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週國旗下講話稿

第十週國旗下講話稿

  30年代,日本帝國主義侵佔了我國東北三省之後,為了讓東三省的人民忘記自身是中國人,永遠當他們的奴隸,就不準東北的少年兒童學習中國語文。

  我們中國人怎麼能甘心當他人的奴隸呢!今天,我們要講的故事,就發生在這樣的年代裡。

  在富饒的`松遼平原上,在松花江畔的一個村子裡。有一天早晨,天剛矇矇亮,一隊凶神惡煞的日本兵,端著明亮亮的刺刀,押著一位抗日聯軍的兒童團員向著松花江邊走來。

  這個兒童團員,是一個只有13歲的小姑娘,眼睛還流露著小朋友的稚氣。

  她犯了什麼“罪”呢?

  她的罪名,就是組織村裡的小朋友們學習了我們祖國的語文。今天,敵人要在松花江邊對她進行“審訊”。為了擴大影響,還用皮鞭趕來了村裡的許多少年兒童。

  在一陣嘰裡哇啦的吼聲中,敵人開始“審訊”了。敵人問:“你為什麼要組織大家學習中國語文?”小姑娘回答:“因為我是中國人!”敵人又問:“你為什麼不遵守皇軍的命令?”小姑娘還是回答:“因為我是中國人!”敵人惱怒了,大聲地吼道:“你難道不知道違抗皇軍的命令要槍斃嗎?”小姑娘也大聲回答:“你槍斃不了我的愛國心!”敵人沒有方法了,又換了一副假惺惺的面孔。對小姑娘說:“小姑娘,你還年幼啊!怎麼不顧惜自身的生命呢?只要你能當著大家的面,答應從今後不再組織大家學習你們的語文,我就保證你繼續深造,將來送你到東京留學。”敵人說到這裡稍停一下,接著又惡狠狠地說道:“假如你要執迷不悟的話,那就對不起了,眼前滾滾的江水就是你的墳墓了!”小姑娘聽後,微微一笑,她沒有絲毫的猶豫,就縱身跳向了江心……

  親愛的同學們,這是一位多麼可愛的小英雄啊!我們的祖國有這樣的英雄兒女,怎麼能不感到自豪和驕傲呢?!我們一定要像她那樣熱愛祖國的文化,熱愛祖國的語言,熱愛祖國的一山一木、一草一木……做一個自豪的中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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