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衛生監督所年終總結

動物衛生監督所年終總結

  今年以來,天門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在省、市主管部門的正確領導和指導下,結合我市實際,以規範基層分所建設為抓手,以狠抓痕跡管理為手段,以提升動監執法隊伍素質和能力建設為核心,嚴格按照《20xx年全省動物衛生監督工作要點》要求,全面履行動物檢疫、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及動物產品安全監管職責,積極創新監管方式,推行精細管理和服務,各項業務工作都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一、基本情況

  截止11月底,全市共實施產地檢疫生豬94.6萬頭,牛羊 3.86萬頭,家禽1752萬羽;共檢疫屠宰生豬11.35 萬頭,牛羊 2.69萬頭;稽核辦理《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37 份,《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6 份;共開展瘦肉精等違禁物、投入品抽查抽檢專項行動 11 次,抽樣15486 批次,病死生豬無害化處理67339 頭,立案查處各類違法案件10起,現已全部結案歸檔。

  二、主要工作

  (一)全面落實動物檢疫工作

  1、規範檢疫出證。

  (1)嚴把產地檢疫關。以現有七個動物檢疫集中申報點建設和管理為抓手,根據全市各地動物飼養量分佈以及方便群眾就地就近報檢的要求,我市設立了城區、拖市、漁薪、嶽口、皂市、盧市、仙北七個動物檢疫集中申報點,每個點覆蓋4-5個鄉鎮,做到聯片設點、分割槽報檢。

  一是狠抓報檢點的規範建設以及日常監管,切實做到“四個統一、四個落實”,即:統一報檢標誌、統一著裝持證上崗、統一服務流程、統一收費標準;落實站點、落實人員、落實職責、落實獎懲。七個申報點人員全部由市動物衛生監督所派駐,每個點設有檢疫員2名,每個鄉鎮和大型規模場各聘請一名協檢員,明確了各報檢點檢疫員、協檢員、動物經紀人職責。

  二是嚴格程式,實行“一崗雙責”監管機制。首先動物經紀人、調運戶或畜主申報後,由所在鄉鎮協檢員到場稽核養殖檔案、畜禽標識等並進行臨床檢查,對符合出證條件的,填寫由市動監所印製的動物檢疫初檢表,經紀人或調運人憑此表到就近的集中申報點換檢疫證,在換證時由派駐檢疫員再次對動物複檢,用“瘦肉精”試紙卡按每車頭數2%比例抽取尿樣,待檢疫和檢測合格後才能出具檢疫合格證明,對不合格的嚴格按有關規定處理。

  三是嚴格執行“三個必須、三個嚴禁”的規定(即必須臨欄到場檢疫、必須按規範填寫檢疫證明、必須嚴格按標準收費、嚴禁買賣轉讓檢疫證明、嚴禁對無耳標、無免疫證明或未經“瘦肉精”監測的動物出具檢疫證明、嚴禁非檢疫人員開具檢疫證明),確保受理申報動物檢疫率、到現場或制指定地點檢疫實施率、操作到位率、進入運輸和流通持證率均達100%。

  (2)嚴把屠宰檢疫關。堅持“嚴把三關,搞好五項登記”(即:憑證進場關、檢疫檢驗關、出場驗證關,進場檢疫登記、屠宰檢疫登記、瘦肉精檢測登記、環境消毒登記、無害化處理登記),切實執行“四不準一處理”規定,進一步落實了屠宰檢疫申報制度,明確申報程式、申報時限、申報內容。市城區中心屠宰場實行24小時值班和同步檢疫,同時按5%比例抽檢瘦肉精,全市屠宰檢疫申報率和受理率均達到了100%。

  (3)嚴格審批把好種用乳用動物進出口關。一是嚴格按照《天門市跨市州調運種乳用動物管理辦法》狠抓落實,嚴把省內調運用種用動物檢疫關;二是對跨省引進種乳用動物嚴格規範檢疫審批,建立了審批記錄和歸檔制度,檢疫審批率均達100%;三是嚴格執行對跨省調運種用乳用動物的落地報告和隔離觀察制度。

  (4)做好其它動物和動物產品檢疫。根據我市實際主要開展了種用動物精液、種蛋、胚胎和毛蹄骨角皮等動物產品的檢疫。

  (5)嚴把檢疫出證關。我市嚴格按照“六條禁令”和“湖北省動物檢疫監督執法十不準”規定,嚴禁非官方出證,嚴禁不按規定出具檢疫證明,到目前為止,全市無一起違法違紀事件發生。

