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住宿管理條例(精選10篇)

關於住宿管理條例(精選10篇)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維護寄宿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和生活有序,促進文明宿舍的建設,保證住宿生有一個安全、舒適、整潔乾淨的休息和學習環境,住宿管理條例。根據國家教委頒佈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的具體情況,制定本條例。

  住宿管理條例 篇1

  一、學生日生活常規

  1、早晨6點10分起床,進行洗漱、整理內務,去食堂吃早餐。規定7點10 分離宿。

  2、中午12點至13點10分在宿舍休息,離宿前整理好內務;規定13點20分離宿。

  3、下午15點55分至18點50分,課外活動、晚餐、洗澡。規定18點50分離宿。

  4、晚上21點30分至22點05分 洗漱、洗澡。高一、高二年級22點10分,熄燈就寢。高三年級,22點10分在宿舍自主學習,23點30分熄燈就寢。

  5、每週五,在放學後的一小時內,住宿生必須離開宿舍。生活教師開始檢查室內水、電、門窗等設施,安全無問題後鎖好宿舍門,任何人不能私自再開宿舍門。(如:下午15點30分放學,16點30分學生必須離宿)。

  6、每週日,下午17點至19點50分,高一、高二年級住宿生返宿。(高三住宿生週日下午14點返宿,14點30分離宿去教室上課)

  二、住宿生須知

  1、進行體檢合格,確定無傳染病且經教育處進行住宿前的培訓後,方可辦理入住手續。其中要認真、準確的填寫住宿生登記表,特別是家長的聯絡方式。

  2、進入宿舍時,必須主動出示住宿卡。住宿卡不得塗改和轉借,如發現有此行為者,做停宿處理。

  3、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吸菸、不飲酒、不偷盜、不打架鬥毆、不經他人同意,不得隨意翻動,使用他人物品。

  4、必須按指定床位就寑,不得擅自調換宿舍。不得串樓層,不得串宿舍,必須服從生活老師的管理。

  5、禁止攜帶貴重物品存放宿舍,如電腦、手機、攝像機、照相機、貴重隨身聽、貴重mp3等。一經發現,物品沒收,並對本人做停宿處理。當學校通知收費需帶錢時,本人一定把錢鎖在自己的櫃子裡,切勿丟失。未放櫃裡鎖好,一旦丟失,責任自負。給學校造成影響的,對本人做退宿處理,並移交教育處給予校紀處理。

  6、嚴禁使用各種自帶電器和危險用品(電爐子、電熱杯、電吹風、電夾子、電熨斗、電褥子、電蚊香、熱得快、火柴、打火機、蠟燭、音響、接線板、各種充電器、轉換器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等)。一經發現,立即沒收,並通知有關部門及家長做退宿處理

  7、要遵守作息時間,每天按時起床,按時整理內務,按時進教學樓上課。並帶齊學習用具,課間不能回宿舍(有醫生證明除外),管理制度《住宿管理條例》。按時上晚自習,下晚自習後,住宿生應在15分鐘內回到宿舍。按時熄燈。熄燈前必須鎖好自己的用品,熄燈後,要保持安靜,不得洗漱、看書、飲食、說笑、聽錄音機、打電話等。

  8、在樓內不得大聲喧譁。不得追跑打鬧,不得拍球踢球。

  9、在宿舍內不得吹奏各種樂器,不得進行各種聯歡、聚會、慶祝生日等娛樂活動。

  10、住宿生應有較強的安全意識,嚴禁座窗臺、跨出宿舍窗戶,不做有危險的動作,杜絕安全隱患。

  11、住宿生不得隨意出校門。因病、因事必須持有家長證明,或家長親自跟生活老師電話聯絡後;如果是上課時間,應有醫務室或班主任、年級主任的批條,再由生活老師開出門條後,方可離校。

