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燃氣配套費徵用監管通知
關於燃氣配套費徵用監管通知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觸到通知,各種型別的通知各有不同的寫法。相信很多朋友都對寫通知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關於燃氣配套費徵用監管通知,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區各大企業,駐周各行政企事業單位:
為規範燃氣、供熱配套費徵收使用的監管,提高配套專案質量,保護消費者權益,參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公用事業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燃氣供熱配套費徵收使用監管的意見的通知》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全區燃氣、供熱配套費徵收使用監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稱燃氣、供熱建設專案(以下簡稱建設專案)配套費是指:燃氣配套費,用於從氣源至單位使用者閥門井或氣源至使用者灶前閥的管網建設的費用;供熱配套費,用於熱源建設以及熱源至單位使用者閥門井或從熱源至使用者樓前閥門井的管網建設的費用。
二、建設開發單位和個人(以下統稱建設單位)在本區範圍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各類建設專案涉及燃氣、供熱設施配套建設的,均應當繳納燃氣、供熱配套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減、免、緩收。
三、在我區經營的管道燃氣企業及轄區供熱企業是全區燃氣、供熱配套費的收費主體。收費單位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實施收費。
四、全區燃氣、供熱配套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區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檔案執行。
五、燃氣、供熱企業按照規定的.建設程式在批准的經營區域範圍與建設單位簽訂工程配套建設協議。該協議作為費用繳納、工程配套建設以及部門監管的依據。
六、燃氣、供熱配套費專戶儲存核收,實行市、區兩級管理和配套專案屬地管理。跨區的燃氣、供熱專案及市級重點工程專案的燃氣、供熱配套費監管由市公用事業局負責。其他燃氣、供熱配套費專戶儲存監管,燃氣配套費監管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供熱配套費監管由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
七、燃氣、供熱企業在辦理工程立項手續前,由監管部門、銀行和企業三方簽訂配套費監管協議,燃氣、供熱企業收取的燃氣、供熱配套費存入協議銀行專用賬戶,企業支取使用時須向監管部門提出申請並辦理分期解控手續,資金權屬和監管期間利息歸配套企業所有。配套費儲存銀行由燃氣、供熱主管部門選定,銀行同時向監管部門作出按規定付款的承諾。
八、建設單位和個人憑監管部門出具的繳存通知,按照批准或核定的用氣(汽)量、建築面積(民使用者數)足額繳納配套費,並在3日內及時存入專用賬戶。
九、燃氣、供熱主管部門負責對燃氣、供熱配套設施建設實行全過程監管。按照配套設施建設進度,經燃氣、供熱主管部門稽核同意後,由銀行分期向燃氣、供熱企業解控配套費,配套專案竣工後,經驗收合格的,企業繳存的配套費予以全額解控。
十、燃氣、供熱配套費分以下三個階段進行解控:
1、配套專案準備階段,解控額度不超過配套費總額的40%。配套單位申請配套費解控應提供工程立項批文和《燃氣配套費解控申請表》、《供熱配套費解控申請表》。
2、配套設施開工階段,解控額度不超過配套費總額的40%。配套單位申請配套費解控應提供《施工許可證》和《燃氣配套費解控申請表》、《供熱配套費解控申請表》。
3、配套設施竣工驗收階段,解控額度不超過配套費總額的20%。配套單位申請配套費解控應提供《燃氣配套費解控申請表》、《供熱配套費解控申請表》及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工程備案表。
十一、燃氣、供熱企業的配套費應按規定實行專戶儲存和計劃管理,各燃氣、供熱企業應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會計核算工作,按照會計制度設立收費專項賬冊,嚴格按規定的收支範圍使用,定期向監管部門報告收支情況。
十二、在專用賬戶外存放配套費、未按規定存繳配套費的,由監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十三、配套單位應當按照批准的設計方案進行配套建設,不得擅自縮減或修改配套專案及其規模。確需變更的,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辦理法定變更手續。
十四、燃氣、供熱配套專案出現漏項、自行降低標準、建設滯後等問題的,配套費緩期解控或不予解控,由區燃氣、供熱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配套企業進行處罰。
十五、各相關管理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把關,加強對燃氣配套費、供熱配套費專戶儲存工作監督檢查,建立健全有關規章制度。工作人員在配套費監管工作中翫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