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最佳化營商環境自查報告(精選5篇)

交通最佳化營商環境自查報告(精選5篇)

  時間一溜煙兒的走了,工作已經告一段落了,在工作開展的過程中,我們看到了好的,也看了到需要改進的地方,不妨坐下來好好寫寫自查報告吧。那麼自查報告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交通最佳化營商環境自查報告(精選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交通最佳化營商環境自查報告1

  縣政府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以來,我局按照《關於做好國務院第六次大督查準備工作的預備通知》要求,對照 “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任務落實清單、“放管服”改革部分具體問題參考清單、“一次辦好”改革重點任務臺賬等,對交通運輸領域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進行了自查。現將具體情況彙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是及時更新調整權力清單。嚴格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要求,及時取消、承接相關權力事項,及時對權力清單進行動態調整並對外公佈,梳理細化辦事指南、流程及辦理時限,切實做到了清單之外無權力。目前,我局共承接行政處罰XX項,行政強制X項,行政確認X項,行政獎勵X項,行政監督X項,其他權力X項。

  二是及時對外公佈各項清單目錄。透過網站對外公佈權力清單、公共服務事項清單、隨機抽查事項清單、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專案清單、年檢和政府指定培訓事項清單,不存在變相審批、明放暗不放等問題。

  三是清理規範各類證明材料。對依申請辦理的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進行全面清理規範,在辦理過程中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均有明確依據,不存在讓申請人提供“奇葩證明”、“重複證明”、“迴圈證明”、“無謂證明”等情況。

  二、主要工作開展情況

  (一)編制公佈縣級政務服務事項中介服務專案清單。按照能減即減的原則,對擬列入清單的政務服務事項中介服務專案,逐項論證相關法律法規依據,並對中介服務專案名稱、關聯的政務服務事項名稱、設定依據、收費依據及標準、服務時限等內容進行了完善,完成了本系統技術審查和中介服務事項調查摸底工作,轉發了市局《XX市道路運輸中介服務規範標(試行)》,用於罐體檢測、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檢測服務;涉路工程建設技術評價參照《XX省涉路工程建設技術評價辦法》,此外借助省廳公佈的《XX省涉路工程建設技術評價參考單位名錄》,為涉路工程建設單位選擇委託技術評價單位時提供有效參考,最終形成了縣級政務服務事項中介服務專案清單。

  (二)“一次辦好”改革工作情況。20XX年,我局即下發了《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實施方案》,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的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一次辦好”改革的目標任務、範圍重點、職責分工和配套措施等,統領全域性“一次辦好”工作。目前我們已梳理出“一次辦好”服務X項,其中行政權力事項X項;公共服務事項X項。所有事項的“一次辦好”改革任務成100%。全面再改造我局服務事項的辦事流程,透過製作流程圖、最佳化內部環節、完善空白表、擬定示範本等方式對已完成“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事項進行辦事流程清理、最佳化、再造。機動車維修經營精簡材料9份,並承諾在收件受理後10個工作日內辦結;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誠信考核、道路運輸從業資格繼續教育,承諾在收件受理後1個工作日內辦結;水路運輸業務經營許可證核發(含配發船舶營運證件),承諾在收件受理後7個工作日內辦結。

  (三)持續強化事中事後監管。

  一是釐清監管職責,嚴格監管責任。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逐項研究細化改革事項自律準則和標準,建立制度體系,嚴禁擅自提高許可條件和許可程式,切實加強監管,防止“自由落體”,做到放開准入和嚴格監管無縫銜接、不留死角。

  二是完善“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機制,推進綜合監管。全面建立健全“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機制,制定並公佈“一單兩庫一細則”,並將隨機抽查結果歸入市場主體的社會信用記錄。對投訴舉報多、安全隱患大、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有失信行為、有違法違規記錄等情形的市場主體,增加抽查頻次,加大檢查力度。

