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宣告公證需要的資料
辦理宣告公證需要的資料
辦理宣告公證需要什麼資料?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辦理宣告公證需要的資料,歡迎閱讀,希望對大家有用。
宣告公證相關文字
一、 告知書樣本
告 知 書
公證申請人:
根據您的要求,我處已受理了您的公證申請,並指派公證員 承辦,現將辦理公證的相關事宜告知如下:
您的權利:
1、申請公證員迴避的權利;
2、 在公證書出具前撤回公證申請的權利;
3、 對談話筆錄進行核對和修改的權利;
4、 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有依照法定程式申請提供法律援助的權利;
5、 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係人認為公證書有錯誤的,有提出複查請求的權利。
6、 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係人對公證書的內容有爭議的,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
您的義務:
1、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2、 如實回答公證人員的提問,陳述事實真相,不得虛假陳述,不得提供虛假證據,若做出虛假陳述及提供虛假證據需承擔相應的民事及刑事責任;
3、 按照規定在申請辦理公證時預先支付公證費用;如因當事人原因中途撤回公證申請,公證已經辦結的`公證費不予退還;已經受理未辦結的退還50%公證費;
4、 提出迴避申請的,應當在公證書作成前提出;
宣告書公證的法律意義和後果:宣告書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宣告人的申請,依法證明宣告人的宣告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宣告書公證的意義在於透過公證機構證明宣告人的意思表示真實,使接受宣告書的個人或者組織得以確認宣告人的態度,從而產生相應的法律後果
宣告書公證辦理後,宣告人對其宣告的內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後果。
提示:
1、宣告未婚或者未再婚的,相關部門可能會認為不足以證明宣告人的婚姻情況而不予採納;
2、宣告放棄繼承權的,在遺產處理之後,此放棄行為不可撤銷;
3. 宣告書公證僅證明宣告行為的真實合法,宣告人對其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若並非由於公證人員的過錯造成的損失,公證處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上述內容已閱(或已經宣讀):
公證當事人:
二 年 月 日
二、 筆錄樣本
談話筆錄
談話時間: 談話地點:
談話人: 記錄:
公證當事人: 性別 出生日期 住址
公證類別:
?:你的情況
!:我是某某,今年 歲,是某單位職工
?:來申辦何公證事項
!:我因 ,前來申請辦理宣告書公證
?:宣告書的主要內容
!:1、2、3、
?:是否有宣告書
!:有(或者無,請公證員代為起草)
?:宣告內容是否真實
!:是
?:對宣告書的內容是否明確及認可
!:是
?:宣告是否出於自願
!:是
?:宣告書公證辦理後,需承擔宣告的法律後果,你是否清楚
!:是,我清楚,
?:宣告公證書是由你本人領取還是可以由其他人領取
!:
?:對《告知書》是否已經閱讀,對告知書中內容是否已經知悉,是否申請公證員迴避
!:我已經閱讀(或經由公證員宣讀)過,對告知書的內容都已經瞭解,我不申請回避,保證所提供的相關證明檔案均屬實,自願承擔因虛假材料或作出虛假陳述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上述內容已閱(或已經宣讀):
公證當事人:
二OXX年 月 日
宣告公證書
公 證 書
[ ] 證字 號
茲證明某某(男或女,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住XXXXXXXXXXXX,身份證編號:XXXXXXXXXXXXXXXXX)於某年月日來到我處,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宣告書》上簽名(蓋章並按右手食指印)。
注:對某些未能核實內容的《宣告書》,可在此位置加上註釋:(注:前面《宣告書》所涉內容未經本處核實。)
某某市某某公證處
公證員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