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鑑定報告格式鑑定報告申請書
司法鑑定報告格式鑑定報告申請書
在生活中,報告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報告中提到的所有資訊應該是準確無誤的。其實寫報告並沒有想象中那麼難,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司法鑑定報告格式鑑定報告申請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申請人:羅**(羅**之父)
性別:男
出生:1956年11月13日
通訊地址:武漢市******************
聯絡方法:027-62********
徐**(羅**之母)
性別:女
出生:1959年8月20日
通訊地址:
聯絡方法:159**********
申請事項:
請求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對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於20xx年3月2日凌晨1點50分至凌晨2點25分對劉**做出的詢問筆錄以及20xx年3月2日18時30分至19時04分對裴**所作的詢問筆錄作出司法鑑定,確定筆錄內容存在虛假,“就是不能肯定她們是否在屋中,我給她們打電話,她們不接,我覺得不正常。”,“早晨民警打電話,我說‘他們在外邊,沒事,因為他們經常不回來。’”兩句,分別和兩份筆錄中的其他內容系兩次形成,後面的話是篡改、新增的。
申請理由:
在訴訟的過程中,被告提供了一組證明其具體行政行為合法的證據。但是經原告及本代理人的仔細辨別,發現被告在其提供的對劉**和裴**所作的詢問筆錄中存在著篡改、新增的'嫌疑。其理由如下:
首先,按照筆錄的製作順序,在被詢問人回答“沒有補充”的之後,筆錄後面就不應該有其他內容。在被告提交的詢問筆錄(周明發)和詢問筆錄(王曉紅)中均遵循這一原則。但是在詢問筆錄(劉**)和詢問筆錄(裴**)中,在詢問人問被詢問人“還有沒有補充的”之後,被詢問人回答:“沒有”。但是之後又加上一段話。在詢問筆錄(劉**)中,添加了“就是不能肯定她們是否在屋中,我給她們打電話,她們不接,我覺得不正常”。在詢問筆錄(裴**)中,最後添加了“早晨民警打電話,我說‘他們在外邊,沒事,因為他們經常不回來。’”一句。
其次,20xx年12月8日,在羅**訴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一案開庭時,證人劉**出庭作證,他當庭表示自己沒有說過“就是不能肯定她們是否在屋中,我給她們打電話,她們不接,我覺得不正常”這句話,自己簽字時也沒有看到這句話。
再次,按照一般的書寫習慣,被詢問人簽字時會避開筆錄內容,但是在詢問筆錄(劉**)中,劉**所籤的“以上筆錄看過,和我說的一樣”一句話已經寫到筆錄內容部分。
第四,詢問人的書寫習慣是:所有記錄都是沿線格的下線書寫。而新增的這句話因不可能再按原習慣書寫,所以將字向上挪,並隨著被詢問人的簽字向上斜。
最後,讓人感到詫異的是,被告新增的這兩句話,恰恰是原告起訴被告的事實和理由中對被告最為不利的部分,這也是被告意圖篡改筆錄的動力所在。
鑑於此,申請人認為被告提供的詢問筆錄(劉**)和詢問筆錄(裴**)兩份證據中,被告存在著明顯的篡改證據的嫌疑。因此特向貴院提起司法鑑定申請。請求貴院對該筆錄內容的製作時間和內容的真偽性作出司法鑑定,確定被告提供的證據存在著虛假性。
此致
敬禮!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羅**徐**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