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電價調整通知
北京電價調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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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調整地方電廠上網電價的通知
發文單位: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文 號:京發改[2005]1768號
釋出日期:2005-8-15
執行日期:2005-5-1
生效日期:1900-1-1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華北電網實施煤電價格聯動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5]668號),京津唐電網燃煤機組上網電價每千瓦時提價2.4分(含稅,下同),本市地方電廠上網電價按此標準做相應調整。具體如下:
北京科利源熱電有限公司含稅上網電價由每千瓦時0.37元調整為每千瓦時0.394元。
北京市京工熱電廠含稅上網電價由每千瓦時0.40元調整為每千瓦時0.424元。
北京昊煜工貿有限公司煤矸石熱電廠含稅上網電價由每千瓦時0.40元調整為每千瓦時0.424元。
本次調價自2005年5月1日起執行。
特此通知。
2005年8月15日
關於調整電費價格的通知
根據國家發改委[2006]1228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調整華北電網電價的通知》和北京市發改委[2006]1013號《北京市發展改革委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調整華北電網電價的通知》檔案精神,經學校批准,並根據學校的`用電管理相關辦法,對我校校內用電電價調整如下:
1、 居民電價
居民生活電價每千瓦時提高0.008元。即由原來的0.48元/度,調整到0.488元/度。
2、 學生電價
按發改委檔案精神,學生生活用電執行居民用電價格。學生超標用電0.488元/度。
3、本校單位用電
由原價0.78元/度調整為0.86元/度。
4、駐本校校外單位
駐本校校外單位使用者用電費,由原來的1.12元/度調整為1.28元/度。此電費是由北京市供電公司向學校收取的基本電費,以及校內電網供電裝置和線路損耗、配電執行和維護等因素核算出的校內加價電費兩部分組成。
5、本次電費調整經學校批准從2006年8月10日執行。為了準確地掌握使用者的用電情況,動力中心將從9月15日開始,入戶核定表底,核實用電量情況,結清以往電量。截止日期為9月25日, 此後交費一律按新價格執行。請各使用者予以協助。諮詢電話: 68912940(查表) 68913436(收費)
總務後勤部
能源動力服務中心
2006年9月12日
關於北京電網2017-2019年輸配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
京發改[2017]69號
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各有關電力使用者: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北京電網2017-2019年輸配電價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2836號),現將北京電網2017-2019年輸配電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北京電網2017-2019年輸配電價(具體標準見附件)自2017年1月1日起執行。電網企業可依此標準向參與市場交易的電力使用者收取過網費。參與電力市場的使用者購電價格由市場交易價格、輸配電價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組成;未參與電力市場的使用者,仍執行政府規定的目錄銷售電價。
二、電網企業要嚴格執行規定的輸配電價標準,進一步加強企業內部管理、約束成本、提高服務水平;按年度向市價格主管部門報送當年輸配電價執行情況、電網建設投資完成情況、收入與成本變化情況等相關資訊;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求,抓緊開展不同用電種類之間交叉補貼的摸底測算工作,2017年底前將測算情況報市價格主管部門。
三、市、區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電網企業輸配電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附件:2017-2019年北京電網輸配電價表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