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跡鑑定申請書範文集合6篇

筆跡鑑定申請書範文集合6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申請書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我們在寫申請書的時候要注意態度要誠懇、樸實。那麼相關的申請書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筆跡鑑定申請書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筆跡鑑定申請書 篇1

  申請人:xx

  申請事項:

  依法申請鑑定原告******************向法庭提交的20xx年10月17日簽訂的合同編號:*************號,(當金)抵押合同中的尹建文的簽名和手印;以及*****************************號“他項權利證書”的相關抵押手續中的******************的簽名和手印不是申請人本人所籤,兩處的簽名筆跡系被他人摹仿、偽造。

  事實與理由:

  原告向法庭提交簽有申請人名字的簽名不是申請人所寫。************************抵押合同上的簽名筆跡與申請人平時的簽名筆跡從運筆、筆畫交叉、連線搭配、筆順等特徵以及形成字型的結構等均有明顯的不同、區別,可以清楚的看到該合同上的筆跡系他人偽造的。

  現在原告堅持是申請人書寫,為進一步查明案件事實真相,故申請法院委託相關鑑定機構鑑定,以示公正。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x

  二0xx年九月六日

筆跡鑑定申請書 篇2

  申請人:**,女,漢族,19**年*月*日生,住********,電話:*****

  申請事項:

  依法申請鑑定申請人****向法庭提交的`“被告陳**出具的三張**及一份***”中的簽名‘陳**“三個字該簽名筆跡系陳**本人所籤。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被告陳**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訴於**縣人民法院。申請人向貴院提交的被告陳**出具的三張**及一份***(具體化)上的簽名”陳**“三個字確係由被告陳**本人所籤。由於在20xx年*月*日下午,在本案庭審過程中,被告陳**拒絕承認申請人向貴院提交的上述四份證據上的簽名”陳**“三個字是其本人所籤。筆跡鑑定申請書

  現為了便於法庭查明本案的事實,確認陳**欠申請人借款的事實,故申請人特依法申請筆跡鑑定。

  此致

***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時間:xxxxxx

  

筆跡鑑定申請書 篇3

  申請人: xxx,男,xx族,xxx年09月01日生,身份證號:xxxxxxx,住所地:廣東省xxxxxxxxxxxxxxxx

  申請事項:

  依法申請鑑定原告xxxxxx律師事務所向法庭提交的《協議書》中的簽名“xxxx”三個字不是申請人本人所籤,該簽名筆跡系他人摹仿、偽造。

  事實與理由:

  原告xxxxx律師事務所向法庭提交簽有申請人名字的《協議書》一份(協議書約定的內容:甲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後五日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xxxxxx萬元整),該協議書的內容及簽名均不是申請人所寫。協議書上的簽名筆跡與申請人平時的簽名筆跡從運筆、筆畫交叉、連線搭配、筆順等特徵以及形成字型的結構等均有明顯的不同、區別,可以清楚的看到該協議書上的筆跡系他人摹仿申請人筆跡所形成的。並且協議書所加蓋的公章與協議書的主體不同,該協議書應該屬於無效合同。

  至此,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實,追究嫌疑人摹仿、偽造申請人筆跡的法律責任,故申請人特依法申請筆跡鑑定。

申請人:_____

20___年__月__日

筆跡鑑定申請書 篇4

  申請人:XXXX市XX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住址XXXX市米東區博瑞新村56號樓3單元102室。

  法定代表人:XXX,公司總經理。

  被申請人:艾XXX,男,哈族,1976年6月13日出生,現住XXX煤礦生活區,電話:XXXX。

  被申請人:XXX,男,漢族,1978年7月15日出生,現住XXXX迎賓路北八巷5號,電話:XXXX。

  申請事項:請求依法對申請人提供的“事故經過說明”證據中籤名及日期筆跡為被申請人艾XXX所寫。

  事實與理由:被申請人XXX訴申請人及被申請人艾XXXX交通肇事人身損害賠償一案,現由貴受理並審理。在審理中,申請人向法庭提供了由被申請艾XXXX簽署的《事故經過說明》書面證據,被申請人艾XXXX否認該證據中“阿克凡”及“20xx.1.4”的簽名及日期筆跡不是其所寫,因該證據關係到本案事實真相,以及將極大影響賠償責任的確定,因此,申請人特提起筆跡鑑定申請,請人民法院准許。

  此致!

  XXX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X土石方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2xxx年5月28日

筆跡鑑定申請書 篇5

  申請人: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

  申請事項:

  依法申請鑑定:20xx年5月6日從申請人的銀行帳號中取出25000美元的儲蓄取款憑條上的簽名,是由被告所代簽,不是申請人本人所籤。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被告因返還財物糾紛一案已訴於人民法院。申請人申請法庭從銀行調取的20xx年5月6日取款憑條上的朝魯門三個字,不是申請人自己所籤,而是由被告代簽的。

  當時申請人與被告之間是男女朋友(戀愛關係),被告為了完成其業務任務並同時可以炒外匯,於是從申請人的帳號中取出了25000美元,並存進了其自己的帳戶,朝魯門 三個字是由被告蘇日婭代簽的.

  另根據銀行的外匯管理規定,當日提取外匯不得超過 10000 美元。只有內部員工才有機會可以提取 .

  現為了便於法庭查清本案的事實,確認是被告從申請人帳戶中取出了 25000 美元的事實 ,故申請人特依法申請筆跡鑑定

  xxx人民法院

筆跡鑑定申請書 篇6

  申請人:清水河縣新崗冶煉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地:清水河縣窯溝鄉馬路塔村

  法定代表人:陸成勝該公司董事長

  委託代理人:郭偉俊內蒙古經略律師事務所13604715164

  申請事項:

  請求二審法院對被上訴人一審提交的證據:由牛永貴20xx年5月2日與20xx年元月4日分別以擔保人名義所行成的兩張借條的真實性做出司法鑑定:

  第一、該兩張借條書寫內容與落款年月日所形成的時間做出鑑定;

  第二、該借書些內容與蓋章的先後順序做出鑑定。(字壓章還是章壓字)

  第三、借條書寫內容與擔保人“牛永貴”的簽名是否屬於同一人牛永貴所寫做出鑑定。

  事實與理由:

  20xx年2月20日被上訴人起訴申請人要求償還他們的款項,一審時被上訴人稱該借條是後蓋的章,既然如此那麼應該時章壓字了,但時從肉眼就可以看出時字壓章。說明原告在說謊!申請人從來沒有借過被上訴人的錢,更沒有讓牛永貴做過什麼擔保人。但內蒙古自治區清水河縣人民法院(20xx)清法民初字第54號民事判決書不顧事實卻認定了兩張借條的真實合法性,並據次判決清水河縣新崗冶煉有限責任公司敗訴。

  事實上該兩張借條是20xx年由原告在起訴時偽造的,為了能準確查明事實,確保判決的合法性、公正性,申請人請求二審法院對以上請求鑑定事項做出公正合法的鑑定。

  此致

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xx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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