計算機軟體及其演算法、設計;
第五,雖不屬於自己職務範圍但屬於甲方業務範圍的所有上述研究、開發結果,以及對甲方現有研究、開發結果的改進。
(2)乙方在離開甲方(不論何種原因)一年內所得的、與其在甲方工作時分配的任務有關的,或者利用其在甲方期間的相關條件、資源、商業秘密以及在甲方期間研究、開發結果基礎之上所做的研究、開發結果。
(3)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或乙方與甲方簽署的《勞動合同》及其相關協議、本協議中約定的應歸甲方享有的其他智力勞動成果。
第二條智慧財產權歸屬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自己做出的所有職務開發結果將立即首先向甲方報告。
2、乙方任何職務開發結果的所有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但依照法律規定應該由乙方享有的除外),包括但不限於把發明或設計在國內和國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對計算機軟體、商標設計和標識設計、計算機軟體配套教材及其他作品的著作權,對商業秘密的權利、專有技術所有權及對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專用權等。甲方可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進行經營或向第三方轉讓。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採取甲方認為取得和保持上述職務開發結果智慧財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並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檔案、採取必要的措施以確認甲方對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智慧財產權。
3、乙方在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得研究、開發結果的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
乙方所得研究、開發結果不是執行在甲方的本職工作的結果,完全利用自己的時間,同時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或商業秘密,則該成果的智慧財產權歸乙方所有。但以下情況除外:
(1)該研究、開發結果同甲方的業務具有競爭性;
(2)實際上或者可以論證該研究、開發是搶先佔用了甲方研究、開發結果;
(3)該研究開發是在乙方的職務開發結果的基礎上形成的。
4、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務所得的研究、開發結果,乙方如主張由其本人對該研究、開發結果享有智慧財產權,若該研究、開發結果與甲方業務密切相關,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開發結果,由乙方享有智慧財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以任何方式使用該研究、開發結果。
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該研究、開發結果為職務開發結果,甲方可以利用該研究、開發結果進行經營或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該研究、開發結果實際為非職務開發結果,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責任。
乙方申明後,甲方對該研究、開發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透過仲裁或訴訟途徑解決。
5、乙方在離開甲方(不論何種原因)一年內所得的與其在甲方工作時所承擔的本職工作或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研究、開發結果,該結果的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但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合理的費用。乙方在離開甲方後,欲繼續提高或改進其在甲方工作時獲得的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的技術成果,必須得到甲方的許可。
6、乙方在甲方工作或離開甲方時,均不得侵佔甲方的智慧財產權。
第三條商業秘密保護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種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作需要接觸到或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應按照甲方要求的範圍和程度使用,乙方不得將實物、資料等擅自帶離工作崗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隨意進行復制、交流或轉移含有甲方商業秘密的資料,不得在學術會議、技術鑑定會等會議或活動以及報刊、雜誌、資訊網路等媒介上批露甲方商業秘密。
乙方決不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更不得利用甲方商業秘密為甲方的競爭企業工作或透過任何途徑洩漏給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商業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未經商業秘密擁有者的書面允許不得使用甲方已承擔保密義務的合作方或者其他第三方的商業秘密,更不得洩漏此商業秘密。
4、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調離原工作崗位或離開甲方,應將接觸到的所有甲方商業秘密的文件、記錄、筆記、資料、源程式清單、提綱、模型、軟磁碟及其他媒介形式的資料如數交回甲方,尤其對軟體開發資料(包括源程式、文件、目標產品等)應作專項移交。
5、乙方在離開甲方後(無論因何種原因),應替甲方保守商業秘密,不得將其洩漏給任何第三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利用甲方商業秘密進行生產和經營,或進行新的研究和開發,直到這些資訊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性資訊為止。
6、當發現甲方智慧財產權受到侵害或商業秘密被非法使用或洩漏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並採取合理措施協助甲方,防止侵害的擴大或商業秘密的進一步散失。
7、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決不直接或間接從事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對甲方的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或間接的)諮詢性、顧問性服務。
8、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以及乙方離開甲方後(無論因何種原因),決不聘用甲方的任何職工為自己工作,也不得以任何方式請求、勸誘、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界聘用,或者為其接受外界聘用提供機會、幫助或者任何便利條件,更不得在離開甲方前搶奪甲方的客戶以及引誘其他職員離職等。
9、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決不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商業秘密,也不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如因違反該承諾而導致甲方受到第三方指控時,乙方應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但如乙方是按甲方的明確要求或為了完成甲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而必然導致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情況除外,在此種情況下,乙方應當對可能存在的侵權情形及時向甲方申明,否則,仍應按照前款規定承擔責任。
第四條競業限制
1、競業限制的人員包括:
(1)高階管理人員,是指部門經理(含副經理、經理助理)及其以上級別的管理人員;
(2)高階技術人員,是指系統工程師、方案工程師、SQA、專案經理及其以上級別的人員;
(3)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包括但不限於銷售(客戶)經理、秘書人員、薪酬管理人員、參與公司平臺技術研究的人員、參與合同標的額超過人民幣級專案開發的人員。
2、競業限制是指以上人員在離職之後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工作,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上述競業限制行為包括全日制工作、非全日制工作、兼職、顧問。
