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高考期間噪音控制通知(通用5篇)
小區高考期間噪音控制通知(通用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通知,各種型別的通知各有不同的寫法。那麼一般通知是怎麼寫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小區高考期間噪音控制通知(通用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小區高考期間噪音控制通知1
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6月7日至10日)、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6月15至17日)即將來臨,為防止和減少噪聲汙染,保障考生的學習、考試和休息環境,根據噪聲汙染防治有關法律法規,現就2022年中高考期間(5月31日至6月17日)全市範圍內噪聲管理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禁建築施工噪聲擾民。除搶修、搶險施工須向行業主管部門報備並向社會公示外,交通、市政、水利、房屋建築等施工單位每日19時至次日7時一律停止夜間施工。在初、高中學校周圍150米範圍內的工地全天候停止打樁、砼施工、電鋸等高噪聲作業。請相關單位提前做好準備,合理安排施工。
二、嚴禁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噪聲擾民。邊界噪聲不得超過所在功能區聲環境質量標準。在居民較為集中的地段和學校附近,每日20時後停止產生噪聲的營業活動。
三、嚴禁商業經營活動噪聲擾民。全天候禁止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採用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式招攬顧客。
四、嚴禁露天娛樂、集會、燃放煙花爆竹等高噪聲擾民活動。
五、嚴禁機動車、船(執行緊急任務的救護、救援車輛除外)喇叭噪聲擾民。
六、對違反本通告的單位和個人,依據噪聲汙染防治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七、廣大市民在中高考期間若發現噪聲影響考生學習、考試和休息的情況,可撥打投訴電話。
小區高考期間噪音控制通知2
2022年湘潭市高考、學考和中考“三考”即將臨近,為給考生提供良好的學習、考試和休息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汙染防治法》和《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經研究,決定在“三考”期間嚴格控制我市環境噪聲汙染,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6月7日至9日高考期間、6月12日至14日學考期間、6月18日至20日中考期間,在市區範圍內禁止午間(中午12時至15時)和夜間(20時至次日凌晨7時)從事建築施工作業、室內裝修活動和其它產生噪聲的生產、經營活動(搶修搶險等特殊作業除外)。
二、6月7日至9日高考期間、6月12日至14日學考期間、6月18日至20日中考期間,嚴格控制在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產生環境噪聲汙染的活動。禁止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喇叭或採用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嚴格控制機動車噪聲汙染,機動車輛必須遵守市區禁鳴的規定。
各考點周圍200米範圍內,禁止產生噪聲的建築施工作業、室內裝修、大中型貨運車輛執行(渣土車、商砼車、沙石車等)和其它產生噪聲汙染影響考試的行為。
三、市生態環境、公安、住建、城管等部門將在全市範圍內進行巡查,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汙染防治法》和《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並透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特此通告。
小區高考期間噪音控制通知3
2022年中職升學考試和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已臨近,為讓廣大考生有一個安靜的學習、考試和休息環境,防止和減少噪聲汙染擾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汙染防治法》、《甘肅省環境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嚴格控制環境噪聲汙染。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6月1日至6月5日,每天22時至次日6時,高中學校周邊及考生集中居住區內產生噪音的生產企業、建築工地、歌廳、舞廳、群眾娛樂場所等要停工停業,其它時段上述區域產生的音量不得影響學生正常學習和休息。
二、5月20日6時至5月21日18時,6月6日6時至6月8日18時,城區禁止工程施工,禁止燃放鞭炮,禁止歌廳、舞廳、網咖營業,禁止門市部、商業攤點對外播放音樂,禁止廣場、體育場、公園等處的早晚群眾文化活動播放音樂。
三、高考期間,武威市生態環境局民勤分局、縣公安局、縣城管局、縣住建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文旅局、縣教育局等部門組成聯合巡查組,對考點周邊及考生集中居住區內噪聲源、考生和家長聚集性活動進行集中整治,對違反上述規定,構成環境違法的,將根據部門職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武威市城市社會生活噪音汙染防治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從重處罰。
四、高考期間,設立值班電話歡迎廣大群眾監督舉報。
小區高考期間噪音控制通知4
為加強高考、中考期間(6月2日至6月17日)噪聲監督管理,確保考生有一個安靜舒適的學習、考試和休息環境,我區將開展“2022綠色護考專項行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特通告如下:
一、停止夜間建築施工許可審批,除搶修、搶險須報行業主管部門報備並向社會公示外,各建築施工單位自每日19:00至次日7:00止一律停止施工,在初中、高中學校周圍100米範圍內的工地白天停止打樁、作業、電鋸等噪聲施工作業;6月7日至10日的高考考點和6月15日至17日的中考考點周圍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停止可能產生噪聲而干擾考生考試的生產、生活等活動。
二、嚴格控制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音響音量,邊界噪聲不得超過規定標準,在居民較為集中的地帶和學校附近,22:00 後停止產生噪聲的營業活動。
三、禁止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採用其他發出高噪聲方式從事商業經營活動,禁止夜間在居民集中區裝卸貨物。
四、防止排舞等露天娛樂和集會等活動噪聲擾民。
五、嚴格控制機動車輛喇叭噪聲擾民,禁止機動車輛在禁鳴區域(路段)鳴叫喇叭,禁止拖拉機等在市區禁駛區域(路段)行駛。
六、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環境噪聲汙染行為進行監督。凡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舉報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
小區高考期間噪音控制通知5
2022年6月我市將相繼舉行多項重要考試,6月7日至9日舉行普通高考,6月26日至28日舉行中考和初二學業水平考試。依據《深圳經濟特區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條例》第六十九條的規定,中、高考期間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其他依法行使環境噪聲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將對噪聲汙染實施特別管控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在中、高考備考以及考試期間(5月30日至6月9日,6月20日至28日),高中學校、初中學校和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居民住宅區)周圍直線距離300米範圍內,全天24小時禁止從事產生噪聲的建築施工作業、室內裝修作業、商業促銷廣播、文化娛樂擴音、機動車鳴笛以及其他各類產生噪聲干擾周邊環境的行為。
二、在6月7日至9日和6月26日至28日考試期間,考點周圍直線距離500米範圍內,全天24小時禁止從事產生噪聲的建築施工作業、室內裝修作業、商業促銷廣播、文化娛樂擴音、機動車鳴笛以及其他各類產生噪聲干擾周邊環境的行為。
三、5月30日至6月9日、6月20日至28日中午(12:00—14:00)和夜間(22:00—次日7:00)時段全市範圍內禁止從事產生噪聲的施工作業,生態環境部門不予辦理准許中午或者夜間施工作業證明。
四、在備考和考試期間,全市應嚴格管控影響考生學習、休息、考試的各類產生噪聲的活動,除需嚴格遵守上述限制性規定外,其餘時段產生的噪聲應符合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規定的排放限值。
五、搶修、搶險、應急作業應預先評估對考試的影響程度,採取合理措施嚴格控制噪聲排放,並及時向受影響的考點預警、預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特種車輛在考試期間非必要禁止在考場周邊鳴笛、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