  2、強化動物檢疫工作保障。

  一是新增屠宰監管8個編制人員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二是確保每年畜產品安全經費30萬元落實到位;三是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動物檢疫工作的責任機制、考核機制和獎懲機制,簽好各類工作責任狀,推動全市動物檢疫工作的有效開展。

  3、狠抓痕跡化管理。

  建立健全官方獸醫、指定獸醫人員的准入、培訓、考核以及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我市執法隊伍法律素質、業務素質、紀律素質和實際操作能力。一是以《中國動物檢疫》雜誌為基礎,定期組織全體執法人員開展業務學習培訓,截止目前我們舉辦了四期官方獸醫培訓班;二是利用每週四下午學習日組織培訓,由所班子成員輪流授課,指導全體執法人員熟練掌握《動物檢疫工作記錄規範》有關要求和填寫說明,指定專人負責動物檢疫工作記錄表(單)的使用與管理,按規定做好各項記錄工作。在落實養殖、屠宰、交易監管執法制度和記錄表格的同時,重點加強產地檢疫工作痕跡化管理,對各種檢疫記錄表(單)中動物種類、檢疫數量、單位、檢疫地點等內容做到填寫真實、準確,以便追溯管理,提高日常監管效率。

  (二) 完善規範三個“十有五上牆”建設

  “十有五上牆”是我市對照國家行業行規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相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總結歸納後形成的易記易操作對業務工作提出的一項硬性要求,近年來我們不斷完善和規範,取得了明顯效果。

  1、規範宰場檢疫室“十有五上牆”建設。“十有”即:有檢疫室、有辦公桌椅、試劑櫃、有顯微鏡、有快速檢驗箱、有檢疫器械、有成套防護設施和消毒設施、有應急燈、有檢疫程式掛圖、有各種管理制度、有各種登記。“五上牆”即:檢疫員公示欄、檢疫工作各種監管制度、檢疫程式圖、法律規章、湖北省動物檢疫員十不準上牆。全面優化了工作環境,強化了工作紀律,提升了檢疫人員的敬業精神和專業技能,充分發揮了宰場檢疫室的檢疫堵疫功能。

  2、規範飼料獸藥“十有五上牆”建設。在全市規範飼料獸藥經營行為上實施 “十有五上牆”制度(“十有”:有經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有固定門面,且經營場所整潔、衛生;有倉庫,倉儲條件達到國家標準;有從事本專業人員,熟悉飼料獸藥相關專業知識;有貨架、鋪墊板,且貨物分類擺放,標識醒目;有專用冷藏裝置,生物製品嚴格按規定存放,不得與他物混裝;有購銷合同書,與生產廠家簽定採購質量保證合同;有管理制度,將全市統一製作的管理制度公示上牆;有產品登記合格證書;有進貨記錄、銷售記錄,認真填寫全省統一印製記錄本。 “五上牆”:從業人員公示、管理制度、獸藥經營許可證及GSP證書、工商營業執照、監督舉報電話上牆),加大經營門店巡查力度,不達標的督促限期整改,透過控管增強經營戶的行業自律和誠信經營意識。

  3、規範完善規模養殖場防疫條件“十有五上牆”建設。規模養殖企業是我市重點監管物件,我們要求全市51家市管規模養殖場(企業)“十有五上牆 ”建設必須達到規定標準,重點做好三個方面的工作:①規範養殖檔案的管理。一是要求各規模場固定專人管理;二是開展專題培訓,統一填寫要求;三是開展產地檢疫時由檢疫員現場檢視養殖檔案;四是對檢查驗收不符合要求的督促限期整改。②強化規模養殖場動物衛生監管,加大對動物防疫條件的現場稽核力度,凡達不到稽核要求的不發《動物防疫合格證》,必須要求限期整改到位。③加強無害化處理設施裝置的檢查。我市結合無害化處理補助的發放對一些重點養殖場進行了現場稽核,凡沒有無害化處理設施的一律取消或減少補助的發放,督促重點養殖場限期進行了整改,確保養殖環節監管到位。