  12、嚴禁接觸防火器材,不準私自手動空調,不得安裝拆改電路,愛護公物及宿舍樓內的所有裝置。凡故意損壞公物者加倍賠償,從嚴處理。

  13、室內空調無人必須關掉,杜絕“常流水、常明燈”。

  14、提倡勤儉節約、不攀比。不要追求過度消費,提倡每週所帶現金不得超過50元。

  15、不得向樓下潑水,扔廢棄物。

  16學生宿舍必須全天保持清潔衛生,住宿生每天必須按要求完成個人內務。按規定時間做好宿舍的大掃除和消毒工作,要按月凊洗更換床單、被罩、枕套。

  三、住宿生違紀處理規定

  生活部對住宿生的各項要求均納入個人量化和班級量化,也就是扣個人分,影響著班級量化分。處理辦法:沒收住宿卡、停宿、退宿、上報教育處做校紀處理。

  (注:沒收住宿卡;每天18點以前不能進宿舍。停宿;時間為最少三個月。退宿;長期走讀。)

  扣量化分運作程式:

  量化分扣到5分,由生活老師通知本人;

  量化分扣到8分,由管理處老師通知本人、家長和班主任;

  量化分扣到11分,由教育處、班主任、公寓主管通知本人和家長、給與該生停宿處理。

  規定:

  1、對不服從管理、頂撞老師的給予停宿處理。

  2、對帶和使用,學校已規定為禁品的,給予退宿處理。如果給學校帶來壞的影響,則上交教育處由學校給與校紀處理。

  3、有打架鬥毆、吸菸、飲酒、偷竊行為的,給予退宿處理,同時上交教育處由學校處理。

  四、宿舍檢查評比扣分細則

  1、 不按時離宿或上晚自習遲到一次的,沒收住宿卡一週,並扣個人量化1分。遲到二次的, 沒收住宿卡一個月,扣個人量化2分。遲到三次給予停宿處理。

  2、 不準時熄燈或熄燈後不能安靜下來的,每提醒一次扣個人量化1分。

  3、 不按規定請假離宿和未請假不返宿的,每發現一次,扣個人量化2分,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的,責任自負。給學校造成影響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停宿或退宿處理。

  4、 進宿舍不主動出示宿舍卡,卡沒收並扣個人量化1分。帶非住宿生進宿舍沒收住宿卡並扣量化分2分,對住宿生造成傷害給學校造成壞的影響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停宿或退宿處理。

  5、不按指定床位就寢、私自調換宿舍、串樓層、串宿舍,扣個人量化1分。

  6、在樓內大聲喧譁、打鬧、搞體育活動等,扣個人量化1分。

  7、沒按要求完成每天兩次內務衛生的,每查一次扣個人量化1分。

  8、損壞公物要賠,故意損壞公物加倍賠償,從嚴處理,給學校帶來重大經濟損失的,給予停宿或退宿處理。

  9、自己物品沒有按要求儲存好丟失的,責任自負,並扣個人量化1分。如果給學校帶來壞的影響的,不僅退宿並上交教育處,給予校紀處理。

  五、學生宿舍的獎懲辦法:

  1、學校對住宿生的各項要求,均有檢查和評比。宿舍衛生,早晨、中午各查一次。每週一公佈在櫥窗內,同時上交教育處一份,納入各班量化。

  2、每月評選優秀宿舍給予表揚並公佈在櫥窗內。

  評選條件:

  思想品德好、紀律好、衛生好。參照每天的`紀律、衛生評比分數,由高分起依此排列選出優秀宿舍。

  3、對拾金不昧的給予表揚,並給所在班級量化加5分。

  4、住宿生如果受過停宿或退宿處理的,則失去參加評選區級、校級“三好生”“優秀幹部”的資格。

  六、住宿生家長鬚知

  1、 多關注孩子的思想品德教育,發現問題及時給予正確引導和教育,加強與學校聯絡。

  2、 嚴格把握孩子的離校、返校時間,協助學校執行學生離校、返校的交接制度。

  3、孩子因病、因事不能返校,應在當日打電話通知學校,事後補交書面證明。

  住宿管理條例 篇2

  第一條嚴格遵守作息時間。熄燈後保持寢室安靜,以保證睡眠。

  第二條愛護公物,如有損壞照價賠償。注意維護公寓和寢室環境,保持個人衛生、寢室衛生,公寓內不準懸掛物品,衣櫃上不準擺放雜物,

  第三條住宿生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即不在公寓內吃飯、聚會。果皮自覺包起來放在垃圾桶內,每天起床後,把被子疊好,床單鋪平,桌子上做到無雜物。

