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幼兒園法制宣傳日國旗下講話稿

12月幼兒園法制宣傳日國旗下講話稿

  在生活中,各種講話稿頻頻出現,講話稿是寫出來供宣講或宣揚的書面材料。怎樣寫講話稿才能更好地發揮其做用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12月幼兒園法制宣傳日國旗下講話稿,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12月幼兒園法制宣傳日國旗下講話稿1

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講話的題目是:增強法制觀念,建立平安校園

  12月4日是我國一年一度的法制宣傳日,今天是第14個法制宣傳日。常言道:“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全校同學應一起學法,守法,用法,宣傳法。

  一、學法。我們每一個學生只有學習了法制知識,才能知道什麼是合法,什麼是違法,學會分辨是非,識別善惡,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

  二、守法。明天的中國將是一個法制更加完備的社會,而我們每一個公民必須具備較高的法律素質。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辦事,遠離犯罪邊緣線。

  三、用法。法制法規無處不在。它像是我們身旁的騎士,時刻保護著我們。我們應該合理的運用法律知識來保護我們應該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四、宣傳法。不僅我們學生需要用法制的知識武裝頭腦,還要用法制的意識武裝中國。我們應該鼓勵我們身邊的人,特別是我們的家長,讓他們一起學習和掌握法制知識。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國實現依法治國的法制目標。

  作為21世紀的學生,學習、掌握必要的法制知識,是我們素質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法制教育不僅影響著我們的學生時代,更影響著我們的終生。

  國有國法,校有校規。學校裡的法律既包括國家的各種法令法規,也包括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紀律條令。有的同學對校紀校規視而不見,忽視學校對學生儀容儀表、待人接物、行為言語等方面的要求,不愛護公物、亂扔垃圾、做危險遊戲、隨意拿別人東西等等這些違反學校規章制度的不文明行為嚴重破壞了我們美麗的校園的和諧氛圍。這些同學並沒有認識到事態的嚴重性:一個人的行為久而久之會成為一種習慣,一種習慣久而久之會形成一種性格,一種性格久而久之會成就一種命運。如若以善小而不為,以惡小而為之,積小惡成大惡,最終必然自食惡果。希望同學們在校內嚴格遵守校紀校規,在校外嚴格遵守法紀法規!

  “以史為鑑,可以知興衰,以法為鑑,可以曉規則。”讓我們從現在做起,從身邊做起,做一個新世紀的學法、守法、守紀的合格的小學生,建設平安和諧的校園。

  和諧校園的另一個重要內容是安全。在增強法制意識的同時,我們還要提高自己的安全防範意識,學會自我保護,特別提醒以下幾點:

  (1)注意食品安全,不吃衛生不合格的食品;

  (2)注意消防安全,要提高防火的安全意識;

  (3)注意交通安全。上下樓梯靠右行走,不要擁擠;教學樓內嚴禁喧鬧、追逐;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4)注意運動安全。希望全體師生在運動中感受快樂與健康的同時,注意運動前做好準備活動,運動中量力而行,防止運動創傷。

  最後祝全體老師和同學們安全、健康、快樂度過每一天!

  12月幼兒園法制宣傳日國旗下講話稿2

老師們、同學們:

  上午好!12月4日,是全國法制宣傳日。

  今天我講話的主題是“培養法律精神,做遵紀守法、文明正氣的二中人”。

  提起法律,總給人以神秘、威嚴、崇高的感覺。其實,法律與道德、習慣、宗教、紀律一樣,都起著規範人們行為的作用。正是由於這些規範的存在,社會才變得有序,正是由於法律的存在,我們的權利才得到應有的保障。

  前司法部部長張福森先生曾這樣說過:確立全國法制宣傳日,有助於營造全社會濃厚的法治氛圍,使廣大公民像逐步熟悉每年的“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禁毒日一樣,讓“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成為全體公民熟悉法律、認知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節日,成為展示我國法制建設成就的節日,成為樹立我國良好法治形象的節日,為實踐依法治國方略,推進“依法執政”,打下牢固的社會思想基礎。

  作為當代的中學生,大家有幸目睹了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法制建設的突飛猛進,300多部法律相繼出臺,“依法治國”被寫進憲法。那麼,作為追求成為“卓越”人才的每個二中學子應該思考的是:在大家的校園生活中,成長道路上,如何培養法律精神,與法同行?