  三是嚴格信用監管,實施聯合懲戒。全面落實部門間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建立健全資訊溝通共享機制和案件協查移送機制,嚴格落實“黑名單”管理制度,透過“信用中國”網站公共信用資訊平臺、國家涉企資訊管理系統和網站公示欄等,對行政處罰資訊以及“黑名單”資訊進行上傳公示,真正起到“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效果。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們將堅決落實中央、省、市、縣關於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主動對接群眾需求,最大限度簡政放權,多措並舉完善監管。

  一是繼續推進簡政放權。堅持“能放則放、應放盡放”的原則,根據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要求,對現有審批進行再清理,指導各審批實施單位做好事中事後監管工作。

  二是簡化規範審批流程。在符合行業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進一步規範、簡化審批辦理的環節和手續,提高辦事效率,最大程度減少對市場的干預,激發經濟社會發展活力。

  三是提升政務服務標準。全面落實“一次辦好”改革,積極做好系列清單的完善和公佈工作,並結合上級要求和系統開發情況,積極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真正實現“一窗受理、一次辦結”,讓資訊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

  交通最佳化營商環境自查報告2

  20xx年,市交通運輸局堅持以以深化改革為動力,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委有關工作部署,不斷強化作風整頓,著力最佳化營商環境,堅持推動高質量發展,努力打造人民滿意交通。我局8月25日在《關注·溝通》欄目中面向社會公開了2019年度最佳化營商環境承諾事項,現將最佳化營商環境公開承諾事項完成情況自檢自查報告如下:

  一、依法履行職責,推進政務公開。我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行使職能。目前,我局已完成行政審批事項、依據、辦理程式、承諾時限的公示工作,相關資訊按照市政府統一要求公示於市政務服務網,各審批事項依照公示內容執行,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行使職能。

  二、壓縮審批時限,增強服務效率。我局不斷簡化辦事流程,壓縮辦結時間,行政許可事項均已嚴格按照公開承諾時限進行辦理。現有108項行政許可事項中,除5項未明確許可時限、1項許可時限為15個工作日外,其餘事項辦理時限均壓縮在1個工作日至8個工作日內,所有事項均已達到“四辦”要求。

  三、最佳化業務受理,方便企業群眾。我局視窗工作人員經過培訓和學習,牢固樹立為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不斷增強業務水平,提高服務意識,最佳化業務受理,實現一崗多能。全體工作人員能夠按照承諾做到主動熱情接待,耐心解答疑問。目前,除從業資格證年度誠信考核以外,其餘業務均按照承諾進駐中心綜合受理視窗進行 “一窗式”受理,實行“一站式”辦理 ,切實解決企業和群眾辦事難。

  四、強化市場監管,營造公平環境。我局堅持問題導向,強化市場監管,著力查處企業、群眾反映強烈、問題突出的違法行為,努力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截止到2019年10月末,全市治理超限超載累計出動執法人員25649人次,檢查車輛85217臺,查處超限超載車輛945臺,解除安裝貨物36661噸,罰款130萬元,扣5120分。全市打非治違累計出動執法人員23239人次,查處違規出租汽車373臺次,查扣非法營運車輛444臺,已處理269臺,罰款463萬元。透過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我市公路交通安全得到保障,道路運輸市場秩序得到改善,非法營執行為明顯減少。

  五、完善基礎建設,提升出行品質。我局不斷完善城市公共基礎設施建設,2019年完成1處7路公交線路的充電場站建設,建設集充電和停車、排程管理、司乘人員休息於一體的公交充電站26處,公交車輛進場率達到90%以上。公交線網不斷調整延伸,中心城區公交站點500米覆蓋率達到100%,透過快捷、舒適的公交運營提高公交出行分擔率到28%。市區公交已實現“一卡通”並與全國互聯互通。已建成城市公交運營排程管理平臺並推出“車來了”手機APP方便市民乘車,百姓公交出行更加便捷。

