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告知書

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告知書

  特種裝置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下面是公文站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告知書,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告知書(一)

  施工單位:     (加蓋公章) 告知書編號:

裝置名稱   型號(引數)  
裝置程式碼   製造編號  
裝置製造單位全稱   製造許可證
編 號
 
裝置地點   安裝改造維修日期  
施工單位全稱  
施工類別 安裝□
改造□

維修□
許可證
編 號
  許可證
有效期
 
聯絡人   電  話 分別填固定和行動電話 傳  真  
地  址   郵  編  
使用單位全稱  
聯絡人   電  話   傳  真  
地  址   郵  編  
               

  注:

  1. 告知單按每臺裝置填寫。

  2. 施工單位應提供特種裝置許可證書影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 告知書一式三份,一份作為告知憑證送達縣市區局,一份送達衡水市特檢所報檢,一份告知單位留存備查。

  4. 本告知書為列印件,塗改無效。

  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告知書(二)

  為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規範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告知行為,方便施工單位,簡化告知手續,質檢總局辦公廳於20XX年印發《關於簡化<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告知書>的通知》(質檢辦特函〔2009〕1186號)(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告知的性質、方式、內容和接收告知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職責。為進一步規範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告知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告知依據及性質

  根據《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將擬進行的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情況書面告知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告知後即可施工。實施施工告知的目的是讓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及時獲取現場施工的資訊,方便開展現場安全監察,督促施工單位申報監督檢驗。施工告知不是行政許可,施工單位告知後即可施工。

  二、告知內容及方式

  (一)施工單位辦理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告知,只需填寫《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告知書》(見附件,以下簡稱“告知書”),提交給辦理使用登記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同時抄送給實施監督檢驗的特種裝置檢驗機構。接收告知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不得要求施工單位補充告知書內容以外的其它資訊,不得要求提供除特種裝置許可證書影印件以外的其它材料。

  (二)施工單位可以採用派人送達、掛號郵寄或特快專遞、網上告知、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進行安裝改造維修告知。施工單位採用傳真、電子郵件方式告知的,應採用有效方式與接收告知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部門確認告知書是否收到。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收到施工告知後,應予以簽收。有條件當場簽收的,應當場予以簽收;無法當場簽收的,應於2個工作日內予以簽收;逾期不簽收的,視為施工告知生效,施工單位可以施工。

  三、注意事項

  (一)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公佈接收告知機構的地址、郵編、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及聯絡人姓名。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創造條件,建立施工單位網上告知的.平臺,採取網上方式接收告知。施工單位按照規定的內容、方式、程式辦理施工告知後,即可施工。

  (二)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不得將施工告知納入行政許可審批範圍,不準設立告知收費專案進行收費,也不得因告知原因對施工單位進行處罰,違者由上一級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處理。

  (三)施工單位對告知書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告知書內容應完整、準確。告知書內容失實、錯誤或關鍵專案填寫不完整的,應通知施工單位對告知書內容進行修改,施工單位修改告知書的行為視為重新辦理施工告知。

  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告知書(三)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根據《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為了進一步方便企業,簡化手續,規範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告知行為,現對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告知及接受告知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如下要求:

  一、告知性質

  根據《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以下簡稱:施工單位)以書面形式告知直轄市或設區的市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後即可施工,告知不屬於行政許可。

  二、告知方式和內容

  (一)告知方式主要包括:送達、郵寄、傳真、電子郵件或網上告知。

  (二)施工單位應填寫《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告知單》(見附件)。

  三、接受告知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職責

  (一)接受告知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公佈告知機構的地址、郵編、傳真或電子郵件地址。有條件的應建立網上接受告知系統,可採取網上接受告知。

  (二)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收到告知後,應及時審查,對無問題的將告知檔案存檔,並將有關情況通知負責辦理使用登記的機構和按照特種裝置安全技術規範規定需要監檢的檢驗機構即可。

  (三)對於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與施工單位聯絡,確認其違反規定的,應責令停止施工,必須在有關問題糾正後,才可繼續施工。

  (四)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在處理告知時應當便利施工單位為原則,不得任意增加本通知附件以外的告知內容。

  自本通知發出之日起,施工單位在從事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時,可以按照附件內容進行告知。此前關於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告知要求與本文不一致的,以此為準。

  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將此通知轉發有關單位。

  附件: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告知單

  二〇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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