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文簡易版(精選8篇)

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文簡易版(精選8篇)

  我們眼下的社會,申請書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申請書是承載我們願望和請求的專用書信。那麼申請書應該怎麼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文簡易版(精選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勞動仲裁申請書簡易版1

  申請人:

  地址:

  被申請人:

  地址:

  仲裁請求

  1、依法裁決申請人和被申請人解除勞動合同合法。

  2、裁決被申請人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雙倍工資28764元。

  3、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2997.3元。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於xxx年2月7日到被申請人上班,在職期間盡職盡責,但被申請人一直沒有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沒有依法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xxx年11月份,申請人根據勞動合同法等規定,依法與被申請人解除了勞動關係。

  被申請人不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沒有依法為申請人交納社會保險等行為,嚴重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請仲裁,請求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此致

濟南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簡易版2

  申請人:

  代理人:

  被申請人:

  聯絡人:

  法定代表人:

  申請事項: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因未的雙倍工資30234元(自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止)。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的經濟補償金3200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工資共計9826元。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自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的社會保險。

  事實與理由:

  20XX年9月,申請人應聘進入被申請人質檢部擔任質檢員一職,雙方約定基本工資為1600元。進入公司後,申請人即要求與公司訂立書面,但被申請人的負責人讓申請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時間再籤為由推脫,之後申請人多次要求與被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請人工作期間,被申請人不僅安排申請人從事本職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時間嚴重超過法定標準,法定節假日加班也未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至今未給申請人辦理任何社會保險,20XX年2月,申請人因其親屬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後事,便向被申請人請假一個月,但假期結束,申請人回去繼續上班時,卻被告知工作崗位已滿,並拒絕為申請人安排其他崗位,此後,被申請人始終未給予正面答覆,被申請人的行為已構成變相辭退申請人。

  綜上,被申請人已嚴重違反《XXX》等相關規定,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之規定,特依法提起,請予支援!

XXX

20XX年X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簡易版3

  請求事項:

  1、寫明完整、具體、明確的請求,請求支付加工工資或者經濟補償金等需寫明計算過程(時間段×計算基數);

  2、是否屬於《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條規定的受案範圍;

  3、請注意以下不屬於勞動仲裁受案範圍:

  1、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依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經辦社會保險事務過程中,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爭議,如補繳、漏繳、欠繳、延繳社會保險費、辦理退休手續、確認工齡等;

  2、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住房制度改革產生的公有住房轉讓糾紛,以及因住房公積金產生的爭議;

  3、勞動者對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傷殘鑑定結論或者對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的職業病診斷鑑定結論的異議糾紛;

  4、如用人單位已經破產,因主體不存在不予受理;

  5、政府主管部門主持或主導改制企業的糾紛,屬企業制度改革中和勞動用工制度改革中出現的特殊現象,不是履行勞動合同中的問題,由此引發的糾紛,一般應當由政府相關部門按照企業改制的政策規定統籌協調解決,不屬於勞動爭議案件;

  6、與企業主管部門產生糾紛不屬於勞動爭議調解仲裁範圍;

  7、其他不屬於勞動爭議仲裁處理的事項。

  事實和理由:

  寫明勞動者何時入職,從事什麼工作,勞動合同期限等具體事項。

此致

xx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簡易版4

  申請人:

  出生

  住址被申請人: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申請事項:

  一、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合計xx元人民幣.