  (三)鞏固健全“瘦肉精”監管常態機制

  經過幾年的實踐,我市“瘦肉精”抽檢及專項整治工作已形成常態機制。一是把“瘦肉精 ”集中拉網式普查與春秋兩季動物疫病免疫工作相結合,重點對全市年出欄50以上規模豬場進行地毯式抽樣檢測;二是把集中抽檢和不定期抽檢有機結合,對大中型養殖場由市動物衛生監督所直接抽檢,其他中小養殖場由所在鄉鎮防檢分站實施到位,對重點鄉鎮、重點區域、重點部位進行不定期抽樣監測。三是實施屠宰檢疫與“瘦肉精”檢測同步。對全市定點屠宰場特別是中心城區等主要屠宰場實施“瘦肉精”檢測與屠宰檢疫同步檢測機制,最大限度地遏制了病死畜禽及其產品進入流通領域和消費市場。截止目前,全市“瘦肉精”專項監測13286 批次,其中春秋季集中普查抽檢9726 批次,定點屠宰“瘦肉精”監測3560 批次,未發現一起“瘦肉精”檢測陽性案例。

  同時我市還進一步加大了對飼料、獸藥、市場上畜產品獸藥殘留以及非法使用違禁藥物(包括禁用抗生素)的監測和抽查力度。到目前為止,我市共抽檢飼料樣39 份,獸藥 10批次,豬肉11 份,牛肉14 份,豬肝12 份,雞肉10 份,雞蛋12 份,豬尿12 份分別送省檢測,全市未發現一例違規樣品。

  (四)嚴厲打擊各種違法經營行為

  1、開展春季飼料獸藥打假專項整治活動。今年3月,按照《省畜牧獸醫局關於組織開展20xx年第一次假劣獸藥查處活動的通知》要求,我所迅速行動,成立專班,紮實有效地開展了春季飼料獸藥打假專項整治活動。活動中,執法人員對全市8家飼料企業、2家獸藥生產企業、52家飼料經營企業、31家獸藥經營企業(透過GSP認證)、32家市直規摸養殖場進行了全方位檢查。對生產企業重點檢查了生產記錄、原料採購、生產車間、小料庫房;對經營企業重點檢查了“十有五上牆”建設是否規範、採購銷售記錄是否完善、質量負責人是否在崗、獸藥標籤及說明書是否合法等,嚴厲查處過期、標籤和說明不規範、含量不達標或超標及假劣獸藥產品;對養殖場重點檢查藥房、養殖檔案中採購與使用記錄,嚴厲打擊非法使用人用藥品、濫用抗生素等行為,監督養殖企業健全獸藥使用記錄並嚴格落實休藥期制度。

  2、開展獸藥市場專項整頓活動。4-11月,我所以全省開展的“獸藥標籤和說明書規範行動”為契機,組織執法人員在全市相繼開展了三次獸藥市場規範行動專項整頓活動。執法人員嚴格按照農業部發布的第2066號、2071號公告要求,對全市獸藥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所銷售及使用的獸藥產品進行地毯式檢查,重點檢查了獸藥經營企業產品廠家生產許可證號、產品批准文號、有效期限、經營購銷紀錄等情況,並現場透過“中國獸藥資訊網”對所有經營產品逐一核實。檢查中共出動執法人員92人次,檢查獸藥經營企業31家,使用單位32家,登記檢查獸藥品種532個,對記錄不規範的經營企業現場責令整改2家。經檢查,全市未發現一起違禁藥物產品和假劣獸藥。

  3、開展動物診療機構專項檢查活動。7月,為進一步加強動物診療機構監督管理,規範動物診療機構行為,我所組織執法人員對城區動物診療機構進行了專項檢查。按照省局通知要求,執法人員現場對《動物診療許可證》的`辦理真實和有效情況、執業獸醫註冊上崗情況、制度公示和執行情況、病歷、處方箋記錄情況、獸藥使用情況、病死動物、病理組織和醫療廢棄物處理情況等進行了嚴格的檢查,在檢查中發現存在記錄不規範的,及時提出了整改意見並責令其限期進行了整改。

  4、抓典型案件的辦理。今年共立案10起,其中涉及未按規定使用獸藥案3起,涉嫌生產、經營不合格飼料產品案1起,涉嫌使用不合格產品案1起,生產假獸藥案1起,使用過期獸藥案2起,銷售過期獸藥案1起,未經檢疫經營生豬案1起,我們對涉案單位和個人進行了立案查處和教育,現已全部結案歸檔。

  (五)探索建立病死豬無害化處理長效監管機制

  1、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統籌規劃、因地制宜、財政補助、保險聯動”的原則,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爭取政府獎勵扶持,高標準建立了市病死豬無害化處理中心,前期投入累計已達800餘萬元。

