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者安全責任書

志願者安全責任書

  志願者安全責任書【一】

  為了確保“流金歲月”福利院回憶錄活動志願者的校外安全,本次活動要求志願者必須按照益暖中華“流金歲月”團隊的安排,一定要嚴格要求自己,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我清楚獲知我必須是年滿十八週歲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此次活動一律謝絕未成年人、代替報名及有身體健康問題或有突發病史者。

  2、一切行動聽指揮,志願者必須聽從小組長或活動負責人的安排;

  3、參與人員選擇共同參與,屬於自願行為,雙方不存在強制性約束力。並且我明確知道此次活動不存在合同範疇的權利義務關係。

  4、上下車有序,在車上時,不得把頭和手臂放到車窗以外,下車後不得亂跑;

  5、活動過程中聽從指揮,不要單獨行動,遇到問題可與小組長或活動負責人聯絡,不擅自作決定;

  6、外出注意安全,注意交通、注意飲食安全

  7、一定要保管好隨身攜帶的錢和相機等貴重物品;

  8、不得隨意損壞公共設施;

  學生違反以上規定而造成的人身安全,財產損失以及其它事故,均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志願者安全責任書【二】

  為了確保我們組織在活動期間參與者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公約,由志願者本人簽字確認,落實安全責任。

  (1)本志願者團隊大多數成員已滿18歲,都有承擔個人安全責任的能力,在參加任何活動時均應自己承擔安全責任;在活動中如有未滿18歲的'志願者參與,應由其監護人代為承擔安全責任。

  (2)所有志願者都有權制止其他成員的危險行為,但並不是責任。

  (3)活動過程中應儘量避免單獨行動,不要隨身攜帶大量現金,不輕信陌生人的話,以免上當受騙。避免與他人發生衝突,最好不要接近或逗弄小狗等危險動物;愛護公共環境衛生。

  (4)外出時,應遵守交通法規,注意乘車安全狀況,自覺繫好安全帶,保護自己人身安全。

  (5)在外用餐時,應注意飲食衛生,不在路邊小攤吃飯,不吃半生不熟的食物,保證飲食安全。

  (6)活動後應及時返校或回家,如有特殊情況應及時告知同行志願者,返校或回家途中儘量不走人煙稀少、地處偏僻的路巷。

  (7)本公約由本團隊參與者認真閱讀、慎重考慮、自願簽訂,如有任何安全問題均自行負責,與本團隊及其他個人無關。

  希望各位志願者能夠嚴格按照以上公約參加活動,如有任何安全問題,責任由志願者本人自行承擔,與團隊及任何個人無關。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