3、競業限制的期限,不超過兩年。針對不同人員的競業限制時間,由甲方確定。
4、競業限制的企業,是指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企業。
5、甲方如果要求乙方履行競業限制義務,需按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金額,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各地規章規定的下限執行。乙方需要按月向甲方報告工作單位和工作內容。
6、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規定,應該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額度為甲方確定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總額的倍。
違約金=每月經濟補償金×競業限制時間×倍數。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若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均構成違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具體違約情況,要求乙方承擔違約金人民幣萬元。
若前款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差額部分。
除此之外,甲方可以根據乙方的違約情況,採取警告、記過、扣減工資、降級降職、解聘等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條附則
1、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有義務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如實、準確地說明其所承擔的原有智慧財產權、保密、競業限制及其他相關義務的情況,具體需要說明的情況如下:
(1)乙方在此之前已經擁有的各項專利技術、著作權和商業秘密的大致情況;
(2)乙方在此之前根據法律或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的大致情況;
(3)乙方在此之前按照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許諾在一定時期、一定工作領域內不得從事的活動情況。
乙方應確保其說明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否則,由於乙方怠於說明或者說明不真實、不完整以及不準確所產生的任何後果和責任均應有乙方自行承擔。
經由乙方簽字的對於前述情況的書面說明將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所稱聘用期間(含試用期)以乙方勞動合同約定期限為準。聘用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3、乙方離開甲方的時間,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為準。
4、乙方承認,已閱讀過本協議,並確切瞭解協議條款的法律含義。
5、本協議為甲乙雙方所籤《勞動合同書》的附件,為《勞動合同書》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
6、本協議連同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勞動合同以及今後甲方制定或修改的各項管理制度,都構成乙方的義務,乙方需嚴格遵守。
7、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的協議有牴觸,則應以本協議的約定為準。本協議簽署後,非經雙方同意並簽署書面修改協議,不得修改本協議。
8、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並至雙方完成本協議規定之所有義務後效力終止。
9、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0、本協議雙方如對解釋、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爭議的,則首先應當協商解決。若雙方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若根據相關勞動法律需要進行勞動仲裁的,則應當將爭議提交至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庭進行勞動仲裁;對於其他根據相關勞動法律無須進行勞動仲裁的爭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至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透過訴訟方式解決,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簽訂地為深圳市南山區。
甲方:
蓋章:
簽約日期:
乙方:
手印:
簽約日期:
員工保密協議書 篇4
甲方(用人單位):雲南XX有限公司
地址: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以及公司相關保密規定,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商業秘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保密內容: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經營資訊: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報告、市場拓展渠道、廣告策略等;
2、客戶資訊:包括客戶資料、客戶財產資訊、業務金額及擔保財產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合同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4、其他約定: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和環境,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支援。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開展業務工作,並將經營、設計與工作成果、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3、乙方不得刺探非本職工所需要的商業秘密。
4、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本協議第一條所包括的保密內容。
5、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洩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6、甲方安排乙方任職涉密崗位,如財務人員、企劃專員、法務專員、經理或助理、營運部經理或助理等,未經直接上級批准,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洩露本職位的相關涉密資料資訊。
第三條 競業限制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競業限制期為個月。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到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同類業務。
第四條 保密期限
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種。
1、無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佈解密或者秘密資訊實際上已經公開。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入職(包括試用期)之日起 年。自離職之日起同樣適用。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
2、如因為乙方的違約行為造成了甲方的損失,乙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甲方有證據證明的全部損失責任。
3、若違約,除以上兩條外,乙方無條接受甲方依據公司相關制度的處罰,直至除名。
第六條 宣告
1、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經仔細審閱過本協議內容,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並接受協議條款權力與義務,知悉和認可公司的《保密管理制度》。
2、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後另訂補充協議解決。
3、本協議的修改應以書面形式為之,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條 爭議處理