  二、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醫療保險費滯納金合計xx元

  三、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的工資合計xx元(20xx年1月至今)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3月8日開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現擔任公司的銷售經理,雙方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至今,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過任何的保險,同時也未與申請人簽定書面的勞動合同。

  申請人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併為勞動者交納各類法律規定的保險,而被申請人卻一直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類保險,此行為已違反了法律的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納保險,但被申請人卻拒絕交納,致使申請人的保險費用產生了高額的滯納金,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現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保險及滯納金並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雙倍的工資。

  此致

XX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簡易版5

  申請人: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申請仲裁事項:

  1、請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勞動經濟補償金xx元。

  2、請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補繳申請人20xx年——20xx年社會保險金。

  3、請求兩被申請人支付加班費元。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2月被十堰xxxx勞務公司派遣到xxxxxx車身廠工作,20xx年5月25日用工單位以“效益不好、40歲以上人員全部辭退”為由、將申請人違法辭退。二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按法律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請貴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此致

xxx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勞動仲裁申請書簡易版6

  申請人: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仲裁請求:

  1、裁令被申請人因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支付申請人加倍工資16100元;

  2、裁令被申請人支付拖欠申請人20XX年6月的工資1610元;

  3、裁令被申請人出具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

  4、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經濟補償金8855元;

  5、裁令被申請人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而應支付申請人賠償金17710元;

  6、裁令被申請人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繳費比例補辦補繳申請人20XX年2月至20XX年6月養老保險,若補辦補繳不能,則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補償費22346.7元;補辦補繳醫療保險,若補辦補繳不能,一次性賠償申請人醫療保險損失1442.6元;補辦補繳失業保險,若補辦補繳不能,一次性賠償申請人失業生活補助費損失2887.5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2月6日進入被申請人處工作。在工作期間,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未依法為其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拖欠申請人20XX年6月份的工資。申請人多次要求被申請人為其辦理各項社會保險,被申請人一直拒絕。20XX年6月期間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自己每月支付300元的社保費用為條件才為其辦社保,申請人拒絕了被申請人的違法要求。同月29日被申請人以申請人拒絕其違法要求為由違法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合同。

  現申請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特向貴委依法提起仲裁。懇請貴委依法裁決。

XXX

20XX年X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簡易版7

  申請人:

  被申請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區xxx路xxx號。電話:xxx。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xxx

  請求事項:

  一、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5200元(月平均工資2600元x2)。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xx年6月至xx年6月加班費共54455.15元,其中:

  1、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8670.34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4667.58元;

  2、休息日加班費24893.79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6223.44元;。

  以上二項合計:xxx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xxx年10月進入被訴人單位工作,任司機一職至今。xx年12月28日,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申請人為總務部司機,約定申請人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為700元,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5天。但事實上,被申請人要求我除每週正常工作5天處,星期六、日還要求我隨時出車,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車均有打卡記錄,由公司保管,請仲裁庭要求被申請人提供我的xx年6月至xx年6月間的考勤記錄)。另外,休息日也是隨時出車加班,我早上6時30分出車接送公司員工上班,直到18時10分接公司員工下班,送完員工需要到20時,除去中午吃飯和休息時間1個小時、平均每日延長工作3個小時以上,同時,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隨時候命出車加班,具體時間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記錄為準。

  我為被申請人加班,但被申請人卻沒有按《勞動法》的規定給我安排補休,也沒有按規定為我支付加班費。從被申請人發給我的工資條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時數、加班工資均為零,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940元(xx年7月1日雙方協商將我的合同工資變更為940元)為基數計算,xx年6月至xx年6月間,被申請人拖欠我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8670.34元(940元/21.75x1.5倍x3個小時x4周x12個月x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時間加班費24893.79元(940元/21.75x2倍x8個小時x3天x12個月x2年)未付。為此,我多次找被申請人領導協商要求支付,被申請人均予以拒絕。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項和46條第1項的規定,我於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請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被申請人提出瞭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由於被申請人拒絕支付我的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支付我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申請人:xxx(簽名)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簡易版8

  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所地:身份證號:聯絡方式:

  被申請人:企業登記名稱,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聯絡方式:

  仲裁請求:

  1、請求依法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2、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拖欠的工資 元。

  3、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元。

  4、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另一部分 元。

  事實和理由:申請人自年月日透過應聘或朋友介紹的方式入職被申請人處,從事工作,月工資元。工作期間被申請人是否與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註明離職原因。

  申請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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