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錶分戶申請書
電錶分戶申請書
電錶分戶申請書(一)
尊敬的各位領導:
我是×市×村×隊×戶居民:×××。因本人父母有老宅一處兩間平房××㎡,屬於合法建築。因長期未住,沒有安裝電錶,現老人要搬回老宅居住,沒有電錶,給生活帶來諸多不便,因此需要貴處幫我重新安裝電錶並開戶。特向貴公司提出申請,望儘快給予安排落實。謝謝!
申請人:×××
××××年×月×日
電錶分戶申請書(二)
申請人:
申請事由:
XX供電所領導:
因我搬遷至XXXXXX居住,全家XXXX口人在此生活,並開有一小個鋪面,為了區分生活用電和門面用電,根據不同的用電性質應分表計量的.原則。特申請安裝一塊門面用電的電錶,敬請給予安裝為謝。
特此申請
申請人:×××
××××年×月×日
附:電錶分戶條件
根據《供電營業規則》第三十條規定:使用者分戶,應向當地供電局提出申請,並持有關資料證明:
1、分戶中每戶單獨的房屋產權證(原件核對、影印件一份);
2、分戶中每戶產權人身份證(影印件一份);
3、需提供原先用電的電費發票或繳費卡)向供電企業提出申請。
供電企業應按下列規定辦理:
1、在用電地址、供電點、用電容量不變,且其受電裝置具備分裝的條件時,允許辦理分戶;
2、在原使用者與供電企業結清債務的情況下,再辦理分戶手續;
3、分立後的新使用者應與供電企業重新建立供用電關係;
4、原使用者的用電容量由分戶者自行協商分割,需要增容者,分戶後另行向供電企業辦理增容手續;
5、分戶後受電裝置應經供電企業檢驗合格,由供電企業分別裝表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