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保護宣告
智慧財產權保護宣告
智慧財產權是指人類智力勞動產生的智力勞動成果所有權,那你們,下面是CN人才公文網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宣告,供大家閱讀參考。
智慧財產權保護宣告1
本網站是xx市城市管理局(xx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提供行政辦事服務和公共服務的第一視窗,權威釋出本機關資訊的第一平臺及政務公開的主渠道,解答公眾疑惑及瞭解社情民意的第一橋樑,提升電子政務服務及行政辦事效率的主要載體,創新社會管理方式的有效途徑和重要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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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智慧財產權
(一)域名、標識及專有名稱。
本網站所使用的xxxxx以及本網站的其他註冊域名、商標標識及專有名稱均受到相關法律保護。未經網站所有者書面同意,任何單位及個人均不得將上述域名、商標及專有名稱進行容易引起混淆或歧義的使用。本網站所使用的網站標識、標記、LOGO標識、中英文名稱等均為本網站專有標誌,未經網站所有者書面同意,任何人不得使用、模仿、仿製和修改。
(二)著作權。
本網站包含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圖片、圖案、網頁、視像及聲音內容、資料庫、程式、LOGO標識、版面設計、專欄目錄與名稱、內容分類)的所有權歸xx市城市管理局(xx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及相關權利人所有。
本網站的內容和軟體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國際公約中有關著作權保護的規定以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保護。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將本網站提供的內容與服務用於商業、盈利性活動;將本網站提供的內容與服務用於非商業用途時,應遵守著作權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侵犯網站所有者及相關權利人的權益。
(三)著作權異議。
如權利人認為本網站內容中所涉及的文字、圖片、聲音和影片資料等內容(以下簡稱“資料”)侵犯其著作權的,應及時書面通知本網站,並應附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本網站將依法刪除被指侵權的“資料”或斷開相應的連結;但如權利人未能提供有效身份證明、著作權屬證明及涉及侵權事實的證據,視為未提出異議。因權利人的書面通知導致本網站錯誤刪除“資料”,或者錯誤斷開與“資料”的連結的,本網站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轉載。
本網站的內容或服務禁止進行商業目的性的轉載或摘編;非商業目的性轉載或摘編,應註明“來源:xx政府線上”。任何媒體、網站、其他單位或個人在轉載或摘編時,不得對本網站的內容或服務原意進行曲解、修改。否則,本網站將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出於傳遞更多資訊之目的,本網站摘編或轉載屬於第三方的資訊並註明具體的來源,但並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任何媒體、網站、其他單位或個人從本網站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註明的資訊來源,並自行承擔著作權法等相關法律的責任。
二、網站使用規定
未經網站所有者書面許可,任何商業性網站不得建立與本網站及其內容的連結。未經網站所有者書面授權,任何人不得建立本網站的映象(包括全部或區域性映象)。
本網站努力確保釋出資訊、資料等內容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若網站內容與紙質檔案相關內容不一致時,以紙質檔案為準。
為方便使用者查詢有關的內容與服務,本網站提供若干外鏈的網站及服務。本網站對這些外鏈的`網站及其內容不進行控制,也不負任何責任。請使用者在使用該類網站所提供的服務時注意瀏覽這些網站的相關規定,並自行判斷可能帶來的風險,以決定是否使用這些網站提供的內容或服務。
三、免責宣告
請正確理解和借鑑本網站相關資訊、內容和服務。本網站對本網站上所有由第三方提供的資訊、內容和服務,或者連結到第三方網站上的資訊、內容和服務,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擔保。本網站對使用本網站資訊、內容和服務而產生的糾紛、爭議、侵權、索賠等事宜,不承擔任何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直接的、間接的或偶發的損失。
本宣告的修改及更新權均屬於“xx市城市管理局(xx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入口網站。
特此宣告。
智慧財產權保護宣告2
xxx上刊載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報道、圖片、聲音、錄影、圖表、標誌、標識、廣告、商標、商號、域名、軟體、程式、版面設計、專欄目錄與名稱、內容分類標準以及為註冊使用者提供的任何或所有資訊,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適用之國際公約的保護,相關權利由xx晚報社、xxx站及其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未經本網書面許可,任何人不得引用、複製、轉載、摘編、做映象或以其他方式使用xxx的上述全部或部分內容。對於有上述行為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1、凡本網註明“來源:xx晚報”或“來源:xxx”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圖片、音訊影片、美術設計、程式及多媒體等資訊,版權均屬xxx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單位和個人均不得轉載、連結、轉帖或以其他方式複製傳播。與本網簽訂相關協議或已經獲得本網書面授權許可的媒體、網站或單位和個人,應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並註明“來源:xxx”。
2、凡本網註明來源非“xx晚報”或“xxx”的所有內容均為轉載,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圖片、音訊影片、美術設計、程式及多媒體等資訊,其目的在於傳遞更多資訊,並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果其他媒體、網站或單位和個人使用,必須經過著作權人合法書面授權,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使用時保留本網註明的“稿件來源”,並自負法律責任。如果擅自篡改為“稿件來源:xxx”,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3、本網的特約評論稿,僅代表評論人個人觀點,並不代表本網觀點。
4、對於非法、不當轉載或引用本網內容而引起的民事糾紛、行政處理或其他損失,本網不承擔責任。
智慧財產權保護宣告3
為了貫徹落實《教育部、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糾風辦關於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xxx]1號)和《xx省教育廳、xx省新聞出版局、xx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xx省政府糾風辦關於加強我省中小學教輔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豫教基二[xxx]88號)精神,依法維護智慧財產權權利人與合法授權出版者的權益,促進出版業良性可持續發展,特做出如下宣告:
(一)xxxx出版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社)系xx版各類教科書的著作權人。
(二)未經xx社許可,編寫、出版、發行配xx版各類教科書使用的教學輔導用書、報紙、雜誌,開發、銷售配xx版各類教科書使用的電子期刊、電子產品,透過資訊網路傳播的形式使用xx版各類教科書,以及其他未經許可使用xx版各類教科書的行為,均侵犯了xx社的著作權,xx社將透過法律手段追究侵權單位和個人的法律責任。
(三)經xx社授權的單位,有權在許可使用合同約定的範圍內編寫、開發、製作、出版、發行配xx版各類教科書的相關產品,可在其產品上標註“經xxxx出版社有限公司授權使用”或“配xx版”字樣。
(四)“xx版”是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註冊登記的商標,商標權人是xx社。任何單位、個人未經xx社的許可在其產品或服務中使用“xx版”註冊商標,均涉嫌侵犯xx社的商標權。xx社將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經xx社授權的單位,可在其產品上使用“xx版”註冊商標。
(五)xx社已授權xxxx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傳媒)原創版《同步解析與測評》、《課時練》教輔在xx市場發行以及下屬海燕出版社、大象出版社分別負責相關教輔產品的編輯、製作、出版工作,品種分別為:《學習與鞏固》叢書(1-6年級)、《基礎訓練》(7-9年級)、《高中學習指導》(高中1-3年級),並且全部入圍《xx省xxx-xxx學年中小學教輔材料公告目錄》。
(六)對於發生在xx省境內的未經許可使用xx版教科書的侵權行為,xx社和xx傳媒將共同使用法律手段予以追究。在必要情況下,xx社將依法授權xx傳媒代表其實施必要的維權手段。
特此宣告。
xxxx出版社有限公司
xxxx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xxx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