因本協議產生的糾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字代表:
(公章)
日期:
乙方:簽字/手印: 日期:
員工保密協議書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原則,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和離職後兩年內,需保護甲方商業秘密,並履行競業禁止義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1.1甲方在乙方遵守勞動合同及本協議所規定的競業禁止期間的前提下,在其在職期間和離職後兩年內,按其全年工資收入20%的標準支付補償費用。
1.1.2支付方式為:商業保密和競業禁止補償費用按年度支付,由甲方於每年農曆春節放假前支付至乙方預留的銀行帳戶,如乙方賬戶無法支付,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乙方仍需遵守勞動合同和本協議。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2.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客戶資訊,產品配方,產品檢測報告,工程資訊,經營資訊(產品定價,經營策略等)商業利益、客戶資料均屬於甲方享有。乙方可以在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及業務允許範圍內充分利用開展生產、經營、業務活動。上述資料等各項權利均歸甲方享有。
1.2.2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乙方具體應承擔的甲方商業秘密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客戶資訊,產品配方,產品檢測報告,工程資訊,經營資訊(產品定價,經營策略等),不得私自收集客戶資訊,生產配方等商業秘密。
1.2.3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當事人的秘密)和有關的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等)對外承擔保守義務的事項亦屬於保密範圍。
1.2.4若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處,乙方作為員工,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業務資料、技術資訊、經營資訊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1.2.5乙方承諾,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員工、其他人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有承諾保密義務的業務資料、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資訊。
1.2.6乙方承諾,在其離職後兩年內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它商業秘密,乙方應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1.2.7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亦不得擅自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否則由此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費用和侵權賠償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或追償。
1.2.8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之後兩年內,非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經理、員工、代理人、顧問等。
1.2.9乙方承諾,在職期間或離職之後兩年內,不得直接、間接或者試圖影響本企業的客戶關係,使用其向離職職工或者第三方轉移。不得直接、或間接、或幫助他人引誘、或拉攏在甲方企業內掌握商業秘密的職工或關鍵崗位的職工離開本企業,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因職務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乙方在離職交接時無條件返還甲方所有保密資訊及其載體和影印件。
第二條合同的違約責任
1.3.1甲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本協議,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延遲支付約定的補償費支付期限三個月以上,或者甲方支付該到期補償費的數額不足本協議規定數額的4/5時,即可視為拒絕支付)的,甲方除如數向乙方支付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用,還應當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5000元。
1.3.2如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因甲方違約而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應得競業限制補償費的利息損失(如已經支付違約金,應當予以扣除)。
1.3.3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000元,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分。
1.3.4因乙方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條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雙方約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協議自行終止: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重要商業秘密已經公開,而且由於該公開導致乙方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已無重要影響;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本協議,拒絕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費的(延遲支付約定的補償費支付期限三個月以上,或者甲方支付該到期補償費的數額不足本協議規定數額的4/5的,即可視為拒絕支付)。
本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不影響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或之後簽訂的商業秘密協議的效力。
第四條爭議解決方法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可以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一方拒絕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效力之分割條款
本合同的任何具體條款,無論是當事人協商修改,還是法院判決部分無效,均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
第六條雙方宣告
本競業禁止協議完全出於甲乙雙方的真實意圖,乙方沒有受到甲方的任何暗示、強迫,乙方所接受時間、地域和領域的競業限制出於完全自願。
第七條合同的效力和變更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第八條合同的持有及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男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聯絡方式:
員工保密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甲乙雙方就保密和競業禁止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保密資訊
在本協議中的保密資訊,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不論以何種形式傳播或儲存的:
1、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的產品、服務、經營、商業機會、現有及潛在客戶名單和資訊、保密方法有關的所有資訊;
2、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的知識、系統、工藝、研究成果及技術改進、專有知識、設計權、程式有關的所有資訊;
3、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的手冊、培訓資料、計劃或預測、財務資訊有關的所有資訊;
