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會議的表決規則

股東會議的表決規則

  股東所持股份的表決權股東的表決權是股東對於股東大會決議事項表達贊成或否決的意思表示而參與決議的權利。下面為您介紹的是股東會議的表決規則,歡迎閱讀!!

  股東會議的表決規則

  (1)有限責任公司的表決規則

  原則上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章程或全體股東可以另行約定。

  (2)股份有限公司的表決規則

  必須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不允許章程有不同規定。原則上為一股一權,但在股東大會選舉董事、監事之時,可以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決議實行累計投票制度。

  所謂累計投票制度,即股東大會選舉董事或者監事時,每一股份擁有與應選董事或者監事人數相同的表決權,股東擁有的'表決權可以集中使用。具體而言,允許股東將其在選舉每位董事、監事上的表決票數累加,即股東在選舉董事、監事時的總票數為其持有股份決定的表決票數乘以須要選舉的董事、監事的人數,股東可以選擇將總票數集中投在一個董事候選人名下,也可以選擇分散投入數人名下,如此提高中小股東投票的力度和影響效果。

  股東大會的股東還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代理人應當向公司提交股東的授權委託書,並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表決權,代理人不以具有股東身份為限。

  律師提醒:與有限責任公司不同,除在特定條件下實行累積投票制外,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應嚴格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即嚴格實行一股一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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