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條例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條例
安全工作是學校工作得以順利進行的重要保證,它包括:用電安全,防火安全,飲食安全,財產安全,設施安全,活動安全,實驗操作安全,師生人身安全,師生校外交通安全等等。涉及面廣,教育管理難度大,任務艱鉅,為切實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維護學校師生員工的切身利益不受損害,維護教育教學的正常秩序不受影響,維護學校財產裝置不受損失,特制定本條例。
一、學校的教室及各功能室和教師員工寢室,等各種教育,教學,生活設施,有專人負責管理,消除事故隱患,特別在期初和期末,要全面檢查。
二、學校供電系統及各種電器裝置,符合用電安全要求,由指定人員每月定期檢查,嚴格用電制度,嚴禁私自拉接電源,嚴禁學生或其他無關人員擅自開啟校內各種開關盒,任何人如發現電器,電線有異味,冒煙等意外時,須在保證安全的條件下,立即斷開電源並及時上報,任何電線接頭須絕緣密封。
三、學校飲用水及用水裝置,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嚴格安全用水制度,保證師生生活用水的安全和正常供應。
四、學校配備素質可靠,訓練有素的值勤隊,嚴格值勤,確保學校財產及師生安全。
五、學校認真貫徹《食品衛生法》,加強飲食安全,所有的食品和原材料均從正規渠道購入,有憑有證,嚴防食物中毒事故。
六、學校體育場地,器材及教學活動均應符合運動安全要求。運動專案和運動強度應符合教學大綱要求和學生個體身體狀況,嚴防運動安全事故發生。
七、組織學生開展各項活動,應注意學生的年齡和體質條件,禁止學生爬高,登窗臺,翻越欄杆。校外公益性勞動,更要精心準備,杜絕事故發生,班主任和搭班教師應切實負責。
八、學生實驗教師應充分準備,教育學生要嚴格按照操作程式規範操作,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強腐蝕物質應嚴格依照有關要求進行,嚴防事故發生。
九、微機教室和電教室,多媒體教室要防止電路電線的損壞,保護微機,顯示屏的正常使用,計算機和相關教師要十分重視學生的`安全教育,嚴禁學生私自拆缷教學裝置,每次完成教學任務後,作一次檢查,並作好記載工作。
十、嚴格執行封閉管理制度,未經批准,學生一律不得擅自外出。
十一、禁止學生進行不安全的活動遊戲,嚴禁跳樓梯,爬欄杆,翻圍牆,在樓梯通道追逐打鬧,攜帶利器和其它危險物品,不在高壓電器附近活動,經常教育學生注意校外交通安全和用火用電安全。學生校外游泳必須家長陪同。班主任要經常的向學生傳授自護自救的安全常識。
十二、建立師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組織檢查。注重衛生防疫工作,做好傳染病,流行病的預防,控制工作,嚴防傳染病流行,檢查督促食堂按規定定期定時消毒。
十三、學校教室,寢室要經常通風,離開時要關燈,關電扇,關閉門窗。
十四、嚴格執行學生晨檢制度,嚴禁學生帶刀制管具,易燃,易暴,有毒有害物品進入校園,一旦發現立即沒收。
十五、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擔任組長,為學校安全第一責任人,成員由分管領導,部門負責人和功能室教師組成,為分管工作和功能室安全責任人,班主任和各任課為任課班級學生安全的責任人。
十六、建立事故報告制度。對學生出現的安全事故, 班主任要在第一時間內上報學校領導,並要形成書面報告,對學生曠課出走或失蹤,班主任必須瞭解清楚情況,有重大事故的要及時向校長彙報,校長再向上級主管單位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