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路沿線居民交通安全的一封信(精選5篇)

致公路沿線居民交通安全的一封信(精選5篇)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對書信都再熟悉不過了吧,書信有助於增進人與人之間的交流。相信許多人會覺得書信很難寫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致公路沿線居民交通安全的一封信(精選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致公路沿線居民交通安全的一封信1

市民朋友:

  你好!

  近年來,在各有關部門的共同配合以及廣大市民的大力支援下,深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全市道路交通秩序進一步好轉,市民交通文明素質得到極大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環境更加安全暢通。對此,深圳交警對你們的積極配合和大力支援,表示衷心的感謝!

  為加強我市中心城區道路交通管理,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保障道路文明安全,有序暢通。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深圳交警從20xx年6月3日開始,嚴禁摩托車、電動腳踏車、三輪車以及其它安裝有動力裝置的非機動車進入行駛和停放。

  為此,深圳交警提醒廣大市民,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提高交通安全意識的同時,請特別注意以下幾項交通管理規定。

  一、禁止進入行駛和停放的車輛、滑行工具型別

  (一)二、三輪摩托車;

  (二)電動腳踏車;

  (三)人力三輪車、電動三輪車以及其它安裝有動力裝置的非機動車;

  (四)殘疾人電動、機動輪椅車(含經本市殘聯備案的車輛)、電動平衡車和其它滑行工具;

  (五)在市公安交警部門備案、從事郵政(含報刊投遞)、快遞、運送桶裝飲用水、瓶裝燃氣等所使用的特種行業電動腳踏車(從事公關設施搶修的除外)。

  二、法律責任

  違反本通告的,依照《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等法規規定處罰;存在其他交通違法行為的合併處罰;

  (一)在禁止時間、路段行駛的,或者違反規定載人載物的,一律扣留車輛,處2000元罰款;

  (二)駕駛不符合國家標準電動腳踏車上路行駛的,一律扣留車輛,處1000元罰款,並處15日以下拘留;

  (三)非法拉客,擾亂秩序的,一律扣留車輛,處15日以下拘留;

  (四)無證駕駛摩托車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五)不服從管理、阻礙執法的,一律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責任。

  市民朋友們,交通行為文明與安全是城市文明的具體表現,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文明安全出行,將使我們的城市交通呈現出更亮麗的風景。讓我們攜起手來,自覺抵制各類交通陋習,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對我市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予以更大的配合和支援,為共同創造深圳文明安全,秩序良好的城市道路交通環境繼續努力。

  祝您:平安出行,全家幸福!

  寫信人:

  日期:

  致公路沿線居民交通安全的'一封信2

廣大市民朋友:

  當前,全縣上下正積極開展建立全國文明城市活動。武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將對照文明城市考評專案,全面實施交通嚴管,希望廣大市民朋友理解、支援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同時,我們也期盼您能夠和我們共同行動,一起努力,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身邊的事做起,自覺守法、文明出行,共同為營造良好道路交通環境,為建立文明城市做貢獻。

  如果您是駕駛汽車出行,請自覺按道行駛,不闖禁令,不“加塞”,不逆向,不在行車過程中使用手機;在透過有交通訊號燈的路口時,請自覺按照交通訊號燈指示通行,不闖紅燈;在行經人行橫道時,請自覺減速慢行,如遇行人正在透過人行橫道時,停車讓行;在停放車輛時,請在停車場或施劃有停車泊位的地方停車,路邊停車按序順向停放;嚴禁在機動車道上亂停亂放;臨時停放於人行道上不得騎壓盲道、不得影響行人正常通行。

  如果您是駕駛摩托車、助力車、電動車出行,請確定自己持有二輪摩托車駕駛證,並戴好安全頭盔;並自覺靠最右側車道行駛,不“加塞”、不逆向、不闖紅燈、不超載,文明騎行,車輛停放時“車頭朝外”規範停車。

