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條例方案

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條例方案

  幼兒園安全工作是一項長久性基礎工作,它涉及到千家萬戶的幸福及社會穩定。為確保幼兒在園健康成長,特制定東甸子小學幼兒園安全條例。

  一、指導思想:立足於常規教育,定位於安全防範,常抓不懈,警鐘長鳴。

  二、安全管理

  1、普及安全常識,家長接送幼兒離園時教師要把孩子親自送到家長手中,坐車的孩子要親自送到車主手中,住宿的孩子交到邵老師手中,把每一個孩子都安全送走教師方能離校。

  2、活動課必須嚴格按大綱要求,精心備課,嚴密組織,嚴禁教師中途脫堂;堅決禁止放羊式體育活動。

  3.幼兒戶外活動時,老師要在場,指導幼兒自我保護的方法,確保幼兒活動安全.上下樓梯教師要親自管護,做到有次序,切不可放任,上下樓梯不得擁擠、推拉,以免造成傷害事故。

  4.教師要經常檢查活動器材的效能,發現隱患及時排除.凡因教師違規上課而造成的傷害事故一律由教師本人負責.

  5.教育幼兒不隨便吃零食,注意飲食安全.

  6.必須堅持考勤制度,缺席須有家長簽字的假條或電話.幼兒中途離校時,必須經過老師同意,不允許他人隨便帶領,如父母有事委託他人來帶領,必須寫好委託書,帶好身份證,老師方可放行。

  7、下班前嚴格檢查教室內水、電及門窗關閉情況,杜絕事故發生.

  8、不得翻越校牆、門、攀爬建築物,護欄.

  9.防止壞人引誘,拐騙.

  10.凡由於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利、教育不夠造成幼兒傷害事故的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實行"一票否決"、不得評優評先.

  11.凡因教師違反師德規範,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造成的幼兒傷害,傷亡事故,追究刑事責任,並負責對受害人經濟賠償.

  .12.室內裝置,如門窗,地板,桌椅,房屋,玩具等隨時檢查,發現損壞跡象,即刻上報學校.

  .13.幼兒來園時做好晨檢,瞭解每個幼兒的健康狀況,杜絕傳性疾病及不安全物品入園.

  14.進食時,食物溫度要適宜,幼兒座位要固定,專心進餐,帶班老師來回巡視指導幼兒細嚼慢嚥,不嬉鬧,不催促硬塞,嚥下最後一口方可離開座位.

  15.睡眠前檢查幼兒口腔內不含留食物,安睡後班內不離人,值班人員應巡迴觀察,如幼兒有異常情況,即使採取措施.入廁應在教師引領下有次序的'進行,避免擁擠混亂.發生推撞碰跌,要保持地面乾燥,有水及時拖幹,防止幼兒滑倒.

  16.凡幼兒發生過不明原因的昏厥,抽搐或其他嚴重正症狀,要及時撥打120進行急救,並及時上報學校。

  17.老師給幼兒吃藥時要做到審查認真,反覆核對,準確無誤後,才可服藥,嚴禁吃錯藥。

  18.活動要適合幼兒年齡特點,教師要參與幼兒活動並進行指導.保持良好的次序,尤其對好動,頑皮的幼兒和體弱兒要注意和照顧,防止摔倒,跌傷,攻擊,爭奪玩具等現象的發生.

  19.在戶外活動前,教師要讓孩子穿戴整齊,要對活動場地,器械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室外活動時帶班老師組織好幼兒有秩序進出教室,不推不擠.

  20.教師要堅守崗位,全神貫注,不聊天,不幹私活.態度和藹,動作輕柔,嚴禁威脅恐嚇,強行拉扯,體罰或變相體罰,不準用被子蒙蓋啼哭的小兒頭部.

  21、各種物品應放於固定安全位置,一般內服藥必須有明顯標籤,妥善保管,放在幼兒拿不到的地方.外用,消毒藥品及可能有傷害小兒的物品嚴禁進班

  22、小兒在園所內發生任何異常情況,無論大小,無論後果如何,值班人員都必須如實交班.

  23、教師不攜帶私人用品進班,特別是有尖銳稜角,金屬物品,有殼核物,外用化學藥水等.個人裝飾簡單大方。

  24、時刻檢查幼兒的穿著情況,冷加熱脫,杜絕幼兒肚臍眼在外,幼兒指甲過長,老師有責任幫助修剪,以免發生不必要的麻煩(不小心抓碰,抓疼別人)。

  25.幼兒若發生傳染病或有發熱腹瀉等可疑傳染病症狀,應立即向學校報告,不得隱瞞,否則後果自負.

  26.教師把幼兒的安全放在首位,一旦事故發生, 根據情節輕重,追究法律責任,並報上級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25,教育幼兒要文明玩遊戲, 不玩危險遊戲,不做危險動作.教師要經常向學生宣傳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學生遵守安全規則.

  26、教師定期檢查室內電器,電線以及一切能引起火災的裝置,及時消除隱患,確保學校全體師生生命安全和財產的安全.

  27.教師要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幼兒自我保護意識,提高幼兒自我保護能力,不要亂奔亂跑,進園後不得擅自離開幼兒園,教會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出意外事故.

  總之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對師幼的高度負責,做好幼兒園的安全工作,居安思危,警鐘長鳴,不能有任何僥倖心理,不能有絲毫鬆懈麻痺思想,確立"一保安全,二保穩定,協調發展"的工作原則.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