  2、健全和完善了病死豬無害化收集體系。全市32家市管規模養殖場已於今年4月份按照統一設計、統一標準、統一施工、統一驗收方式完成冷庫建設,截止目前,市無害化處理中心冷庫和 32個冷藏收集點總計投資近120萬元,基本形成以集中處理為主、自行處理為輔的病死豬無害化處理收儲體系和執行機制。

  3、以病死豬無害化收儲體系為依託,積極爭取市委市政府領導重視和支援,制定出臺了《天門市建立病死豬無害化處理長效機制實施方案(試行)》和《天門市病死豬無害化處理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和規範了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的執行模式、監管機制、資料統計、資金撥付、社會監督等相關舉措,基本建立和形成了我市病死豬無害化處理長效機制。目前,全市病死豬集中無害化處理監管工作穩步開展,各項管理制度日益完善,駐中心官方獸醫嚴格按照《駐動物無害化處理中心工作人員職責》和《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申報及操作程式》進行日常監管,做到了“五個到位”:人員到位、制度到位、責任到位、記載到位、監管到位。同時,我所加強對病死豬收集經紀人的監管,對12名動物收集經紀人統一進行培訓並核發經紀人許可證,對其運送車輛設施及防疫要求、消毒情況、收集過程、集中處理等進行了具體監督和指導,確保監管工作有章可循、監管環節有跡可查、責任追究有據可依。

  截止10月底全市20xx年度共無害化處理病死豬67339頭,其中由市動物無害化中心集中處理31070頭(20xx年3月正式執行),且無一例隨意丟棄、販賣病死豬等違法現象發生,得到了各級領導、相關部門、養殖企業和社會各界的普遍好評和認可。

  4、建立區域性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聯合機制,實現資源共享。20xx年7月,全省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試點工作座談會在天門召開,省畜牧獸醫局蓋衛星局長在多次實地考察天門市動物無害化處理中心的工藝流程、生產能力、運作模式後在會上提出建立區域性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聯合機制,實現資源共享這一構想。為進一步落實此項工作,湖北省動物衛生監督所領導多次深入相關縣市進行全程體驗,從收集操作、運輸過程、移交工作反覆進行成本核算,並現場指導操作,9月10日第一批運送抵達外縣市病死豬成功地與天門市動物無害化處理中心實現成功對接,目前已有周邊屈家嶺管理區、沙洋縣、枝江市與天門市動物無害化處理中心實現了成功對接,截止11月底三個縣市共移交處理4841頭,所有病死豬移交嚴格按照進場消毒、卸豬、入庫、駐場官方獸醫確認、辦理移交手續、運輸車清洗消毒、出場消毒等工序進行操作,且執行良好,實踐證明了這一模式的可行性。

  (六)全面提升動物衛生監督隊伍執法能力

  今年以來,我們以找問題、尋根源、抓整改、促落實為主線,堅持學習與教育、自查與互查、評議與督查相結合,廣泛徵求意見,認真查擺問題,有力推進了“動物衛生監督執法行風規範行動”、“提素質、強能力行動”、“深化幹部作風和發展環境百日整治”等活動向縱深開展。

  1、嚴格審批程式。組織專班人員逐一清理涉及本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減少審批環節,簡化專案審批程式,繪製畜牧獸醫專案審批流程圖並予以公示,目前已精簡保留的行政審批專案有四項,即: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獸藥經營許可證、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動物診療許可證。

  2、規範執法流程。嚴格對照《畜牧法》、《動物防疫法》、《獸藥管理條例》、《飼料新增劑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從涉及畜牧獸醫行政處罰、行政確認、行政強制、行政監督檢查、行政徵用、行政備案等15個方面200多項進行了清理登記,共登記行政權利和服務事項144項。同時,根據違法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等程度,細化量化畜牧獸醫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80項,繪製了行政執法全過程流程圖,向社會公開服務承諾,公佈監督舉報電話和網址,實行政策依據、辦事程式、辦理時限、收費標準、辦理結果“五公開”。

  3、落實"兩集中、兩到位"。設立行政審批科,制定了《集中行政審批工作規範》,所有畜牧獸醫行政審批事項做到了應進必進,授權畜牧行政服務視窗“首席代表” 統一受理行政許可專案,做到了“一箇中心對外、一個視窗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條龍服務、一站式辦公”。同時推進視窗服務的標準化和服務態度的規範化建設,嚴格實行掛牌上崗;製作簡單明瞭的《辦事指南》,全面推行"五個一":給人一副好面容、見人一口文明話、待人一杯熱心茶、與人一個好環境、為人辦事一個樣,熱情文明地接待服務物件。

