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耕地保護責任書

鄉鎮耕地保護責任書

  鄉鎮耕地保護責任書一:

  為認真執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落實縣政府與鎮政府簽訂的耕地保護目標,堅決遏制各類違法佔用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的行為,切實保護好耕地,鎮政府決定與各村委會簽訂如下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1、各村委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耕地保護管理工作,村委會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各包村村幹部為直接責任人。

  2、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維護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嚴肅性,新農村建設規劃和集鎮規劃中建設用地規模不得超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落實土地用途管制,村、組不得擅自將耕地劃為宅基地。

  3、穩定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確保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和保護率不低於中寨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控制指標。

  4、嚴格執行耕地保護制度。認真貫徹《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嚴禁擅自佔用耕地搞非農建設,堅決制止佔用基本農田建房、建墳、取土、燒磚和種果、植樹、挖塘養殖等違法行為。要加強耕地保護動態巡查,包村村幹部對責任內各類違法用地行為要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彙報、早查處。

  5、積極做好轄區內違法用地專項整治工作。對本轄區內20**年以來各類違法用地進行清理,並配合鎮政府和國土部門分別情況依法依規查處到位。

  6、積極開展土地置換工作。抓緊落實新農村建設規劃,對“空心村”進行復墾整理,確保耕地佔補平衡。

  7、做好耕地保護宣傳工作,積極設立並保護好基本農田保護界樁、標誌牌。

  二、考核與獎懲

  年底,鎮政府將對本目標責任書執行情況進行考核,兌現獎懲。對完成保護責任目標突出的村委會和個人,進行表彰。對沒有完成任務的,特別是對違法佔用耕地行為不制止、不上報,發生重大土地違法案件或造成轄區內土地管理混亂的的村委會要通報批評,並要嚴格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鄉鎮耕地保護責任書二: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嚴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確保全鎮耕地總量平衡,切實遏制國土資源違法違規行為,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由鎮人民政府與你村簽訂本協議書。

  一、穩定耕地面積,鎮年末耕地總量除依法審批佔用和生態退耕減少外,不低於縣人民政府下達的年度耕地保有量指標公頃;

  二、轄區內年末基本農田總量,不低於縣人民政府下達的年度基本農田保護面積指標公頃,協助轄區內基本農田保護碑及保護牌的'管理及維護。

  三、要做到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減少,質量不降低,並有提高。保證基本農田保護區全部落實到地塊、圖表。保護責任書全部簽到村民小組、農戶,設定保護標誌。

  四、轄區內耕地保護工作管理規範,新增建設用地全面實行依法審批,對違法佔用和破壞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的行為及時制止並舉報,配合縣國土執法大隊查案,當年違法佔用耕地案件查處率應達95%以上,違法佔用基本農田案件查處率應達100%。

  五、加強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計劃管理,不得違法違規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超計劃批准農用地專用,嚴格執行佔用耕地補償制度,各類非農建設經依法批准佔用耕地,補充耕地面積的面積和質量不低於建設佔用的面積和質量。

  六、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增強耕地保護意識。加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土地基本國策的宣傳力度,樹立依法用地,珍惜土地,集約用地,保護耕地的意識,切實轉變用地觀念。

  本目標責任書一式二份,自簽訂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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