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通知範文
國家發展改革委通知範文
今天小編給大家分享的是國家發展改革委通知範文,供大家參考,希望大家喜歡!
範文1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於切實落實氣源和供氣合同 確保“煤改氣”有序實施的緊急通知
發改電[20xx]2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經信委、能源局,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
實施“煤改氣”、“油改氣”等天然氣替代專案,對減少汙染物排放、改善空氣質量具有重要作用。但由於部分地區“煤改氣”改造過於集中,有的專案實施前沒有落實資源,加劇了天然氣供需矛盾,影響了居民正常生活。為保證“煤改氣”、 燃氣熱電聯產等有序實施,促使清潔能源更好地發揮作用,特別是保障今冬明春天然氣穩定供應,確保居民生活、公共交通等重點用氣,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落實“煤改氣”專案的氣源和供氣合同。各地在發展“煤改氣”、燃氣熱電聯產等天然氣利用專案時須先落實氣源和價格,並根據資源落實情況均衡有序推進,不能“一哄而上”,避免供需出現嚴重失衡。審批、核准“煤改氣”、燃氣熱電聯產等專案時,須將已落實的氣源規劃或專案實施單位與天然氣供應企業簽訂的供氣合同作為前置條件,沒有落實氣源的專案不予批准,未經審批的專案不得開工建設。
二、統籌做好天然氣替代發展規劃。各地要加強“煤改氣”、燃氣熱電聯產等替代專案規劃與資源供應計劃的銜接,確保用氣需求與資源供應增長相適應。統籌使用天然氣、電力等清潔能源,著力抓好煤炭清潔使用,確保已建燃煤發電機組脫硫脫硝設施改造達標並正常投運,實現既改善環境質量又緩解天然氣供應壓力的目標。新建燃氣熱電聯產專案必須納入2013-2015年電力佈局規劃。
三、加強執行協調,確保居民生活及冬季供暖。各地要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做好2013年天然氣迎峰度冬工作的意見》、《國家能源局關於切實做好大氣汙染防治工作確保天然氣供應的通知》以及2013年天然氣迎峰度冬供應保障協調會的有關要求,強化綜合協調,努力實現供需平衡。未落實管道天然氣資源,但已完成“煤改氣”施工或燃氣熱電聯產專案建設的地方,要儘早與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供氣企業銜接,提前採購液化天然氣,滿足應急需求;有備用燃煤、燃油鍋爐的,要提前儲備清潔優質煤炭、燃油等燃料,千方百計確保居民生活及冬季供暖需要。
各地要加強用氣專案監管,切實落實責任,對未與天然氣供應企業簽訂供氣合同、落實資源,擅自實施“煤改氣”、燃氣熱電聯產等天然氣利用專案的,要限期改正;因氣源不落實擅自實施“煤改氣”等專案導致居民生活受到影響的,將予以通報。
以上請按照執行,如有重大特殊情況,請及時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及國家能源局反映。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
20xx年x月x日
範文2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於進一步做好20xx年天然氣迎峰度冬工作的補充通知
發改執行[20xx]216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經信委、能源局、物價局,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
今冬明春天然氣供需形勢嚴峻。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做好2013年天然氣迎峰度冬工作的意見》(發改執行[2013]2024號)、《國家能源局關於切實做好大氣汙染防治工作確保天然氣供應的通知》(國能油氣[2013]279號)以及2013年天然氣迎峰度冬供應保障協調會有關工作部署的基礎上,現就進一步做好今年天然氣迎峰度冬工作,補充通知如下:
一、多渠道籌措資源,增加市場供應。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要保持在產氣田高負荷生產,加快新區塊投產進度,加強與資源國銜接協商,儘可能增加進口。新疆慶華、內蒙古大唐煤制氣專案要及早投入使用。確保實現增加天然氣供應的既定目標和任務。同時,中石油、中石化等要儘可能壓減內部企業自用,盡力增加外供天然氣商品量。