  與法同行,要充分意識到法律離我們並不遙遠,無論是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校園生活中,法律都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需要學法,懂法,用法,不犯法,用法律保護自己的權益,而不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比如說,我們旅遊到某地,有些人會隨手在名勝古蹟上刻上“到此一遊”的字樣,殊不知這一行為就可能觸犯了我國《文物保護法》,是要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的。因為不懂法而犯法是愚昧的,所以我們要增強法律意識,培養法律精神。要像法國的泰·德薩米在《公有法典》中說的那樣:“這些神聖的法律,已被銘記在我們的`心中,鐫刻在我們的神經裡,灌注在我們的血液中,並同我們共呼吸;它們是我們的生存,特別是我們的幸福所必需的。”

  與法同行,要求我們每個人在日常生活中做到遵守有關紀律,依法辦事,嚴格恪守法律規範,也就是常說的“遵紀守法”。有的同學認為,講紀律就沒有自由,講自由就不能受紀律的約束。這種看法是錯誤的。馬克思曾經講過,“法典是人民自由的聖經”。孟德斯鳩說:“自由是做法律許可的一切事情的權利。”可見,自由是相對的,是有條件的。只有最大限度地尊重遵守法律、紀律,我們才能享受最大限度的自由。比如人走在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對交通法規毫不在意,任意穿行。那麼當災難降臨時,既貽害自己,也貽害他人,此時留給人們的絕不是對英雄行為的扼腕痛惜,而是對冥頑落後的鄙視和警示。因此,世上沒有不受約束的自由。遵紀守法是我們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在校園生活中,與法同行,就從遵守校規校紀先做起。不說髒話謊話、抄襲作弊,不打架鬥毆、惡意傷人,不小偷小摸、破壞公物等等,不讓“年幼無知”成為放縱自己、傷害他人的藉口。尊重他人,愛惜自己。有時違紀與違法只有一步之遙,堅持防微杜漸,才能防患於未然。

  同學們,法律的基本精神是“在充分查清事實的基礎上,弘揚社會正氣”。因此,大家除了要做到自覺知法守法外,更要明辨是非、區分善惡,運用智慧與才能,遏制不良思想,大膽地與不良風氣鬥爭,為推動崇尚文明、弘揚正氣的校園風尚,做出自己的貢獻。 謝謝。

  12月幼兒園法制宣傳日國旗下講話稿3

老師、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我國的法制宣傳日。今年的主題是“弘揚法治精神 服務科學發展”。今天我國旗下講話的題目是《遵紀守法,做一個勤奮好學的好學生》。

  我們知道,我們所處的時代是一個資訊時代,同學們可以透過多種途徑接收到各種新鮮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東西,你們是否能分辨得清楚?同學們是否想過你們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須受到法律約束,法律是至高無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誰違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懲罰。要保護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就要學法、懂法、守法,只有遵紀守法了,才能保護好自己。

  這裡給同學們講一個關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事例,題目是走路也要有“規矩”。聽到這個題目,有的同學一定會感到可笑,“別逗了,走路誰不會呀!”這裡講的“走路”是講過交通路口時應該何時走,如何走。有的同學在馬路上玩耍、遊戲,甚至在馬路上相互追逐打鬧,這正說明他們沒有意識到危險性。南京某小學二年級學生王誠就是因為沒有這樣的意識,失去了一條腿,留下慘痛的教訓。一天傍晚,王誠瞞著爸爸媽媽溜出家門找同學一起玩捉迷藏。一個同學在前逃,王誠在後追,不知不覺中跑到了一個交叉路口。被追的小朋友怕被捉住當"俘虜",就飛快奔到了馬路對面。王誠一心想追上他,也急急地衝過馬路。就在這時,一輛貨車駛來,司機發現了他們,雖然馬上猛踩剎車,但由於距離太近,貨車右後輪仍然碰到了王誠的雙腿,他倒下了,鮮血流了一地。後來王誠雖被及時送到了醫院,但由於傷勢太重,當天夜裡,醫生們作出了截除他右腿的決定,如不這樣做,一旦傷口惡化,性命也難保。王誠雖然活了下來,但右腿卻失去了,從此,再也不能和小夥伴一塊蹦蹦跳跳地玩啦!可見,遵守交通法規是多麼重要啊!

  有的同學其實很聰明,但他不用在學習上,而是用在調皮搗蛋上,喜歡逞強好勝,有事沒事惹一下其他同學,比如別人走路時他突然伸出一隻腳將別人絆倒;有些同學喜歡打架,將別的同學打傷;有些同學不愛護公物,故意毀壞公共場所的物品;有些同學以大欺小,沒有錢買東西吃、沒有錢進遊戲室、網咖就強行向弱小同學索要等等行為都是法律不允許的,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這裡我要告訴同學們平時一定要聽老師和家長的話,遵紀守法。

  同學們,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知法守法,與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必經之路。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自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護法,做一個勤奮好學的好學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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