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安全目標責任書
駕駛員安全目標責任書
駕駛員安全目標責任書1:
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為了做好我公司 年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增強駕駛員自身的安全意識,落實駕駛員交通安全責任,遏制重大交通事故,減少一般交通事故,切實維護企業和經營者的利益,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營運車輛正常執行,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預防為主”的理念和方針,實現零違章、零事故、零傷亡、零損失、零投訴的目標,保障交通安全。
二、責任內容:
1、駕駛員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客運宗旨,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管理條例》,自覺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運管部門、公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2、駕駛員必須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駕駛營運車輛。
3、駕駛員必須按規定簽訂駕駛員聘用合同,嚴禁無證駕駛。
4、駕駛員必須按時參加安全教育培訓,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各項安全教育活動,增強安全意識,提高風險控制和事故防範能力。
5、駕駛員要堅決做到不開超速、超載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湊和車、不開盲目冒險車,不強行會車、不酒後駕車,不將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6、駕駛員要始終保持車容、車貌、車況安全技術性能良好,做好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後的車輛檢查,做到勤檢查、親調整,及時掌握車輛安全技術狀況。
7、駕駛員要積極配合公司組織的各項安全檢查工作,對查出的各項安全隱患,應無條件立即進行整改。
8、駕駛員必須做到嚴格執行和遵守物價局核定的票價,不得亂漲價、不得宰客、甩客。
9、駕駛員必須做好車輛滅火器材的日常檢查工作,保證滅火器材合格有效,並按規定放置。
10、駕駛員必須自覺執行車輛一、二級維護計劃、重點專案檢查計劃,按時進廠維護車輛。
11、駕駛員必須配合車站“三品”檢查工作,杜絕“三品”上車。嚴格按車站管理規定,聽從指揮,堅持做到車輛檢查,報班制度,自覺遵守“三不進站,五不出站” 制度。
12、駕駛員要關愛乘客、優質服務,行駛中合理操作,杜絕乘客受傷等意外事件發生。
13、各駕駛員必須與公司簽訂駕駛員安全目標責任書,按照誰駕駛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堅決杜絕不安全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4、以上各條駕駛員必須遵守,如有違反將按照《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處罰,造成嚴重後果均由駕駛員承擔責任。
三、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有效期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公司、駕駛員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生效。
駕駛員安全目標責任書2:
交通安全事關人民生命、國家財產安全,是各項工作的基礎和保證。為切實維護交通秩序,減少交通事故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駕駛員必須做到
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交通規則,做到謹慎駕駛,確保安全。
2、嚴格遵守車輛操作規程,嚴禁酒後駕駛,不準在身體過度疲勞或患有疾病的.情況下駕駛車輛。
3、加強車輛維護保養,保證車況良好,車容整潔,嚴禁帶故障出車。
4、車庫和車輛按規定配備有效的防火器材。
5、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發生事故必須立即報告公司管理部門。
6、嚴格按規定停放車輛,嚴禁駕駛員擅自將車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過夜,嚴防車輛被盜。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地點,未經批准,不準擅自出車,嚴禁公車私用。
7、為確保圓滿完成運輸任務及應對突發事件,駕駛員通訊工具必須24小時開通,隨叫隨到,不得延誤。
二、駕駛員獎懲
1、對駕駛員實行年度考核獎懲制度。
2、對工作積極、熱情,全年行車安全無事故,車輛保持清潔完好,節約費用等方面表現突出者,年終給予獎勵。
3、對不服從管理、不注意保養車輛,在修理、用油、用車上弄虛作假等,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停職直至解聘。
4、對因公出車所發生的事故,按交通管理部門劃分的責任處理,因駕駛員違章駕駛造成經濟損失的,責成其承擔損失的5%,納入年終考核。對擅自出車造成的損失,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
三、事故責任:
1、車輛有損壞、有故障或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報告,及時處理解決, 不得隱瞞不報。
2、如發生事故,駕駛員應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並及時報告單位領導。
3、凡擅自挪用車輛而肇事的、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的、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駕駛員自負。
4、人身事故和裝置事故的處理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相關條款執行。
四、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簽訂雙方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