4、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的客戶和合作夥伴的經營有關的所有資訊。
二、保密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發表、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披露保密資訊(包括向不得甲方其他員工披露保密資訊)。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使用保密資訊(包括不得利用保密資訊進行新的研究與開發)。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允許他人使用保密資訊(包括不得允許甲方其他員工使用保密資訊)。
3、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包括利用計算機進行檢索、瀏覽、複製等)獲取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保密資訊;
4、甲方可根據需要隨時調整或出臺新的保密政策,無論屆時乙方是否仍然在職,都應遵守甲方所有的新保密政策。
5、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者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6、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且本協議沒有約定之處,乙方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履行保密義務。
7、乙方應當在其與甲方的聘用關係終止時向甲方返還所有保密資訊及其載體和複製。
8、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若記錄著秘密資訊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應當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9、乙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秘密資訊的一切載體。但當記錄著秘密資訊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秘密資訊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甲方將秘密資訊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秘密資訊消除。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0、乙方如發現甲方秘密資訊被洩露或者自己過失洩露秘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11、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秘密或者其他保密資訊資訊,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若乙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和侵權賠償可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三、競業禁止
本協議所稱競業禁止,是指乙方在規定的期限和地域內,不得到與甲方從事類似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單位工作或者自己開業經營與甲方相類似的業務,這些工作或業務包括但不限於:
1、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託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與甲方相同或者類似的工作;
2、直接或間接受聘於其他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者類似的工作;
3、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甲方相競爭的單位獲取經濟利益。
四、禁止期限
競業禁止的期限包括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及勞動合同終止後2年內。
五、補償約定
在勞動合同終止後,乙方履行競業禁止義務期間,甲方給予乙方補償,補償標準為每月_________元,但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乙方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同時,無權要求補償。甲方可以放棄要求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權利並且不再給予乙方補償。
六、支付方式
給予乙方的補償,應當按月支付,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到甲方財務部門領取補償。
七、監督
甲方有權對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與檢查:
1、每季提供一份其任職單位出具的證明其勞動關係的證明檔案;
2、每季提供一份證明其任職單位為其交納養老保險的證明檔案。
3、義務人未能按時提供上述證明檔案或履行其他義務的,甲方有權停止給予乙方補償,且不免除乙方的競業禁止義務。
八、違約責任
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對由其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九、爭議糾紛解決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保密協議書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為維護企業與員工的權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甲方實際情況,甲乙雙方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保守工作秘密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保密內容和範圍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踐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專案及經營決策。
3、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資訊。
6、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7、公司規劃、設計、工程圖紙等未公開資料。
8、XX公司客戶要求保密的資料。
9、其他經甲方未向社會公開的與公司有關的事項。
以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書面檔案資料和電子資料資料。
第二條 保密原則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保密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接受甲方的保密教育和監督,履行與工作崗位相XX的保密職責及本協議所約定的其它保密職責。
2、乙方在離開甲方工作崗位後對在甲方工作期間知悉的甲方各類秘密,XX履行相XX的保密措施,否則若因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協議第六條的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3、本協議未約定的,或甲方的保密制度沒有規定或者不明確之處,乙方亦XX本著謹慎、負責的態度,採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甲方的秘密。
第三條 保密責任
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洩露、傳播、釋出、發表、傳授、轉讓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
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的保密規定無權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他人的各類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留存或使用這些秘密資訊。
2、乙方非因工作需要不得翻閱甲方加有秘密標識的檔案資料和有關軟體等,亦不得向負有保密義務的人打探有可能涉及到甲方各類秘密的有關資料。
如乙方因工作需要不得不查閱甲方秘密資料的,XX按照甲方內部的規定,嚴格履行審批程式。經批准同意的,方可查閱。
3、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攜帶屬甲方保密內容和範圍內的任何資料離開甲方辦公場所(包括但不限於回家、出差、外出參觀、旅遊、探親、外出公共場所和出境等);也不得利用信件、電話、網路等通訊手段洩露公司秘密。
