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參加訴訟申請書
第三人參加訴訟申請書
《第三人參加訴訟申請書》是一種法律公文文字,用於第三人申請參加訴訟,那麼該怎麼寫呢?下面公文站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是第三人參加訴訟申請書範文,歡迎大家參考!
第三人參加訴訟申請書(1)
申請人:(基本情況)
你院受理的ΧΧ糾紛一案,由於該案件的處理結果與申請人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申請人要求以第三人的身份參加訴訟,支援ΧΧ的訴訟請求。
事實與理由:
(寫明案件的起因)
根據ΧΧΧ法第ΧΧ條之規定,(寫明支援ΧΧ一方的請求事項)
此致
ΧΧ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第三人參加訴訟申請書(2)
申請人:
請求事項:你院受理的上有限公司訴公司、等借款合同糾紛案,因申請人對該案訴訟標的有獨立請求權,申請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申請以第三人的身份的參加訴訟,提出獨立訴訟請求:
1、 請求判令被告三擅自以夫妻共有房產設定抵押行為無效;
2、 訴訟費用由原、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本案被告三系夫妻關係,雙方於199年 月登記結婚,婚後於199年共同購買位於縣路的商品房一套,為家庭唯一住房。20XX年月,***竟然瞞著申請人擅自以該住房為有限公司向上融資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抵押擔保。此前申請人對此事毫不知情,直至本案原告的民事訴狀送達後,***才向申請人告知真相,申請人本就身體健康狀況欠佳,得知此事後更是心急如焚。
申請人認為:***所抵押的房產系申請人與其共同所有的夫妻共同財產,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
在共同共有關係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認定無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財產設定抵押,未經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無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而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抵押有效。”因此,以共有財產設定抵押的,顯然需要共有權人的同意,除非共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而未提出異議的,否則抵押無效。
而申請人此前並不知道,也絕不會同意***將家庭唯一住房為他人的債務辦理抵押。
而本案原告作為經營金融業務的專業公司理當在辦理抵押登記過程中盡到充分審查義務,理應知道本地老的房產證往往將夫妻共有的房產只登記一方名下,不能僅憑房產證未記載共有權人,就想當然地認為是一方個人財產,而不去徵詢共有人是否同意辦理抵押。
因此,本案原告作為抵押權人因其自身的疏忽或懈怠,未盡充分審查義務,其抵押權不應得到法律保護。
綜上,懇請法院依法查明事實,認定本案被告三***擅自以夫妻共有房產設定抵押行為無效。
此致
ΧΧ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