  六、規範執法行為,堅持依法行政。我局按照承諾深入推進全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認真落實並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稽核制度等三項制度,來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保障和監督全市交通運輸系統有效履行職責,依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維護公共利益和經濟社會秩序。

  交通最佳化營商環境自查報告3

  根據《阿盟政協辦公室關於就〈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落實情況開展自查的通知》(阿政協辦發﹝2020﹞16號)通知要求,我局對照《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進行認真自查,現將落實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降低企業物流成本

  1.推進貨車“三檢合一”。我盟4家貨運車輛檢測機構已完成GB18565-2016所要求的裝置更新改造,並接入內蒙古自治區車輛檢測聯網系統,於2019年3月初全面執行貨運車輛安全技術檢驗、綜合性能檢驗和尾氣排放檢驗“三檢合一”,實現自治區內異地檢測結果互認。2020年1月已實現全國異地檢測結果互認。

  2.貫徹公路收費政策。貫徹公路收費政策。嚴格落實鮮活農產品運輸和節假日小型客車通行費減免政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在春節2次延長減免通行費時間的基礎上,2月17日零時起再次執行新的通行費減免政策,免費車型擴大為所有車輛,免費時間延長至疫情防控工作結束。1月24日至7月11日,為199.5萬臺車輛減免通行費1.64億元。深入開展高速公路不停車收費系統(ETC)服務提升行動,實行95折優惠政策,截止目前,全盟共發行ETC6.65萬臺,率先在全區完成ETC發行任務。

  3.推動客運經營轉型升級。推行“定製客運”,由阿拉善三和公司聯合寧夏天豹集團各投入20輛7-15座小型客車,採取由定點變為"點到點、門到門",定線變為"隨客而行",定時變為"隨客時間"的方式,補齊傳統客運集約化出行短板,為群眾提供多樣化、差異性、便捷化的出行服務。目前三和公司已購車輛10臺,招聘駕駛員7人,並與2020年1月10日開通了巴彥浩特至銀川、巴彥浩特至西灘等定製客運線路。為滿足旅客需求,4家二級以上汽車客運站已開通網上售票,旅客可透過電腦、手機APP、微信等方式購買汽車票。

  4.深化交通運輸與郵政合作。引導區域內郵政、快遞企業、金融、供銷、商務等部門入駐農村客運站,共享場站資源和設施,依託農村客運車輛代送已經安檢的郵件快件包裹、黨報黨刊、信件等服務,降低郵政快遞的末端配送成本。目前計劃對吉蘭泰客運站、孿井灘客運站、敖倫布拉格客運站3個客運站升級改造後建設成鄉鎮運輸服務站。

  5.“兩通”任務圓滿完成。對全盟31個蘇木、199個嘎查進行摸底調查,結合實際情況分別採取客運班車、公交車、通勤車、電話預約等方式實現通車,其中班車通達51個,公交車通達20個,通勤車通達6個;預約班車通達3個;預約出租車通達150個。全盟蘇木鄉鎮、建制嘎查村通客運班車率達100%。按照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使用的要求,投資32萬元,在阿右旗曼德拉蘇木呼德呼都格嘎查、雅布賴鎮新呼都格嘎查、阿拉騰朝克蘇木查干通格嘎查、阿拉騰朝格蘇木呼和烏拉嘎查新建4個候車廳,服務我盟農村牧區經濟發展和廣大人民群眾便捷出行。

  6.落實國務院部署要求。嚴格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關於“取消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從業資格證和車輛營運證”的部署要求,2019年1月起不再為我盟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配發道路運輸證,並於3月底將我盟原有5225輛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營運證予以登出,不再對其進行年度定期審驗。

  (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1.梳理權責事項清單。按照盟政務服務局工作要求,結合法律、法規及規章的修訂、廢止等情況,對我局權責清單進行動態調整。調整後,我局共有633項行政權力,動態調整情況已報盟行署,待稽核公佈後予以執行。