4、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離開工作崗位時,不得擅自保留和帶走原在崗位時得到的任何文件、圖紙、資料、磁碟、膠片等載有公司保密資訊的資料及影印件。
第四條 保密責任的除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須承擔該項秘密的保密責任:
1、某項秘密已經公開或已經甲方解密。
2、乙方從客觀條件上完全不可能知悉或者接觸到某項秘密。
第五條 保密期限
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無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佈解密或者秘密資訊實際上已經公開。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如乙方違反上述各項義務,造成甲方保密事項外洩,XX按照以下方法承擔違約責任:
1、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以及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導致甲方利潤減少、經營發展出現障礙等間接經濟損失;
2、依照本條第1款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不低於人民幣 萬元;
3、甲方因調查乙方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嚴重侵犯甲方的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甲方可依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選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第七條 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解決。
第八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署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蓋章):
聯絡人:
聯絡方式:
地址:
乙方(蓋章):
聯絡人:
聯絡方式:
地址:
員工保密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商業秘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 保密內容
1. 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戶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品效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2. 甲方的經營秘密,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
3. 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物流資料;
4. 甲方的技術秘密,包括產品設計、產品圖紙、生產模具、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生產製造工藝、製造技術、計算機程式、技術資料、專利技術、科研成果。
(二) 保密範圍
1.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經雙方協議乙方同意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職務發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專利技術;
3.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業秘密;
4.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所擁有的商業秘密。
員工保密協議書範本 管理文字 文字 合同 管理 企業合同
(三)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 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生產專案和科研專案設計與開發,並將生產、經營、設計與開發的成果、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3.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進行新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和撰寫論文向第三者公佈;
4.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眾知悉的商業秘密;
5. 雙方協定競業限止期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止期內乙方不得到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6.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洩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7. 甲方安排乙方任職涉密崗位,並給予乙方保密津貼。
(四) 保密期限
1. 勞動合同期內;
2. 甲方的專利技術未被公眾知悉期內;
(五) 脫密期限
1. 因履行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發生變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甲方採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2. 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無意續簽的,提出方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月通知對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甲方採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該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並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3. 勞動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必須信守本協議,不損害甲方利益。
(六) 保密津貼
1. 甲方對乙方保守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津貼,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貼人民幣___________元;
2. 保密津貼每月____日與工資同時發放;
3. 乙方調任非涉密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貼。
(七)違約責任
1. 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雖未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但給甲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帶來麻煩的,甲方有權調離乙方涉密崗位,停發保密津貼,並予以行政處分;
2. 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輕微經濟損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3. 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較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處罰,並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領取的保密津貼;
4. 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處罰,追索全部保密津貼;並追加經濟損失賠償,構成犯罪的,上訴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5. 甲、方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和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許可權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八)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籤 名
