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雷遺書

傅雷遺書

  此係父母留下的最後一封家信。寫於一九六六年九月二日深夜,九月三日凌晨父母就從從容容、坦坦蕩蕩的含恨棄世。那時家兄遠在英國,我雖在北京,但猶如泥菩薩過河。故遺書是寫給我舅舅朱人秀的。——傅敏

  人秀:

  儘管所謂反黨罪證(一面小鏡子和一張褪色的舊畫報)是在我們家裡搜出的②,百口莫辯的,可是我們至死也不承認是我們自己的東西(實系寄存箱內理出之物)。我們縱有千萬罪行,卻從來不曾有過變天思想。我們也知道搜出的罪證雖然有口難辯,在英明的黨領導和偉大的毛主席領導之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決不至因之而判重刑。只是含冤不白,無法洗刷的`日子比坐牢還要難過。何況光是教育出一個叛徒傅聰來,在人民面前已經死有餘辜了!更何況像我們這種來自舊社會的渣滓早應該自動退出歷史舞臺了!

  因為你是梅馥的胞兄,因為我們別無至親骨肉,善後事只能委託你了。如你以立場關係不便接受,則請向上級或法院請示後再行處理。

  委託數事如下:

  一、代付九月份房租55.29元(附現款)。

  二、武康大樓(淮海路底)606室沈仲章託代修奧米茄自動男手錶一隻,請交還。

  三、故老母餘剩遺款,由人秀處理。

  四、舊掛錶(鋼)一隻,舊小女表一隻,贈保姆周菊娣。

  五、六百元存單一紙給周菊娣,作過渡時期生活費。她是勞動人民,一生孤苦,我們不願她無故受累。

  六、姑母傅儀寄存我們家存單一紙六百元,請交還。

  七、姑母傅儀寄存之聯義山莊墓地收據一紙,此次經過紅衛兵搜查後遍覓不得,很抱歉。

  八、姑母傅儀寄存我們家之飾物,與我們自有的同時被紅衛兵取去沒收,只能以存單三紙(共370元)又小額儲蓄三張,作為賠償。

  九、三姐朱純寄存我們家之飾物,亦被一併充公,請代道歉。她寄存衣箱貳只(三樓)暫時被封,瓷器木箱壹只,將來待公家啟封后由你代領。尚有傢俱數件,問周菊娣便知。

  十、舊自用奧米茄自動男手錶一隻,又舊男手錶一隻,本擬給敏兒與兒媳,但恐妨礙他們的政治立場,故請人秀自由處理。

  十一、現鈔53.30元,作為我們火葬費。

  十二、樓上宋家借用之傢俱,由陳叔陶按單收回。

  十三、自有傢俱,由你處理。圖書字畫聽候公家決定。

  使你為我們受累,實在不安,但也別無他人可託,諒之諒之!

  傅雷梅馥

  一九六六年九月二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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