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電價調整通知三篇

【必備】電價調整通知三篇

  在生活中,我們都可能會用到通知,通知有時是告知有關單位需要周知或共同執行的事項的平行文種。那麼你有了解過通知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電價調整通知3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電價調整通知 篇1

  尊敬的電力客戶:

  您好,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合理調整電價結構有關事項的`通知》(內發改價字【20xx】954號)檔案要求,自20xx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共事業附加費的收取。居民生活用電每千瓦時減少0.015元,一般工商業及大工業使用者用電每千瓦時減少0.007元。

  本次電價調整涉及到電能表預置電價規則的改變,如果您是持卡購電客戶,建議您在看到通知後,自20xx年8月15日起自行到所轄營業網點透過購電寫卡的方式更改購電卡的電價引數為您節省電費。

  衷心地感謝您一直以來對錫林浩特供電分局的信任與支援,我局全體職工也將繼續同心協力,積極進取,為更好地服務廣大電力客戶而不懈努力!

  關於此次電價調整,如有任何疑問,請隨時致電95598供電服務熱線,對給您生活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錫林浩特供電分局

  20xx年8月11日

電價調整通知 篇2

國網上海市電力公司: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降低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和工商業用電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20xx〕748號)有關要求,經國家發展改革委稽核並報市人民政府同意,決定調整本市工商業銷售電價,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本市“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價格平均每千瓦時下調0.45分錢(調整後的上海市銷售電價表詳見附件),“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類別中的鐵合金、燒鹼(含離子膜)用電、下水道動力用電價格不作調整。居民生活用電、農業生產用電價格不作調整。

  二、以上電價調整自20xx年6月1日起執行。

  三、請市電力公司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做好使用者宣傳解釋工作,確保電價調整平穩執行到位。

  上海市物價局

  20xx年6月15日

電價調整通知 篇3

北京市電力公司,各有關電力使用者: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取消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和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降低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和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基金,合理調整電價結構的決定,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統一部署,經市政府同意,決定調整燃煤發電標杆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xx年7月1日起,本市統調燃煤發電企業標杆上網電價每千瓦時上調0.83分,本市燃煤發電企業含脫硫、脫硝、除塵電價的標杆上網電價調整為每千瓦時0.3598元(含稅)。

  二、20xx年7月1日起,本市平均銷售電價每千瓦時降低1.42分,調整後有關電價標準按照附件1執行。20xx年1-6月有關電價調整安排詳見附件2。

  三、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電價政策。市區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電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確保電價政策落實到位。

  四、《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對本市十個郊區非居民電力使用者試行區域差別化電價的通知》(京發改〔20xx〕1715號)、《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11-12月份十個郊區非居民電力使用者電價問題的通知》(京發改〔20xx〕1832號)、《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降低本市燃煤發電上網電價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京發改〔20xx〕6號)自20xx年7月1日起廢止。其他凡與本通知規定內容相牴觸的以本通知為準。

  特此通知。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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