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守則》之我見450字

《小學生守則》之我見450字

  《小學生守則》之我見450字

  《小學生守則》顧名思義就是用來約束小學生行為舉止的規則。在一次辦版報查詢資料的過程中,我偶爾發現各個國家《小學生守則》規定的內容各不一樣,相比之下,我覺得我國的《小學生守則》有進一步修訂和完善的必要。

  例如,美國的《小學生守則》規定:總是稱呼老師職位或尊姓;按時或稍提前到課堂;提問時舉手;可以在座位上同老師講話;所有作業必須自己完成等等。這些規定很具體,每一條孩子們都可以很輕鬆地遵照執行,看起來很瑣碎,卻是維護學校紀律的基本要求,孩子們就在執行這些細緻規則時,不知不覺地就學會了遵守紀律。

  而我們中國的《小學生守則》卻截然不同,例如其中幾條比較有代表性的規定:熱愛祖國、熱愛人民;孝敬父母親、尊敬師長、禮貌待人;熱愛大自然,愛護生活環境;誠實守信、言行一致、知錯就改、有責任心等等。從表面上看,中國的《小學生守則》比較宏觀,但是隻講大道理,有些條例缺乏具體的實施方法,小學階段的孩子執行起來會不得要領。我認為,美國的《小學生守則》沒有一條是籠統的,中國的《小學生守則》沒有一條是具體的。

  如何規定規章制度,體現了國家的法制觀念和教育理念,而在小學校裡實施的細則應該根據教育心理學兒童行為發展來制定,年紀越小的學生,更加需要細微具體的行為指令,而不是像中國《小學生守則》那樣,愛講口號,不制定具體實現目標的步驟,起不到有效約束學生行為的'作用。

  因此,中國的《小學生守則》應該借鑑外國《小學生守則》的優點,在保留自己的長處的同時加以改進,既要符合中國的國情,又要符合兒童特殊的心理需求,使之更加有利於少年兒童的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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