  2.規範行政審批行為。最佳化政務大廳服務事項。派駐工作人員12名,6個服務視窗全部開通,明確72項依申請權利事項進駐政務服務大廳,確認“馬上辦”事項32項,“最多跑一次”事項41項,“一網通辦”事項3項。按照求簡、求短、求明、求責的原則,進一步壓縮前置審批事項和條件,簡化審批程式和環節。

  3.創新監管措施。創新監督檢查方式,建立與完善“一單兩庫一細則”,印發雙隨機抽查工作細則,合理確定隨機抽查的比例和頻次,整合現有執法力量,明確隨機抽查事項113項、隨機選派執法人員205人、隨機抽取檢查物件79個。今年共開展“雙隨機”檢查11次,隨機選派執法人員72人次,檢查企業162家。

  4.強化權力監督。開通12328服務監督熱線,拓寬群眾監督渠道,自2016年10月開通至今,共受理電話1573件,電話分類轉辦率100%。在基層執法站所公開文明服務承諾、執法程式、監督電話等,推行“條條禁令上牆、執法程式上牆、辦事流程上牆”,廣泛接受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監督。

  5.規範執法行為。嚴格執行《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程式規定》,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所有基層執法站所均實現“條條禁令上牆、執法程式上牆、辦事流程上牆”。推進現場執法記錄裝置、影片監控裝置等技術手段記錄執法全過程。建立紙質檔案卷宗管理和電子檔案管理雙軌制,確保執法全過程留痕、有據可查。嚴格執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稽核制度。

  6.落實公平競爭。制定印發交通運輸系統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確保全盟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相關行為符合公平競爭要求和相關法律規定,維護交通運輸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

  二、存在的問題

  (一)交通運輸法律法規體系還有待完善,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體制還沒有完全理順,基層執法水平亟待提升,法治工作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需要進一步加強。

  (二)基層執法人員不足,經費難以保障,且年齡老化、資訊化建設滯後等問題嚴重影響工作有效開展,執法隊伍整體素質有待加強。

  (三)目前部門間還存在資訊“孤島”問題,各單位還繼續使用各自的服務系統,造成資訊不能共享,且公安、交警等相關業務部門並未進駐大廳,在辦理“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等許可過程中需要行政相對人在車管所開具相關證明後再到大廳辦理。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做好交通運輸部和自治區下放、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的承接落實工作;進一步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建立健全抽查資料和結果應用機制;繼續提升服務效率,推進權力清單修編工作,有效實現權力執行標準化、規範化管理。

  (二)最佳化審批方式。推進審批服務集中辦理,完善“前臺綜合受理、後臺分類審批、綜合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讓資料多跑路,群眾少跑路。

  (三)不斷最佳化企業營商環境。加大運輸結構調整力度。積極推進多式聯運、甩掛運輸、無車承運等先進運輸組織方式發展,降低運輸成本。充分發揮民營企業創新優勢,鼓勵開拓冷鏈、快運市場。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透過“遞遠遞減、ETC使用者打折、降低收費標準”等措施,加快ETC推廣應用,同時大力推廣手機移動支付。

  (四)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按照建設學習型、規範型、文明型執法的要求,不斷加強執法培訓,增強培訓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提高執法人員整體素質。建立長效機制,堅持社會評議與內部評議相結合,接受社會監督,完善執法人員考評制度和獎懲制度,把執法考核情況與人員獎懲相掛鉤。強化資訊化建設。加強交通運輸執法資訊化建設步伐,充分利用資訊科技提高執法效率。提高執法工作的效率和科技含量。

