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使用安全責任書

房屋使用安全責任書

  我國既有房屋量大面廣、型別眾多、完損各異,安全問題逐年顯現。那麼如何做好房屋安全工作呢?以下是小編為您帶來的房屋使用安全責任書,一起了解了解吧1

  房屋使用安全責任書一:

  根據國家及市、區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切實加強國有出租房屋的安全生產、住用安全、消防安全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國家房產和承租人的生命財產安全,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房地產管理法》、《安全生產法》、《消防法》、《重慶市消防條例》、《綜合治安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二、甲方應定期檢查房屋的使用情況,有無安全隱患和火災隱患。對出現的安全隱患及時組織維修(除乙方人為造成的房屋損壞除外),確保房屋的安全使用。

  三、乙方應正確使用房屋,嚴禁破壞房屋結構,不得擅自開窗打洞或破壞房屋外貌,不得擅自對房屋進行改建、搭建。確需對室內進行裝修,必須將裝修方案報甲方書面同意,並符合室內裝修管理的有關規定。

  四、嚴禁在室內及樓、梯道存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必須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

  四、乙方應正確使用室內電氣、線路,不準超符合用電,不得亂拉、亂接電線。老化電線、器材必須及時使用具備相應操作資格的人員更換,確保用電安全。

  五、乙方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不得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聲。租賃房內如有可疑的流動及外來人員,應及時向相關機關報告。

  六、非住宅租賃人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建立符合規定的消防設施,並按規定配置滅火器材。有火災隱患和經營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品的非住宅房屋,租賃戶必須建立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若因消防防範不當造成火災事故,由租賃人承擔相關法律和經濟責任。

  七、非住宅房屋經營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必須經我所審批同意並取得國家相關部門的經營審批檔案、證照等方能進行經營。

  八、房屋使用人(租賃戶)遇火災時,必須及時報警,正確使用滅火裝置、設施、物品等,撲滅初期火災,撤離人員、保護現場。

  房屋使用安全責任書二:

  為了加強房屋管理,規範房屋使用秩序,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創造整潔、文明、安全、方便的環境,按照房屋使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特簽訂一下安全責任書。

  一、甲方的義務

  1、甲方無償提供房間給乙方使用,時間從年年月日。

  2、甲方應定期檢查使用房屋的使用情況,對使用房屋實施安全檢查,經檢查發現使用房屋存在須有乙方整改的情形時,應向乙方通知整改。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負有使使用房屋的整體結構及原貌完好無損的責任。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不得加大房屋的負載、不得在承租屋內外違法搭建建築物、構築物。乙方如需對使用房屋進行裝修的,裝修方案必須經甲方書面批准後實施。

  2、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防盜設施,做好防火、防盜、用電、用氣的安全工作。嚴禁違反規定私自接、拉電線和隨意加大用電負荷或改變保險裝置。

  3、乙方不得擅自佔用、移裝共用設施、裝置。乙方如需對使用房屋內的配電、供水等裝置設施進行改造或變更的,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4、乙方應保持使用房屋及周圍環境的整潔;不得產生本市允許標準外的噪音;嚴禁在使用房屋內使用和存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5、乙方不得利用使用房屋從事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三、乙方的責任

  1、如因乙方的下列行為,造成安全事故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乙方未及時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

  (2)應由乙方承擔維修義務而乙方未予及時維修;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對使用房屋進行裝修或對裝置、設施改造;

  (4)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

  (5)其他使用合同或本責任書限制或禁止實施的行為。

  2、乙方在接到甲方發出的書面整改通知後,應即時進行整改。如因乙方整改不及時或整改措施不到位,造成人員安全事故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在乙方使用房屋過程中,由於乙方原因出現人身事故、生老病死或傷亡,安全事故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其他

  1、本責任書於雙方簽訂房屋使用合同同時簽訂,有效期自使用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騰空使用房屋並交還甲方時止。

  2、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