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工作的條例
德育工作的條例
為加強德育工作,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四有新人,特制定德育工作條例如下:
1、成立以校長為核心的德育領導小組,加強德育工作的領導,開學初制訂工作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期末總結評比。
2、建立班主任、少先隊、思品課三位一體的'教育體系,各班要根據學校德育工作計劃,少先隊工作計劃和思品教育計劃,結合本班情況,制訂出班級工作計劃,並認真貫徹實施。
3、所有教師都要重視德育工作,做到教書育人,管理育人要在各自不同的崗位上擔負起育人職責,做到嚴格要求,各科教學要結合學科特點,對學生進行政治思想教育。
4、認真上好思品課,根據教學大綱的要求,加強思品教學研究,改進教學方法,做到有計劃、有備課、有考核、有檢查、有總結。
5、加強對少先隊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大、中隊輔導員和幹部的作用,積極組織學生開展豐富多采的少先隊活動,一個月組織一次中隊教育活動,兩週組織一次小隊教育活動,以愛國主義教育為中心開展五愛活動。
6、認真貫徹執行《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加強常規訓練和文明禮貌教育,學校和班級要定期進行檢查評比,每月進行一次思想品德評定。
7、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的教育網,成立三結合領導小組,定期召開三結合領導小組會議,研討德育工作內容形式、方法,定期召開家長會議,使家庭、社會形成合力,齊抓共管,做好德育工作。
8、加強師德修養,認真貫徹落實《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和政治理論學習,加強自身修養、處處為人師表,學期末學校進行教師職業道德評比總結。
9、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要緊密配合,共同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