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工作人員績效考核辦法請示報告

區工作人員績效考核辦法請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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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xx市xx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xx區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的通知(府辦發[2010]145號)、《xx市xx區衛生局關於印發xx區衛生系統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單位及工作人員績效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衛發[2010]92號)等檔案精神,結合單位實際,經單位職代會集體研究提出、職工大會討論透過,特制定本單位工作人員績效考核辦法請示如下:

  一、考核原則

  (一)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考核方案和考核程式、結果公開,對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進行公正、公平地績效評價,自覺接受服務物件的評議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督。

  (二)績效掛鉤原則。績效考核結果與政府補助、單位主要領導和工作人員相關利益相結合,按勞取酬、績效優先。

  二、考核物件

  本單位除由區衛生局考核的中心主任外的在編正式工作人員。

  三、績效考核方法

  (一)考核內容

  主要考核本單位工作人員的履職情況、服務數量、服務質量、勞動紀律、醫德醫風、群眾滿意度等。考核細則及評分標準見附件1、附件2。

  (二)考核週期

  考核週期為半年一次,並將工作人員的考核結果於次月報區衛生局備案。

  (三)考核程式

  單位召開職工會進行民主測評,單位考核小組按照考核標準量化評分,結合民主測評情況,提出考核等次意見,經單位考核領導小組審定,並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按考核結果兌現績效工資。

  (四)考核結果確定

  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實行百分制,按照各項績效考核細則評分。考核結果分為四個等次: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分值90分及以上為優秀,優秀等次比例不超過20%,按考核得分高低從高到低依次確定人數;90分以下至70分及以上為稱職,70分以下至60分及以上為基本稱職,60分以下為不稱職。

  四、考核結果的應用

  單位對工作人員績效考核結果是其績效工資分配的依據。績效工資包括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基礎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60%。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佔25%)、物價水平(佔25%)、崗位職責(佔25%)和社會公益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佔25%)四方面因素。

  單位工作人員的基礎性績效工資中,體現崗位職責和社會公益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部分應根據考核結果發放。考核結果為稱職及以上等次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全額兌現;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等次的,本人基礎性績效工資中體現崗位職責和社會公益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部分扣減50%;考核結果為不稱職等次的,本人基礎性績效工資中體現崗位職責和社會公益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部分全部扣減。

  單位工作人員因各種原因被扣減的基礎性績效工資部分,納入本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在區衛生局核定的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內,由單位根據工作人員考核得分情況按係數進行分配(計算方式: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人數係數總和*個人係數=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

  1、副主任、工會主席根據區衛生局目標考核結果確定等次後,按照衛生局對本單位考核優秀等次1。6係數、合格等次1。5係數、基本稱職1。3係數、本人考核不合格取消獎勵性績效工資或衛生局規定的發放比例執行。

  2、根據(衛發[2010]92)檔案精神,社群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黨組織主要領導應符合區委[2008]1073號檔案規定的條件並按程式選舉產生。我中心餘忠福同志黨內書記職務未按規定程式進行選舉,考慮餘忠福現黨內工作和分管工作,獎勵性績效按介於副主任和中層幹部之間1。4係數發放,優秀加0。1係數。

  3、中層(正)幹部1.3係數,中層(副)幹部1.2係數,優秀加0.1係數。

  4、醫生按1.15係數,優秀加0.1係數。

  5、護士按1.05係數,優秀加0.1係數。

  6、行政後勤按1.0係數,優秀加0.1係數。

  (三)績效考核結果將作為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職務職稱晉升、續聘與解聘的重要依據

  五、相關政策規定

  (一)病假、延長產假累計超過6個月及以上的,從次月起連續6個月基礎性績效工資按70%計發,當年(度)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病假、延長產假累計超過4個月未達到6個月的,從次月起連續4個月其基礎性績效工資按80%計發,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得超過同類人員的70%;病假、延長產假累計超過2個月未達到4個月的,從次月起連續2 個月其基礎性績效工資按90%計發,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得超過同類人員的90%;病假、延長產假在兩個月以下的`,其績效工資發放按照單位制定的相關績效考核規定辦理。一個月中事假累計超過7個工作日不足10個工作日的,次月基礎性績效工資按50%計發,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事假累計達到或超過10個工作日的,次月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等次的人員,其次年(度)基礎性績效工資按同類人員的90%計發,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得超過同類人員的60%;年度考核為不稱職等次的人員,其次年(度)基礎性績效工資按同類人員的70%計發,當年(度)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三)受黨紀政紀處分的,按下列情形處理:受到黨內警告或行政警告處分的,扣發3個月基礎性績效工資,6個月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過,記大過處分的,扣發6個月基礎性績效工資,當年(度)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或降職以上處分的,扣發當年基礎性績效工資,兩年(度)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四)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強制收容教育、強制戒毒、羈押期停發所有績效工資。經審查核實後,如不構成刑事犯罪未受到行政處罰或黨紀政紀處分的,補發其停發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既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又受到行政處罰的,按其中影響期限長的期限扣發或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

  以上“基礎性績效工資按一定比例計發”或“在一定時限內扣發基礎性績效工資”指基礎性績效工資中體現地區經濟發展和物價水平的部分按“一定比例計發”或“不予計發”;基礎性績效工資中體現崗位職責和社會公益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部分,仍根據本人考核結果掛鉤辦法執行。

  妥否,請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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