  交通最佳化營商環境自查報告4

  為認真貫徹落實區委、區*關於最佳化全區營商環境的工作部署,我局緊緊圍繞最佳化營商環境,提升交通服務水平,採取了四項具體措施,精準發力,迅速行動,爭創最優的交通營商環境,為全區的.經濟振興發展提供堅強的交通保障。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是完善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持續推進xx至xx324線xx段改擴建為城市道路專案建設,該專案對於緩解xx城區交通壓力,改善城市對外形象具有重大作用。我局不斷加強統籌協調,按照今年實施、明年竣工的要求,明確時限、倒排工期,確保按時完成建設任務。同時,服務好xx城區至石卡產業園一級路、根竹至平天山林場二級路、居仕至樟木三級路和精準扶貧道路等專案建設,為最佳化我區營商環境保駕護航。

  二是規範交通執法行為。推行交通路政執法權力清單制度,實行陽光執法,依法向社會公開法規依據、工作程式、處罰標準、處罰結果等相關內容,確保執法物件享有“知情權”;加強對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監督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並自覺接受執法物件和社會公眾監督。

  三是提升交通視窗服務水平。在區政務服務大廳交通服務視窗推行“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一次*告知制”等辦理制度,簡化辦理流程,實現“一站式”服務,真正做到方便企業、群眾辦事。視窗工作人員著裝上崗、使用規範文明用語,加強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

  四是加強水上交通安全監管。持續加強對全區11個渡口碼頭的監督和管理,加強對乘船人員的培訓教育,不斷提升服務水平和行業形象。xx渡口被評為20xx年xx“安全便捷文明”示範渡。

  二、存在困難

  1、公路建設養護資金缺口大。公路建設方面,安防工程、窄路加寬等專案要求區本級配套資金都較多,尤其是鄉道安防工程,本級配套佔大部分,上級才補助30%,區本級需配套70%,我區財政困難,配套資金不到位,工作確實難以開展。公路養護方面,形勢嚴峻,任務繁重,大量重型汽車駛入農村公路,造成路面損壞嚴重,同時管養里程不斷增加,而養護資金沒有相應增加,造成公路養護壓力增大;農村公路日常養護、大中修和水毀等緊急情況投入大,資金難跟上。

  2、我局目前還沒有交通運輸職能,對運輸企業的服務工作不便開展。

  交通最佳化營商環境自查報告5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自治區黨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最佳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根據區委八屆154次常委會會議安排部署,我局緊緊圍繞自治區黨委最佳化營商環境專項巡視重點監督檢查的四個方面深入開展自查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強領導,健全完善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

  我局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各副局長為副組長、大隊及局機關科室主任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行政審批室主任擔任,具體負責最佳化營商環境各項工作措施的組織落實。按照職責許可權,進一步明確分工,壓實工作責任,全力以赴落實各項任務。

  (二)強化學習,全面落實執行最佳化營商環境政策、法規、制度

  我局將關於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有關檔案精神納入學習計劃,在全體黨員幹部中集中學習了最佳化營商環境、促進民營企業發展、構建新型政商關係、建設開放性經濟新體制等重要論述,學習了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有關政策、法規、制度,進一步明確職責和使命,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為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簡政放權,建立完善的行政審批執行機制

  一是大力最佳化審批程式、環節。為了方便群眾,減少辦事群眾多次申請重複遞交材料,我局建立了自己的電子證照庫,將首次申請人的材料納入進電子證照庫。申請人再次申請就無需重複遞交材料。

  二是落實“三集中、三到位”情況。建立“單一視窗、並聯審批”模式,提高“即辦件”辦理率,承諾件嚴格限時辦結。從2017年9月開始,我局已將六項審批事項集中整合到了行政審批室,將審批權利下放至視窗行使,以行政審批專用章代替單位公章行使審批權。並派遣審批室四名工作人員進駐到市民中心城管視窗工作,統一接受市民中心的監督考核。將全部的審批事項的法定辦結時限的20個工作日縮短到承諾的3-5個工作日,並率先開展“即辦件”服務。“即辦件”辦理率達到90%以上,未即辦的也都在承諾的時限內辦結,無一起逾期件。減少了群眾跑腿次數,我局目前所有的審批實現了最多跑一次。

