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災工作守則
救災工作守則
1、個人防護裝備要齊全,應穿著消防衣(救助服)、帽、鞋、手套、攜帶手提無線電、空氣呼吸器、照明燈、繩索、救命器、簡易拆卸器材。
2、搜救行動除必須蒐集受困者之情報外,可經由消防乙種搶救圖,預先了解室內格局、擺設、隔間裝潢、搶救危險程度、搶救優先順序以及是否有危險物品儲放後,選擇最有利的路線進入並預先考慮退路。
3、搜尋時,應儘量沿牆壁搜尋前進,並利用繩索作為確保或施放標記,以免迷失。且不可隨意移動物品,以防物品掉落砸傷。
4、入室或開啟門窗前應有「測溫」動作,並注意觀察室內火焰、濃煙、熱氣之變化及悶燒狀況,以防範火勢擴大或閃(爆)燃之情形發生。
5、應實施人員編組,並確實遵守現場指揮官之任務指示,包括指揮、搜尋、搶救方法均應先予以明確分工。
6、一般搜尋救生編組應由2人以上組成,並指定1名具有豐富經驗者為帶隊官,不可1一人單獨貿然進入,並配合水線射水掩護。
7、搜救時應注意深入室內之距離,留意空氣呼吸器的使用時間(當空氣瓶殘壓警報音響鳴動時,應迅速沿原路或預留退路退出)。
8、計算作業時間時要考慮退出火場所需花費的.時間,通常在火場中,因呼吸急促,空氣的使用量增加,相對的所能使用之時間亦縮短。
9、為避免搜救人員因長時間之救災,產生過度疲勞、體力不支的現象,指揮官應視人力情況妥善調配,實施換班休息。
10、入室搜救應隨時提高警覺,遇濃煙影響以致迷失方向,或感覺到有任何異狀發生情況緊急時,切不可慌張、急燥,應即循部署水帶之反方向或安全確保繩退出火場。
11、搜救小組的帶班人員(屋外)和屋內搜救人員間的確保繩索應保持不鬆不緊的狀態,準備退出時,彼此間應以拉繩、無線電、警笛或擴音器做為聯絡之方式。
12、應於入口處或轉彎處放置照明裝置提供照明,以利尋找出口。切記一定要同進同出,相互配合支援,具備生命共同體觀念。
13、開啟門窗前除有測溫動作外,開啟後門窗應保持敞開位置,或做標記。搜尋完畢退出時,應將門窗關閉,以防止火勢蔓延。
14、進入安全梯前往其他樓層時,應確認安全門不會自動反鎖,若安全門可能自動反鎖時,應以水帶、繩索或適當之物品防止安全片反鎖,以預留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