  第四條安靜有序不打擾他人,不亂串房間和樓層,不得在公寓內或樓道喧譁、打逗,特別注意安全。

  第五條勤儉樸實,不帶貴重物品,不帶過多現金,不帶違規物品,如電熱產品、易燃物品、麻將牌等。

  第六條懂禮謙讓,尊敬輔導員,尊重他人,互幫互助,不激化矛盾、不打架,處理好寢室同學關係。

  第七條提高自理能力和防範意識,注意防火防盜,管理好自己的物品。

  第八條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健體防病。如有身體不適,及時去醫務室就醫或與輔導員聯絡。

  第九條住宿期間未經批准不得在外留宿,不得私自離校,不許私自外出,不得將外人帶入公寓。

  第十條請假外住、週末回家居住及外出補課必須找輔導員填寫登記表,登記表須有監護人簽字方可生效。

  第十一條住宿生如請假,須經班主任或輔導員同意後,出具假條報輔導員批准,病假須持醫務室假條報輔導員批准。

  第十二條遇有學習、生活上的困難、問題,應及時向輔導員反映、交流。

  第十三條住宿生的違規違紀行為,德育處將根據學校的規章制度,嚴肅處理。

  住宿管理條例 篇3

  為搞好學生宿舍管理,培養學生講文明、講衛生、守紀律、愛勞動的良好習慣和團結友愛、互助合作的集體主義精神,為學生建立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建立良好的校風、學風,特制定學生住宿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條管理機構

  (一)學生處下設學生宿舍管理部,由學生處成員、舍務老師和學生幹部組成,對學生宿舍實行全面、科學管理。

  (二)學生處指定專人負責學生宿舍的管理以及夜間值班,負責學生在宿舍的衛生紀律評比和教育。男女生宿舍樓分別安排兩名舍務管理員,除此之外,舍管部給每層樓選派2名優秀的學生幹部負責該層樓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學生處及時與各系溝通聯絡,齊抓共管,定期例會,研究解決宿舍管理工作中的問題,把優質服務與管理教育結合起來。

  (四)學生處與總務後勤及時聯絡,加強學生宿舍修繕和維護。

  第二條管理方法

  (一)實行校系兩級管理,學生處及舍管部負責學生在宿舍區的紀律、日常行為、衛生、安全及公共財產、水、電等方面的檢查、評比及考核,凡違反有關規定者,舍管部有權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各系黨支部書記全面負責本系學生管理工作,要加強對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及日常行為規範的監督與管理。對違紀嚴重且不接受教育的學生,建議並報請學校給予紀律處分。

  (二)學生處及舍管部和各系共同開展學生宿舍的管理工作,在加強學生思想工作的同時,著重加強對學生宿舍內務衛生、紀律的檢查和督促。

  (三)學生處將宿舍檢查情況以整改通知單的形式通報各系,並提出整改要求,各系應及時採取措施,及時解決落實。

  (四)學生在宿舍的表現直接與學生的獎學金及各種評優、評先掛鉤。

  第三條學生住宿管理規定

  (一)在我校註冊入學並取得學籍的學生,必須按學校規定統一在校內住宿。

  (二)特殊情況,在學校住宿確有困難的學生,必須符合以下情況方可批准走讀。①家在市內的學生,且交通方便,市內有親屬住宿方便的學生。②患有疾病,須在家治療的學生,須二甲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③其它特殊原因。