年月 日 年 月 日
員工保密協議書 篇9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因乙方現為甲方提供服務和履行職務,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有效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防止該商業秘密被公開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洩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務院有關部委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商業秘密
1,本協議所稱商業秘密包括:技術資訊、專有技術、經營資訊和甲方公司《檔案管理辦法》中列為絕密、機密級的各項檔案。乙方對此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
本協議之簽訂可認為甲方已對公司的商業秘密採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術資訊指甲方擁有或獲得的有關生產和產品銷售的技術方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計算機軟體、資料庫、實驗結果、技術資料、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說明書、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一切有關的資訊。
3,專有技術指甲方擁有的有關生產和產品銷售的技術知識、資訊、技術資料、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經驗、方法或其組合,並且未在任何地方公開過其完整形式的、未作為工業產權來保護的其他技術。
4,經營資訊指有關商業活動的市場行銷策略、貨源情報、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合同、交易相對人資料、客戶名單等銷售和經營資訊。
5,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其他相對人的商業秘密)和在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中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也屬本保密協議所稱的商業秘密。
第二條:保密義務人
乙方為本協議所稱的保密義務人。保密義務人是指為甲方提供相關服務而知悉甲方商業秘密,並且在甲方領取報酬或工資的人員。
甲方向保密義務人支付的報酬或工資中已包含保密費,此處不再重複支付。
保密義務人同意為甲方公司利益盡最佳努力,在履行職務期間不組織、參加或計劃組織、參加任何競爭企業,或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公司商業秘密的行為。
第三條:保密義務人的保密義務
1,保密義務人對其因身份、職務、職業或技術關係而知悉的公司商業秘密應嚴格保守,保證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過失。即使這些資訊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義務人本人因工作而構思或取得的。
2,在服務關係存續期間,保密義務人未經授權,不得以競爭為目的、或出於私利、或為第三人謀利、或為故意加害於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業秘密、製造再現商業秘密的器材、取走與商業秘密有關的物件;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秘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公司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洩露;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分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皆屬於“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公司商業秘密的檔案或檔案副本;對因工作所保管、接觸的有關本公司或公司客戶的檔案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
3,如果發現商業秘密被洩露或者自己過失洩露商業秘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4,服務關係結束後,公司保密義務人應將與工作有關的技術資料、試驗裝置、試驗材料、客戶名單等交還公司。
5,鑑於保密義務人在職期間,獲得或製作的商業秘密(包括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對公司在競爭中的巨大價值,在勞動合同關係存續期間和終止之後,保密義務人均承認公司因投資、支付勞動報酬而對這些商業秘密的所有權,因此保密義務人同意甲方按下列方式執行:
(1)保密義務人因各種原因離開公司,自離開公司之日起年內不得自營或為公司的競爭者提供服務,不得從事與其在公司生產、研究、開發、經營、銷售有關的相關工作(包括受僱他人或自行從事),並對其所獲取的商業秘密嚴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予以洩露。甲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2)且,乙方應提前六個月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申請。在此期間,甲方有權調動乙方的勞動崗位。
乙方如違反本項規定的,應承擔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違約責任。
第四條:保密義務的終止
1,公司授權同意披露或使用商業秘密。
2,有關的資訊、技術等已進入公共領域。
3,乙方是否在職、勞動合同是否履行完畢,均不影響其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保密義務人違反協議中的保密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如有違約行為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人民幣大寫元)。
2,乙方如將商業秘密洩露給第三人或使用商業秘密使公司遭受損失的,乙方應對甲方進行賠償,其賠償數額不少於由於其違反義務所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①損失賠償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違約及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②如果甲方的損失按照方法①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或侵權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從每件與違約或侵權行為直接相關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或者以不低於甲方商業秘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③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如律師費、公證費、取證費等,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④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4,因乙方惡意洩露商業秘密給公司造成嚴重後果的,公司將透過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權責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的,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共同委託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
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將提交仲裁委員會,按該委員會的規則進行仲裁。
第七條:雙方確認
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經詳細審閱了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八條: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第九條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甲方經辦人(簽字):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