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層宣告書格式(標準)

管理層宣告書格式(標準)

  管理層宣告是指被審計單位管理層向註冊會計師提供的關於財務報表的各項陳述,那麼,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分享的管理層宣告書格式(標準),歡迎閱讀參考。

  管理層宣告書格式

  __________會計師事務所並_______註冊會計師:

  本公司已委託貴事務所對本公司_______年___月___日的資產負債表,_________年度的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股東權益變動表以及財務報表附註進行審計,並出具審計報告。

  為配合貴事務所的審計工作,本公司就已知的全部事項作出如下宣告:

  1.本公司承諾,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_______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財務報表是我們的責任。

  2.本公司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_______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________年度財務報表,財務報表的編制基礎與上年度保持一致,本公司管理層對上述財務報表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擔責任。

  3.設計、實施和維護內部控制,保證本公司資產安全和完整,防止或發現並糾正錯報,是本公司管理層的責任。

  4.本公司承諾財務報表符合適用的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公允反映本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情況,不存在重大錯報,包括漏報。貴事務所在審計過程中發現的未更正錯報,無論是單獨還是彙總起來,對財務報表整體均不具有重大影響。未更正錯報彙總表附後。

  5.本公司已向貴事務所提供了:

  (1)全部財務資訊和其他資料;

  (2)全部重要的決議、合同、章程、納稅申報表等相關資料;

  (3)全部股東會和董事會的會議記錄。

  6.本公司所有經濟業務均已按規定入賬,不存在賬外資產或未計負債。

  7.本公司認為所有與公允價值計量相關的重大假設是合理的,恰當地反映了本公司的意圖和採取特定措施的能力;用於確定公允價值的計量方法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並在使用上保持了一貫性;本公司已在財務報表中對上述事項作出恰當披露。

  8.本公司不存在導致重述比較資料的任何事項。

  9.本公司已提供所有與關聯方和關聯方交易相關的資料,並已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和《________會計制度》的規定識別和披露了所有重大關聯方交易。

  10.本公司已提供全部或有事項的相關資料。除財務報表附註中披露的或有事項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應披露而未披露的訴訟、賠償、承兌、擔保等或有事項。

  11.除財務報表附註披露的承諾事項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應披露而未披露的承諾事項。

  12.本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影響財務報表公允性的.重大不確定事項。

  13.本公司已採取必要措施防止或發現舞弊及其他違反法規行為,未發現:

  (1)涉及管理層的任何舞弊行為或舞弊嫌疑的資訊;

  (2)涉及對內部控制產生重大影響的員工的任何舞弊行為或舞弊嫌疑的資訊;

  (3)涉及對財務報表的編制具有重大影響的其他人員的任何舞弊行為或舞弊嫌疑的資訊。

  14.本公司嚴格遵守了合同規定的條款,不存在因未履行合同而對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

  15.本公司對資產負債表上列示的所有資產均擁有合法權利,除已披露事項外,無其他被抵押、質押資產。

  16.本公司編制財務報表所依據的持續經營假設是合理的,沒有計劃終止經營或破產清算。

  17.本公司已提供全部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相關資料,除財務報表附註中披露的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

  18.本公司管理層確信:

  (1)未收到監管機構有關調整或修改財務報表的通知;

  (2)無稅務糾紛。

  19.其他事項

  【註冊會計師認為重要而需宣告的事項,或者管理層認為必要而宣告的事項。例如:

  1.本公司在銀行存款或現金運用方面未受到任何限制。

  2.本公司對存貨均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予以確認和計量;受託代銷商品或不屬於本公司的存貨均未包括在會計記錄內;在途物資或由代理商保管的貨物均已確認為本公司存貨。

  3.本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大股東及關聯方佔用資金和擔保事項。】

  附件:未更正錯報彙總表

  _______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財務負責人:(簽名)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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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計證據

  (1)將管理層宣告作為審計證據的特定情形

  對於某些對財務報表具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而言,比如涉及管理層的判斷、意圖以及僅限於管理層知悉事實的事項,可以合理預期除實施詢問程式獲得的證據外,不存在其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在這種情況下,註冊會計師應當將詢問的結果取得管理層的簽字確認,獲取書面宣告。

  (2)收集審計證據以支援管理層宣告

  管理層宣告是來自於被審計單位內部的一種證據,較之外部獨立來源的證據,不具有獨立性,證明力較弱,其本身不能構成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並作為發表審計意見的基礎。當管理層宣告的事項對財務報表具有重大影響時,註冊會計師應當實施下列審計程式:

  ①從被審計單位內部或外部獲取佐證證據;

  ②評價管理層宣告是否合理並與獲取的其他審計證據(包括其他宣告)一致;

  ③考慮作出宣告的人員是否熟知所宣告的事項。

  (3)管理層宣告不能替代其他審計證據

  註冊會計師不應以管理層宣告替代能夠合理預期獲取的其他審計證據。如果不能獲取對財務報表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影響的事項的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而這些證據預期是可以獲取的,即使已收到管理層就這些事項作出的宣告,註冊會計師仍應將其視為審計範圍受到限制。

  (4)管理層宣告與其他審計證據相矛盾時的處理

  如果管理層的某項宣告與其他審計證據相矛盾,註冊會計師應當調查這種情況。必要時,重新考慮管理層作出的其他宣告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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