  (三)申請走讀的學生必須學生本人向所在系提出書面申請,經系裡核准同意,填寫《走讀申請表》,家長親自到學校簽字,由所在系報學生處批准備案。

  (四)走讀學生在校外發生被盜、人身安全事故等狀況,由本人及監護人負責。

  第四條學生宿舍物品擺放要求

  (一)在宿舍內不準亂貼、亂釘、亂掛、亂畫。

  (二)拖鞋要整齊擺放在床下,鞋跟朝外。

  (三)被褥按要求疊好,統一靠床頭擺放。

  (四)個人皮箱放在床下,放不進床下的較大皮箱在不影響寢室其他同學起居方便的前提下,可放在室內合適位置。

  (五)暖瓶一律放在窗臺上,洗漱用具放在床下。

  第五條學生作息時間規定

  (一)早上7點起床。

  (二)8點20分前要離開宿舍,提前進入課堂。

  (三)晚間21點查寢,熄燈前洗漱完畢。

  (四)21點30分熄燈後,不允許洗漱,不允許在走廊走動喧譁,按時就寢。不得影響他人休息。

  (五)任何學生除中午休息外,白天不得躺在床上,如果確實生病需要臥床,必須出具帶有輔導員簽字的假條。

  第六條愛護並妥善使用宿舍的公物和設施

  (一)不準在寢室內使用酒精爐及電熱器具,不準私接電源。

  (二)不準私自安裝非配套設施及拆卸學校統一配備的設施。

  (三)不準往窗外潑水、亂扔雜物果皮。寢室內做到無雜物、垃圾。

  (四)自覺維護走廊、洗漱間的衛生。

  (五)節約用電,做到室內人走燈滅。注意節約用水,做到隨手關閉水閥。

  (六)宿舍公物設施如有損壞要按價賠償,併到學生處填寫報修單,由學校統一維修。

  第七條學生宿舍行為文明的規定

  (一)見到老師,要講文明懂禮貌,自覺接受老師的詢問和檢查。

  (二)要保持室內肅靜,不準大聲喧譁、超音量播放音樂和製造其它噪音。

  (三)不準在寢室內就餐及存放易腐爛食物。

  (四)不準在寢室內賭博或變相賭博。

  (五)未經允許,禁止晚歸寢和夜不歸寢。嚴禁串寢、混寢。

  (六)不準私自調換房間、床位和留宿外來人員(含親屬)。

  (七)要服從學校舍務管理人員的查寢管理,不得無理取鬧,甚至侮辱、謾罵管理人員。

  第八條寒暑假宿舍管理規定

  (一)寒暑假期間學生要將自己的貴重物品帶離寢室,以免丟失。

  (二)寒暑假期間任何學生不得留校住宿。

  (三)必須按照學校規定時間離校和返校,不準時返校或無故延期返校,按《學生違紀處分管理規定》相應條款予以處理。

  第九條寢室長職責

  (一)寢室長負責管理本寢室同學的內務整理、值日安排及本宿舍的紀律。

  (二)如有同寢室的同學生病或有事臨時不住宿的,寢室長應及時向值班老師報告。

  (三)寢室長及時反映同寢室同學生活上、管理上的意見和建議,獻計獻策,作好寢室管理工作。

  (四)寢室長應鼓勵同寢室同學爭當優秀寢室,如發現同寢室同學有違反學校住宿制度的現象,應及時制止,如不聽勸告,應向學生處老師反映。

  (五)寢室長應關心同寢室同學的生活起居,關心愛護寢室環境,營造良好的住宿氛圍。

  (六)發現本寢室同學擅自離校或逾期不歸者,及時向輔導員或學生處反映。

  (七)寢室長享有評選優秀寢室長的權利,文明寢室長作為一種榮譽記錄在學生檔案中。評為文明寢室的給予表揚或獎勵。

  第十條值班教師崗位職責

  (一)值班教師必須準時到崗,按時交接班,並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二)負責對值班的學生幹部進行管理、協調和指導。