二、搞好需求側管理,確保民生重點需求。各地要提前制定有序用氣方案和應急預案,明確優先用氣和限制用氣的次序,壓減發電用氣及其它非居民用氣,優先保障民生用氣。加強對有序用氣情況的監管,嚴格落實責任制,以民生為本,確保居民生活等重點用氣需求。推廣控制公共場所室溫、節假日低溫執行等有效措施,適度減少用氣。
三、盡力增加儲氣,緩解高峰供應壓力。中石油、中石化要合理安排資源,對今年冬天能發揮作用的`儲氣庫,儘量在用氣高峰前增加註氣。新投產、今冬明春尚不能採氣的,要適當延緩注氣進度。各地要研究出臺一些臨時性優惠政策,支援城市燃氣經營企業及大使用者利用儲罐等設施增加儲氣,提高調峰能力。建有小型液化工廠的新疆、陝西、內蒙古、山東、四川、湖北等地,迎峰度冬期間要適度減少或停止液化生產,減少液體銷售、提高庫存,作為高峰時段應急保障資源。
四、切實落實氣源合同,有序實施“煤改氣”專案。堅持“先規劃、先合同、再發展”的原則,把供氣合同作為發展使用者與保障供需平衡的首要條件,實現非居民使用者供氣合同全覆蓋,並逐步過渡到所有使用者合同全覆蓋。各地要增加天然氣供應,必須首先與供氣企業簽訂增供合同或協議以落實氣源。供需雙方要規範約定供應總量、峰谷期供應量以及可中斷使用者的中斷時間等,確保用氣總量與峰值可預、可控。新啟動的“煤改氣”專案要透過合同落實氣源和價格,規劃實施的專案也要落實氣源規劃,氣源不落實的,主管部門不予批准,專案不得開工建設。
五、調劑用好液化天然氣資源,保障應急需要。同時使用液化天然氣和陸上管道氣的沿海地區,在高峰時段適當增加液化天然氣使用,減少管道氣用量。供需矛盾突出的內陸地區,要儘早委託中石油、中海油採購液化天然氣,在高峰時段採取第三方代理氣化運輸的方式,就近下載管道氣。長輸管道沿線價格承受能力強的工商業使用者,可透過上海石油交易所公開交易等方式,購買進口液化天然氣。
六、充分利用價格槓桿,發揮市場調節作用。各地要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調整天然氣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1246號)要求,抓緊出臺銷售價格疏導方案和配套措施,並利用價格槓桿調節供需,有效緩解供應壓力。用氣峰谷差大的地區要抓緊研究推行季節性差價、可中斷氣價等差別性價格政策,開展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試點,促進移峰填谷,引導合理消費。
七、強化安全生產管理,保障安全平穩執行。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要加強安全檢查,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深入排查油氣田和輸油氣管道安全隱患,確保安全平穩執行。各地要加強重要設施的安全保衛工作,嚴厲打擊破壞油氣田生產和管網設施的違法行為。
八、加強綜合協調,促進市場供需平衡。各地要統籌天然氣、電力等清潔能源,科學控制或削減煤炭消費。確保已建燃煤發電機組脫硫脫硝設施改造達標並正常投運,在改善環境質量的同時,減輕天然氣供應壓力。新建燃氣熱電聯產專案必須納入2013-2015電力佈局規劃,將落實氣源和價格作為專案開工建設的前提條件。嚴格控制新建陸上使用管道氣的液化工廠(包括石油企業內部工廠),抑制消費需求過快增長。加強煤電油氣運綜合排程,制定聯調聯供方案,緩解天然氣供應壓力,努力實現供需平衡。各地要加快電力外輸通道建設,綜合施策增加清潔能源供應。相關部門要儘快研究在內蒙古等地合理發展煤制天然氣直供北京的可行性方案。
九、做好社會引導工作,營造良好輿論環境。各地、各有關企業要透過多種途徑加強資訊披露,主動宣傳天然氣供需現狀、利用政策等,提高公眾節約用氣意識。要針對可能出現的供應緊張狀況,及時通報供需形勢和採取的措施,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爭取各方理解、配合與支援,促進相關工作開展。
十、加強監測分析,及時掌握供需動態。各地要儘快建立和完善由發改、經信、城建、能源、氣象等相關職能部門和熱、電、油、氣、煤供應企業參加的聯合會商排程機制,及時溝通訊息,提前採取針對性措施,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努力實現平穩度冬。
以上,請按照執行,如有重大緊急情況,請及時報告。
聯絡人:蔣x xxxxxxx,王x xxxxxxxx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