  4、嚴格收費標準。我局行政收費專案主要是動物產地檢疫,採取的是檢疫申報制度,所有檢疫申報嚴格按照產地檢疫規程執行。同時,我們在城區、嶽口、幹一、皂市、漁薪、夏場、白茅湖七個檢疫申報點對產地檢疫收費標準和依據、產檢程式、相關責任人、舉報電話等進行了公示,並嚴格遵照《天門市物價局、天門市財政局關於轉發降低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天價費規[2011]63)號檔案執行,無一起亂收費現象,切實杜絕“三亂”行為。

  5、規範執法行為。一是開展執法資格自查。嚴格執行“著裝、亮證、文明、規範”執法制度,對每個執法人員執法資格進行檢查,主要檢查其上崗培訓情況、掌握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情況、持有農業行政執法資格證件情況等。對證件不全、業務知識不合要求、畜牧獸醫執法工作程式、標準、規則及要求不能較好掌握的的一律不得上崗,對執法人員涉嫌違紀違規的行為堅決予以查處。二是開展執法行為自查。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動物檢疫管理辦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為準則,對畜牧獸醫執法人員是否存在任意處罰、以罰代法、不作為、亂作為以及向管理相對人“吃、拿、卡、要”等9項現象進行了清查。每名執法人員嚴格對照要求,對過去兩年,特別是近期小反芻獸疫防控中的執法工作進行全面梳理,查詢自身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漏洞,形成了自查自糾報告並經主要領導稽核後在單位內部進行了公示。

  6、規範證章標識使用管理。統一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標識,組織專人對全市動物衛生監督證章標識使用管理情況開展了清理排查,進一步規範檢疫證明的使用管理,落實“專人、專賬、專庫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動物檢疫合格證明B證的簽字官方獸醫人數,嚴肅處理不按規定出具檢疫合格證明、倒賣或偽造證章等違法違規行為。

  7、強化工作紀律。相繼制訂了行政執法回訪制度、問責追責制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完善了獎勤罰懶、獎優罰劣機制,落實了工作責任制,不斷增強執法人員服務意識和責任意識;嚴格檢查督辦,加大執行力度,在上下班紀律、公車管理、公務招待、服務事項等方面嚴格按制度辦事,用制度管人,定期對相關事項進行公示,及時對違紀違規行為進行通報,著力打造一支愛崗敬業、業務過硬、勤政高效的動物衛生監督執法隊伍。

  三、明年工作重點

  1、推進檢疫電子出證,構建動物衛生監督資訊化平臺。創新監管機制,在市畜牧獸醫局的領導下,努力建立檢疫、監督等多種資料庫,推行電子機打檢疫證明工作,構建動物衛生監督資訊化平臺。

  2、加強分所建設。以分所建設為核心,透過把漁薪、嶽口動物衛生監督分所建設為全市示範性分所,以點代面,加快動物衛生監督分所設施建設進度,提升全市分所形象和硬體水平。

  3、加強監管執法辦案力度。以“瘦肉精”集中整治、獸藥飼料打假、獸藥GSP規範、綜合執法檢查、提素質強能力行動等專項活動為抓手,強化日常執法和監管工作,加大各環節的執法辦案力度,不以罰沒代替執法,多辦大案要案,營造綜合執法氛圍,建立常態監管、例行監測、重點監控為一體的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執法長效機制。

  4、進一步規範規模場檢疫監管和飼料獸藥等投入品監管。一是加強“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的監管,對年出欄50頭以上生豬、5頭以上肉牛的養殖場戶開展拉網式檢測;規範飼料、獸藥等投入品的監管,實行年度登記備案制和定期巡查制度;二是嚴格執行“一崗雙責”式的產地檢疫模式,加大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檢疫監管力度;三是理順屠宰管理體制,強化屠宰行業管理和監督執法,加大《屠宰管理條例》學習貫徹力度,保障畜產品質量安全。

  5、全力推動病死豬集中無害化處理。一是加大病死生豬無害化處理監管力度,全面貫徹落實《天門市病死豬無害化處理方案》,推動全市病死豬無害化處理工作正常開展。二是鼓勵有條件的鄉鎮或規模養殖場(小區)選擇合適區域、場所建設病死豬收儲點,參與全市病死豬集中無害化處理的社會化營運服務,逐步開展全區域內的收集和處理工作。三是嚴格監控全市病死豬集中無害化處理執行情況和無害化處理補助資金分配拔付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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