  (三)在當班時間要不定時對校內各部位進行檢查,掌握全校學生動態,嚴防發生不安全事故。

  (四)發現個別學生有不良行為傾向要及時制止、勸導,對違紀學生要及時妥善處理。

  (五)按規定時間查寢,嚴格記錄曠寢學生,督促學生按時就寢和按時起床。熄燈後要嚴防學生串寢。

  (六)對晚歸寢學生要問清原因,進行教育,並做好記錄,次日向學生處報告。

  (七)雙休日值班重點加強對舞蹈小班學生的監督和管理,小班學生外出必須經值班教師批准,並需按時歸校銷假。舞蹈小班學生無故不許外出。

  (八)夜間值班男教師需在學生樓值班室住宿,當班期間不允許喝酒、玩電腦遊戲、看電視等,不得離崗。

  (九)值班教師交班時須將當日值班情況向學生處彙報。

  (十)夜間值班時間為:下午4:00至第二天8:20(週一至週四值班教師如有課,可下午五點到崗),雙休日白天值班時間:早8:20至下午4:30。

  第十一條值班學生幹部崗位職責

  (一)值班學生幹部必須準時到崗,按時值班,並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二)協助值班教師對校園各部位進行檢查,保證校園的安全。

  (三)負責查寢,對曠寢的學生認真記錄,並填寫查寢記錄,督促學生按時就寢和按時起床。

  (四)督促教育學生保持宿舍及走廊的環境衛生,熄燈後進行簡單的衛生清掃。

  (五)深入學生當中,瞭解學生間的矛盾和不良苗頭,做好調和化解工作,對學生中尖銳的矛盾要及時彙報給值班教師,以便妥善處理。

  (六)不允許隨意串班串崗,有事情要提前向學生處請假,並找好替班。

  (七)學生幹部要嚴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則,要講究工作方法和工作藝術,做學生的典範。

  住宿管理條例 篇4

  一、住宿學生要樹立節約用水、安全用電的思想。學生宿舍按學校用水用電規定(水3立方/人,電3度/人)定量供應,定量範圍內免費使用。超額部分的費用由學生自行支付,節約部分按50%獎勵。自行支付的費用由住宿人員共同承擔,宿管中心每月初公佈上月水、電使用情況,宿舍舍長在接到用水、用電繳費通知後主動到宿管中心交納費用,超用水、電的收費標準按學校現行標準計收。

  二、逾期不交納超用水電費的宿舍,宿舍中心實行停電處理,直至該宿舍交費辦理手續為止。凡被中心實行停電處理的宿舍,取消該宿舍當月水電定量免費使用的權利,按實用數量計收費用。對無理取鬧或擅自接通水、電源者予以通報批評以上處分。

  三、為了確保學生宿舍用電安全,嚴禁使用350瓦以上的電器,如電飯鍋、電水壺、電爐、電熱杯、電熱棒等。違者,除沒收電器外,並處以罰款及通報批評。

  四、由於使用不安全電器或高瓦數電器造成用電設施損壞的,恢復設施費、維修費由學生宿舍成員支付;造成人員傷亡的由公安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學生因學習(如電腦、錄音機、檯燈等)需增加宿舍內線路的,應報宿舍中心批准後,由專業電工協助安裝;學生負責所需材料等各種費用。禁止在宿舍區亂拉亂接電線、電話線、上網線。

  六、嚴禁擅自啟用消防水龍頭。違者,賠償由此帶來的經濟損失,並給予警告以上的處分。

  七、嚴禁搭線偷電,或在水錶、電錶作弊,破壞水電設施等行為。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八、為了增加水電費繳交的透明度,如果學生對繳交費用有疑問時,可檢視水、電錶記錄。

  九、宿舍內實行自覺關燈制度,晚上11:30後不按時關燈累計達三次的宿舍,作停電一週處罰.