  二、存在問題及不足

  (一)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關於最佳化營商環境重大決策部署相關情況方面

  1、學習貫徹黨中央關於最佳化營商環境重要部署要求情況。我局把認真學習貫徹最佳化營商環境、促進民營企業發展、構建新型政商關係、建設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等重要論述作為重要政治任務進行學習,但是仍存在個別同志對最佳化營商環境重視不夠、認識不足,存在行動少、落實差等問題。

  2、貫徹執行最佳化營商環境政策、法規、制度情況。我局能夠積極有效的落實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政令、制度規定,堅持不懈的從工作實際出發,破除不利於創新發展和群眾辦事的制度機制,但在實施過程中還存在不精細不精準的情況。

  3、貫徹落實簡政放權改革部署情況。我局已將五項審批集中整合到了政務中心城管綜合視窗,視窗實行首席代表制度,將審批許可權授予視窗,將審批時限從法定的20個工作日減少到3~5個工作日。目前,審批時限還有進一步的壓縮空間,申請材料還能進一步減少。

  (二)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情況方面

  1、履行主體責任和領導責任情況

  我局把最佳化營商環境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主要領導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堅持原則、敢抓敢管,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事項親自督辦;領導班子及其他成員能夠按照職責要求,推動分管範圍內最佳化營商環境任務落實,形成齊抓共管工作合力;職能部門能按照任務分工認真履職盡責,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但是一些同志思想觀念更新不夠的問題依然存在,沒有徹底破除封閉思想,缺少一些創新思維。

  2、履行監管責任情況。我局一直把監管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按照法律法規和“三定”規定,明確監管物件和範圍、釐清監管事權,依法對市場主體進行監管;能夠認真落實政府權力清單和投資准入負面清單。在最佳化和完善監管方式上還能加強,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還需持續推進,深入推進“網際網路+監管”、信用承諾制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包容審慎監管還需要強化;在實行綜合監管和執法檢查,清理整合各類行政執法隊伍,建立統一的監管平臺,健全跨部門、跨區域執法聯動響應和協作機制上還需繼續探索;一些執法隊員在執法監管過程中不規範、不嚴格、不公正現象任然少數存在。

  (三)落實公共服務和政務服務等情況方面

  1、最佳化政務服務供給情況。工作人員服務效率還能再提高,一些同志主動服務、靠前服務有所不足,首問責任制有時落實不到位。

  2、幹部擔當作為和執行紀律規矩情況。一些工作人員存在安於現狀、得過且過,不敢擔當、不願擔當,缺少工作激情,缺乏創新思維。

  (四)落實整改工作情況方面

  1、對以往中央和自治區開展的最佳化營商環境、落實“放管服”改革專項督查、考核評價,以及巡視和審計發現的突出問題是否整改到位情況。對於中央和自治區開展的最佳化營商環境、落實“放管服”改革專項督查、考核評價,以及巡視和審計發現的突出問題基本整改落實到位,但是一些細節還需持續完善。

  2、有關最佳化營商環境信訪問題解決落實情況。對群眾或企業反映的營商環境問題基本能夠妥善解決,隨機回訪還需加強。

  三、下一步改進措施及建議

  針對上述問題,我局堅持問題導向,深刻剖析原因,細化整改方案,堅持立行立改,抓好整改落實。

  (一)深入學習貫徹最佳化營商環境的

  重要論述,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自治區黨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最佳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深入貫徹自治區黨委第四巡視組對鄂爾多斯市最佳化營商環境開展專項巡視動員會議精神,結合實際在完善工作思路、細化落實舉措、破解頑瘴痼疾、強化督查問效上下功夫、用力氣,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健全完善相應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設定時間表和路線圖,層層壓實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做到有佈置、有檢查、有效果。轉變老把自己當成管理者的固有觀念,強化問題導向和需求導向。

  (三)進一步深化承諾制改革和推進“容缺審批”改革,進一步落實減材料、資料跑等措施,推動服務精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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