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安全生產責任書
監理安全生產責任書
為切實把安全監理工作落實到實處,明確安全監理過程的責權關係,確保各項工程的生產安全。以下是小編為您帶來的監理安全生產責任書,感謝您的閱讀!
監理安全生產責任書【一】
為了明確駐地辦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責任,規範監理人員安全監理職責,建立有效的安全生產管理機制,確保G30烏-賽高速公路專案任務的順利實現,結合各自的職責。駐地辦安全領導小組組長與安全領導小組成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如下: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國家標準或行業管理標準。執行國家勞動保護、環境保護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2、稽核承包人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時應先考慮安全技術措施,並將其作為科學指導安全生產的依據。督促施工單位實施各項安全技術措施。
3、駐地監理辦按照“一崗雙責”的原則層層簽訂責任書,既由駐地與各監理組長、專業監理工程師簽訂,各專業監理工程師與各自監理員簽訂。
4、每個現場監理人員是各自所管轄區內安全生產管理的直接責任人,每個現場監理人員都要各負其責。
5、監理人員應將巡視、檢查、旁站過程中發現的有關施工安全隱患、事故苗頭、監理的指令及施工單位處理的措施和結果等詳盡、及時記入安全管理臺賬。
6、安全監理臺賬是監理人員履行職責與否的重要記錄和證明,安全監理臺賬具體應由安全監理人員統一整理,駐地監理工程師定期檢查。
7、進入施工現場首先要做好對自身的安全防護,防止意外交通事故發生。積極參加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遵守交通規則和交通秩序。
8、監理人員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並對建設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9、監理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十不準”,督促施工單位文明施工。
10、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隱患,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並及時向駐地和安全監理工程師報告。
11、凡違反上述規定的,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進行處理。
12、本責任書自籤之日起執行。
監理安全生產責任書【二】
為了明確監理人員安全監理職責,建立有效的安全生產管理機制,確保公路建設專案任務的順利實現,結合各自的職責,特籤《監理安全生產責任書》,如下: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國家標準或行業管理標準。執行國家勞動保護、環境保護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2、稽核承包人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時應先考慮安全技術措施,並將其作為科學指導安全生產的依據。督促施工單位實施各項安全技術措施。
3、駐地監理辦按照“一崗雙責”的原則層層簽訂責任書,既由駐地與各監理組長、專業監理工程師簽訂,各專業監理工程師與各自監理員簽訂。
4、每個現場監理人員是各自所管轄區內安全生產管理的直接責任人,每個現場監理人員都要各負其責。
5、監理人員應將巡視、檢查、旁站過程中發現的有關施工安全隱患、事故苗頭、監理的指令及施工單位處理的措施和結果等詳盡、及時記入安全管理臺賬並及時糾正整改。
6、安全監理臺賬是監理人員履行職責與否的重要記錄和證明,安全監理臺賬具體應由安全監理人員統一整理,駐地監理工程師定期檢查。
7、進入施工現場首先要做好對自身的安全防護,防止意外交通事故發生。積極參加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遵守交通規則和交通秩序。
8、監理人員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並對建設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9、監理人員必須嚴格要求施工單位遵守國家安全生產十不準:
10、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隱患,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並及時向駐地和安全監理工程師報告。
11、凡違反上述規定的,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進行處理。
12、本責任書自籤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