  住宿管理條例 篇5

  一、按時作息,禁止休息時間未經批准外出。

  二、起床後,被要摺疊、蚊帳要掛起,箱、提桶等日常用品要擺放有條理,牙具、口盅、毛巾等要放在指定位置。

  三、地板、牆壁要保持清潔,每天要輪值一打掃。不準在牆壁上打釘、刻劃或把牆壁弄髒。

  四、不準在宿舍、走廊內直接向樓下倒水及垃圾。嚴禁將瓜皮果殼等容易堵塞排汙管道的物品丟入衛生間。

  五、講究公共衛生,不要隨地吐痰和亂丟雜物。

  六、室內公物由班責任保管,要愛護公物,損壞或故意破壞者按價或倍價賠償。注意關鎖門窗。崐

  七、不準在室內煲食、燒火、私接電源。

  八、講文明,不準粗言爛語或講低階趣味的話。

  九、不準在樓道、梯道、宿舍內跑動、追逐及嬉鬧。

  十、嚴禁攀爬陽臺、欄杆及圍牆、公寓樓前山體陡坡。

  十一、服從保衛人員及管理人員管理,禁止擅自收留外人住宿。

  住宿管理條例 篇6

  1、住宿人員必須遵守公寓相關管理規定,服從公寓中心的安排和管理,配合公寓中心的安全檢查等工作。

  2、住宿人員須愛護公寓內公共設施裝置,如有人為因素損壞設施,將由當事人照價賠償。

  3、公寓內的所有設施裝置、管網線路等不得私自拆除或更換,如確需維修或更換的請報告值班室,公寓中心將安排專業人員維修。

  4、個人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離開公寓要關好門窗、切斷所有電器裝置的電源,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5、住宿人員要努力營造安全的住宿環境。嚴禁在公寓私拉亂接電線,嚴禁使用劣質電器、電爐等大功率電器和明火爐具。

  6、嚴禁在公寓記憶體放易燃、易爆、有毒以及腐蝕性、傳染性等妨礙公共衛生和安全的危險物品。

  7、住宿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帶校外人員進入教師公寓,不得將床位轉借或轉租他人使用、不得擅自調換房間,不得隨意佔用他人床位。

  8、嚴禁在公寓內酗酒滋事、大聲喧譁,不得影響他人休息和學習。

  9、嚴禁在公寓內從事賭博等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10、住宿人員有違反上述規定的,公寓中心將根據情節進行勸說、教育或通報學院、部門,直至取消住宿資格。

  11、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住宿管理條例 篇7

  為加強學生宿舍管理,為廣大學生創造一個安全、衛生、舒適、文明的住宿環境,保障學生順利完成學習任務,促進德、智、體全面發展,特製本制度。

  1、學生宿舍由學生處分配給各學院(部、直屬系),學生住宿由學校統一分配和調整,學生須按分配的房間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調換。

  2、學生進入宿舍必須遵守管理制度,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學生上課時間不會客,休息時間會客在值班室。

  3、提高警惕,防火、防盜,離開宿舍要鎖門,攜物外出要到值班室登記。

  4、愛護宿舍內一切裝置、設施,人為損壞或丟失要照價賠償,不得擅自搬出或調換室內傢俱、設施。新生入學要繳傢俱押金和鑰匙押金,畢業或因其他原因離校時,要按卡片驗收傢俱等設施,一切齊全後方可予以辦理離校手續,並退還押金。

  5、節約水電,隨手關燈,關水龍頭,杜絕長明燈、長流水。嚴禁使用任何電器裝置和煤爐等生火裝置,熄燈後禁止使用蠟燭等照明。

  6、講究公共道德,注意公共衛生。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嚴禁在樓道潑水、焚燒廢紙等。樓道不許停放腳踏車。

  7、寢室由寢室長負責,採用輪流值日打掃衛生,值日生每日將垃圾入垃圾桶,倒入垃圾箱,保持室內和寢室門外整齊、潔淨。禁止在寢室內抽菸。

  9、禁止從視窗向外潑水、倒垃圾、扔酒瓶,不得將剩飯菜、雜物等倒入水池或便池內,以防下水道堵塞。

  10、不準在宿舍樓內經商、打麻將、酗酒、跳舞、玩球或進行其他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的活動。

