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衛生目標責任書

環境衛生目標責任書

  環境衛生目標責任書1:

  為強化市容環境衛生責任管理,改善環境衛生與容貌面貌,營造潔淨、有序、優美城市環境,依據《國務院關於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101號令)、《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省人大常委會**號公告)、《城區環境衛生管理體制改革方案》(*政辦發[****]**號)等有關規定精神,特制定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責任書。

  一、責任物件

  市容環境衛生納入部門一級目標管理,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其他責任人對分管職責範圍內的市容環境管理工作負責。

  二、控制目標

  一把手高度重視,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齊抓共管,措施有力,所轄區域市容環境衛生水平達到市民基本滿意。

  三、工作目標

  (一)定期研究市容環境衛生工作每月不少於一次,研究解決突出問題,進行綜合管理、執法,形成紀要,並將市容環境衛生工作納入主要議事日程並作為幹部年度幹部考核主要內容。

  (二)加強所轄區域市容環境衛生工作管理。

  按照*政辦發[****]**號檔案劃分職責,市容環境衛生日常工作基本達到《城區市容環境衛生日常檢查考核評分標準》,切實履行職能職責:負責編制**市環境衛生管理專業規劃及年度計劃,協調、指導區(縣)編制區域專業規劃及年度計劃,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管;負責城區主幹道車行道清掃保潔;負責城區生活垃圾清運及無害化處理;負責制定環境衛生質量考核標準及日常考核,監督執行行業標準及規範;負責城區環境衛生基礎設施、機械裝備配套建設及管理;負責城區環境衛生工作執法管理及市民投訴事項的受理、解決;負責城區垃圾處理費等費用的集中收取,會同財政部門擬定資金分配兌現方案;負責對城區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市容環境衛生進行日常監督、管理、檢查;負責城區重要活動的環境衛生保障協調工作及突發事件應急處理。

  (三)建立健全責任體系

  環境衛生責任人、分管領導、承辦責任人、作業負責人及責任明確並公示。

  (四)完善執行機制

  建立動態迴圈提高的.管理機制和績效監督體系及經費保障,能夠確保市容環境衛生作業人員正常履行職責;建立行政“一把手”巡查制度及建立巡查、抽查、考核擋案,列入幹部考核記錄;

  投訴舉報制度健全,設有受理群眾投訴的機構,對外公佈投訴電話;建立實施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及長效管理機制;建立並實行市容環境重大事項預公開制度和聽證制度。

  (五)加強督辦檢查

  制定嚴格的日常檢查、複查制度並認真執行。組織抽查每月不少於一次,每月不定期抽查至少兩次,每次檢查對上次檢查中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復查,所有檢查記錄必須形成詳細的檔案。

  (六)加強硬體設施建設

  按照十堰市市容環境衛生髮展規劃,有計劃、有重點實施所轄區域市容環境衛生硬體設施建設,必要裝備、設施達到國家標準。

  四、考核與獎懲

  上述各項責任落實情況,按照“日檢查、周進度、月通報、季公示”進行考評,並根據完成情況實行獎懲。

  環境衛生目標責任書2:

  為了進一步落實市委、縣委關於加強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指示精神,加強場鎮衛生管理,搞好我鎮城鄉環境衛生整治工作,進一步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單位:

  二、責任目標

  1、成立環境綜合整治領導小組,建立健全環境綜合整治監管、協調機制。

  2、定期召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專題會議,研究佈署檢查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3、根據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本單位內及周邊沿線的環境整治。

  三、任務

  (一)負責治理辦公區域和宿舍周邊的五亂,確保環境衛生和綠化達標。

  (二)做好鄉鎮管網(蜘蛛網)治理,保證單位公用設施整潔,規範,不影響鎮容鎮貌。

  (三)按照縣委辦(*委辦發〔****〕**號)檔案的標準,查詢問題,與社群一道研究解決辦法,建立長效機制。

  (四)督促本單位職工及家屬積極參與、配合本鎮的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四、具體任務、要求

  (一)門前三包

  1、包衛生:負責清除責任區內的果皮、紙屑、痰跡等;禁止亂丟、亂倒雜物、亂倒垃圾汙水;維護好痰盂、果皮箱、垃圾桶、路標等公共設施,做到路面整潔,無亂貼亂掛。轄區內的公共區域,由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戶)清掃並全日保潔,臨街面或單位圍牆外公共區域不得種植農作物和堆放桔杆等雜物。

  2、包綠化:按園林綠化要求,管理好綠地和園林設施。

  3、包秩序:維護門前公共秩序,保護門前公共設施。不在責任區內亂堆物品,亂擺攤設點(商店擺設貨物不出黃線)、亂停車輛、亂貼亂畫、亂牽亂掛、亂搭建棚房。搞好治安防範,防止火災、盜竊、打架鬥毆等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和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經常保持門前秩序良好。

  (二)門內達標

  要求本單位職工及居民做到室內清潔、整齊、美觀;傢俱、家電、衣物等擺放整齊、清潔;個人清潔衛生良好;無電線亂牽、無衣物亂掛現象。

  五、獎懲制度

  責任書執行情況,由鎮城鄉環境綜合整治辦公室和社群共同監督、檢查,並按有關規定進行,按月評比;對拒不履行”門前三包、門內達標”責任義務的,按有關規定處罰,並追究有關單位(個人)責任。

  六、此責任書一式兩份,**鎮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存一份,各單位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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