  如果您是在沿街開店的商戶,請協助維護好您店鋪門前的路面秩序,不要私自設立停車位,不要在未設定停車位的機動車道、人行道上隨意停車,更不能侵佔人行道上的盲道停車,主動勸導在您店鋪門前停放的摩托車、助力車、電動車按照“車頭朝外”這一標準進行規範停車。

  如果您是一名行人,在過馬路時,請自覺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天橋,不翻越公路護欄、交通隔離墩、隔離欄;在透過有交通訊號燈的人行橫道時,自覺按照交通訊號燈指示通行;透過沒有交通訊號燈、人行橫道或沒有過街天橋的路口時,請確認安全後直行透過,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突然加速橫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不要在馬路上打鬧、追逐;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自覺排隊候車、依次上下車。

  如果你還是一名在校學生,已滿12週歲的,駕駛有動力裝置的非機動車、電力或汽油機裝置驅動非機動車標準:最高設計車速不應大於20公里/小時;整車重量不超過40公斤,兼具有腳踏功能,請戴好安全頭盔,並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文明行車。已滿18週歲的,駕駛摩托車、助力車一定要有駕駛證!

  武平是我家,文明交通靠大家,建立文明交通,營造便捷、安寧、祥和的文明交通環境是我們共同的心願,也是每一位交通參與者的責任。在此,武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全體警員向所有為建立文明交通環境、為建立文明城市作出貢獻的市民、朋友,致以最誠摯的敬意。

  寫信人:

  日期:

  致公路沿線居民交通安全的一封信3

廣大市民朋友們:

  您們好!

  非法營運車輛(俗稱"黑車")是指未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許可,沒有取得《道路經營許可證》和《道路運輸證》,非法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車輛。非法營運車輛具有很大的危害性:

  1、沒有投保乘客險等保險,一旦發生事故,無賠償能力,致死、致殘、致傷而得不到賠償的事例舉不勝舉;

  2、車輛不能按時進行車輛技術評定和二級維護,技術狀況存在安全隱患;

  3、駕駛員因非法營運,一旦遇到檢查,內心恐慌,超速行駛,逃避檢查,極易造成交通事故的發生;

  4、駕駛員沒有經過嚴格的培訓,不符合從業資格,法制觀念淡薄,容易發生倒客、甩客、隨意漲價宰客、坑騙或粗暴待客等情況,乘客合法權益沒有保障;

  5、車輛存在假牌、假證、無牌、無證等情況,發生其它意外事件,執法部門無法追究其責任;

  6、有損城市文明形象。不少非法營運車輛為了能拉到客人,往往在車站、醫院、商店、廣場、學校、公交停靠站點等地隨意佔道停靠、結夥成派、強拉強載,嚴重損害城市文明形象和社會穩定。

  為增強市民朋友的自我保護意識,共同營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山東省道路運輸條例》,我們向廣大市民發出倡議:

  一、個人或團隊出行時,一定選擇客運站(點)發出的有線路標誌牌的客運車輛,選擇乘坐有企業標識、裝有計價器、服務監督卡、有監督舉報電話的合法經營的計程車。

  二、為保護自身安全,提高安全意識,全市廣大市民自覺拒乘非法營運車輛,宣傳交通法規,並做好親屬交通安全宣傳工作,引導周圍人出行不要乘坐非法營運車輛。

  三、請廣大市民朋友共同參與打擊非法營執行動,積極配合調查取證。並對非法營運車輛及時進行舉報,舉報電話:12328。

  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請您"關愛生命、拒乘黑車、安全出行"。

  寫信人:

  日期:

  致公路沿線居民交通安全的一封信4

親愛的市民朋友們:

  大家好!