  11、遵守作息制度,按時就寢、起床,晚歸者要說明理由,進行登記。

  12、學生不在分配的宿舍和床位就寢時,一日內須向寢室長報告,三日以內須向輔導員報告,三日以上須向院(系)報告。

  13、上課、自修和學校明文規定的時間內,學生宿舍不準異性互相來訪和逗留。未經批准,不得在宿舍留宿他人。

  住宿管理條例 篇8

  1、客房部的前臺接待問詢員負責接待客人住宿登記工作,每天24小時當班服務。

  2、所有中外旅客一律實行登記,登記率達百分之百。

  3、零散客人實施登記時必須做到'三清、三核對',三清是字跡清、登記專案清,證件查驗清。三核對是:核對旅客本人和證件照片是否相符,核對登記的年齡與證件年齡是否相符,核對證件印章和使用年限是否有效。

  4、vip客人可先引領進房,在房內辦理登記手續或由省、市接待部門代為登記填寫。

  5、旅行團體客人的住宿登記由營銷拓展部銷售代表和旅行社陪同代辦填報。

  6、接待員在實施住宿登記時,應負責協助公安機關實做好有關通緝,協查核對工作。

  7、在客人進行住宿登記時,接待員有責任提醒客人,公司設有貴重物品保險箱,如有貴重財產可代為保管。

  住宿管理條例 篇9

  一、住宿生必須服從學校、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員的管理,按編定的床位號入位。

  二、嚴格遵守作息制度,早晨5:30起床,嚴禁學生早起,要保持宿舍區的安靜。

  三、寢室內的被子、毛巾等日常用品擺放統一、整齊、規範。

  四、認真做好寢室及個人的衛生工作,每星期一次大掃除,每天值日輪流。

  五、要團結友愛,互幫互助,不說下流話,不打架,不得拉幫結派。

  六、損壞東西按價賠償,不得偷竊學校或老師、同學的東西。

  七、遇到問題及時向宿舍管理人員或班主任彙報。

  八、愛護學校財產,節約用電用水,不在牆壁上亂塗亂畫。

  九、住宿生不得亂撒米粒、飯粒及剩菜等,保持公共場所的衛生整潔。

  十、加強安全防範,不得帶外人住宿,做到防火防盜,防意外事故發生,按時關鎖寢室門窗,遇到壞人壞事應立即報告。

  十一、熄燈以後嚴禁說話、打手電筒,禁止到外打水等其它活動。

  十二、宿舍管理人員對學生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首先進行批評教育,對履教不改的(兩次以上)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學校要對其進行嚴肅處理。

  住宿管理條例 篇10

  1、必須在住宿前辦理手續,否則取消住宿資格,情節嚴重者並給予一定的紀律處分。

  2、按時上好早操、早讀和晚自習,無特殊情況不得缺席。住宿生確需出校門需持有班主任簽發的出門證,平時不得出門,如有違反者,學校將酌情處理。有特殊情況需請假時,應向班主任請假,財政部後報告室長,由室長投入室長報告袋,未請假離校,將嚴肅處理,並扣班級風紀分。

  3、應自覺排隊購買飯菜,不得爭先恐後,更不得在外就餐。

  4、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子,愛護公共財物。

  5、按時將宿舍門鎖好,舍內嚴禁火種;不準亂拉亂接電源;宿舍內不得存放易燃品和易爆品;保管好個人財物,百元以上人民幣應存入銀行;嚴禁私自下河游泳;按照規定地點放置腳踏車。

  6、不得將外人帶入宿舍,更不得留宿。晚上熄燈後應保持宿舍內安靜,不得妨礙他人休息。

  7、宿舍制度表、值日表、住宿生登記表必須上牆。內外應保持整潔,按值日生表每天進行衛生打掃,及時將垃圾倒在指定地點。

  8、和睦相處,遇到問題應妥善處理,自向無力解決的,應及時彙報老師。

  9、住宿生應在生活老師的指導下,協助做好各項管理工作。應自覺服從管理,如有違紀而教育不該的,將根據情況給予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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