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告知書
徵地告知書
徵地告知書一
為保障XXXX縣XXXX鄉地質災害拆遷安置及農貿市場建設專案需要,XXXX縣人民政府決定擬徵收XXXX縣月XXXXXXXX村部分集體土地,根據國土資源部《關於完善徵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XXXX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XXXX省徵地補償標準的通知》(XXXX發[XXXX]46號)、《XXXX市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的補償安置辦法》(市政發[XXXX]2號)檔案規定,對徵地情況告知如下:
一、建設用地專案名稱
XXXX縣XXXX鄉地質災害拆遷安置及農貿市場建設專案。
二、徵收土地位置、面積
本次徵收土地位於XXXX縣XXXX鄉XXXX村境內,土地面積為1.9756公頃(其中水田1.6445公頃),並拆除徵收土地上的建(構)築物,具體位置見用地勘測定界圖。
三、徵地補償標準和安置途徑
徵用土地補償標準及安置途徑按《XXXX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XXXX省徵地補償標準的通知》和《XXXX市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的補償安置辦法》檔案規定執行。
四、徵地調查確認
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將進入現場進行徵地調查,根據國土資源部《關於完善土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XXXX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XXXX省徵地補償標準的通知》和《XXXX市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的補償安置辦法》檔案的'規定:“自公告之日起,凡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村民,不得在擬徵收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搶裝(飾),否則,徵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特此告知。
XXXX縣國土資源局
XXXX年四月九日
徵地告知書二
XXXX縣XXXX鄉村村民委員會及被徵收土地農戶:
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村鎮建設規劃,擬徵收淮澱鄉XXXX村集體土地。淮澱鄉XXXX村《集體土地所有證》證號:寧集有(XXXX)第XXXXXXXXX;寧集有(XXXX)第XXXXXXXXXXX,證書記載土地面積為:0.3424公頃;0.34152公頃,經XXXX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有關情況告知如下:
一、擬徵收土地用途:交通運輸;
二、擬徵收土地位於:XXXX鄉XXXX村,具體範圍見附圖。
三、被徵收集體土地面積:0.68392公頃(合10.2588畝),淮澱鄉XXXX村裁餘面積分別為:0公頃(合0畝);0公頃(合0畝),被徵收土地地類為農用地。被徵收土地實際面積及地類以報經市政府依法批准為準。
四、徵收土地補償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
根據《天津市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規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按照42萬元/公頃補償。
(二)地上附著物補償和青苗補償標準
根據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被徵收土地所涉及的農業人口計劃採取貨幣和社會保險方式予以安置。
六、被徵地所涉及的安置農業人口按照我市相關規定,分別享受徵地養老保障和一次性補助等不同社會保障方式。其中養老保障人員2人,繳費標準為9.24萬元/人;16週歲以下一次性補助人員0人,補助費用1萬元/人。所需社保費用,由申請用地單位預存。
七、在本告知書送達後,凡被徵收土地農民和其他權利人在擬徵土地上搶建、搶栽、搶種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徵收土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八、自本告知書張貼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淮澱鄉XXXX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上述告知的擬徵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和(人員)安置途徑有不同意見的,可以向XXXX縣國土資源分局提出書面意見。在此期限內可以就徵收土地補償標準和(人員)安置方案提出聽證申請;逾期未提出意見或聽證申請的,視為放棄權利,土地所有權人和農戶應按規定辦理徵收土地情況確認手續。
九、集體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徵收土地確認手續時應填寫《徵收土地情況確認表》,在批准徵收後辦理集體土地所有權變更登記,領取裁餘部分《集體土地所有證》。
聯絡電話:xxxxxxxxxxx
特此告知
XXXX縣國土資源分局
XXXX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