  交通是城市文明的視窗,折射和體現出一個城市的精神面貌和文明程度。隨著城市的發展、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汽車保有量的增加,道路與車輛的供需矛盾日趨突出。為緩解日益嚴峻的交通壓力,我市正在加快地鐵建設,安靜、快捷、舒適的地鐵時代正快速地向我們駛來。

  目前,因我市地鐵建設全面施工,不可避免地造成部分交通擁堵,影響施工沿線及周邊地區的生活環境。在各有關管理部門及施工單位落實文明施工要求的同時,也懇請廣大市民朋友理解現階段的暫時擁堵,是為了日後綠城南寧交通環境的長期暢通;讓我們懷著一份寬容、理解和支援的心態,從我做起,從自身做起,遵守交規,文明出行,文明駕駛,以自己的實際行動為緩解路面擁堵減少一份壓力。

  今年,中央文明辦、公安部將繼續推進“文明交通行動計劃”,集中治理“行路駕車闖紅燈”和“中國式過馬路”問題。為此,市文明委決定即日起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以“尊重行人,禮讓斑馬線”文明交通宣傳活動、駕校學員文明交通引導體驗教學活動、大力整治“行路駕車闖紅燈”和“中國式過馬路”等為主要內容的文明交通行動。廣泛開展文明交通安全知識公益宣傳,組織駕校學員及志願者參與各主要交通路口文明交通引導體驗教學活動,協助交警勸導行人及非機動車的違規行駛,努力營造文明和諧安全的暢通環境。

  為共同建立路暢心安、文明和諧的出行環境,在此,我們向全體市民朋友倡議:

  自覺踐行“六大文明交通行為”,即機動車禮讓斑馬線、按序排隊通行、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車燈、行人非機動車各行其道、過街遵守訊號;摒棄“六大交通陋習”,即機動車隨意變更車道、佔用應急車道、開車打手機、不繫安全帶、駕乘摩托車不戴頭盔、行人過街跨越隔離設施;抵制“六大危險駕駛行為”,即酒後駕駛、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闖紅燈、強行超車、超員超載,為形成人人是文明使者,人人是文明形象的良好交通環境而共同努力。

  希望廣大市民朋友大力支援和參與我市文明交通行動,共創文明交通,共享安全出行!

  祝廣大市民身體健康、闔家幸福、出入平安!

  寫信人:

  日期:

  致公路沿線居民交通安全的一封信5

全市廣大市民朋友們:

  春節將至,在這舉國歡慶、共度佳節之際,謹向全市廣大市民致以誠摯新春的問候!

  為了更好的維護廣大市民的自身利益,提升計程車駕駛員的服務意識,規範計程車市場秩序,請廣大市民朋友們依據《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對我市計程車進行監督。

  第二十四條出租汽車駕駛員應當按照國家出租汽車服務標準提供服務,並遵守下列規定:

  (一)做好運營前例行檢查,保持車輛設施、裝置完好,車容整潔,備齊發票、備足零錢;

  (二)衣著整潔,語言文明,主動問候,提醒乘客繫好安全帶;

  (三)根據乘客意願升降車窗玻璃及使用空調、音響、影片等服務裝置;

  (四)乘客攜帶行李時,主動幫助乘客取放行李;

  (五)主動協助老、幼、病、殘、孕等乘客上下車;

  (六)不得在車內吸菸,忌食有異味的食物;

  (七)隨車攜帶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並按規定擺放、貼上有關證件和標誌;

  (八)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選擇合理路線行駛,不得拒載、議價、途中甩客、故意繞道行駛;

  (十)未經乘客同意不得搭載其他乘客;

  (十一)按規定使用計價器,執行收費標準並主動出具有效車費票據;

  (十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文明禮讓行車。

  第二十八條出租汽車運營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乘客有權拒絕支付費用:

  (一)駕駛員不按照規定使用計價器,或者計價器發生故障時繼續運營的;

  (二)駕駛員不按照規定向乘客出具相應車費票據的;

  (三)駕駛員因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接受處理,不能將乘客及時送達目的地的;

  (四)駕駛員拒絕按規定接受刷卡付費的。

  廣大市民朋友在乘坐計程車時請索要發票,發現有違規行為的記清車牌號或留存其它證據,並撥打投訴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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