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員工開工作經歷證明(通用6篇)

離職員工開工作經歷證明(通用6篇)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大家都有寫證明的經歷,對證明很是熟悉吧,證明是用以證明自己身份、經歷或某事真實性的一種憑證。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證明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離職員工開工作經歷證明(通用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離職員工開工作經歷證明1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於___個人______原因提出辭職,現已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特此證明!

 證明人:

20xx年xx月xx日

  離職員工開工作經歷證明2

  茲證明__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市場開發部職員,在職時間為20______年___月___日至200___年___月___日。現已辦理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證明人:

20xx年xx月xx日

  離職員工開工作經歷證明3

  姓名:XX,男,身份證號碼:XX,自20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部XX一職,至20xx年XX月X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一年間工作良好無不良表現。

  經公司慎重考慮准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XX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證明人:

20xx年xx月xx日

  離職員工開工作經歷證明4

  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於___個人______原因提出辭職,現已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

  特此證明!

 證明人:

20xx年xx月xx日

  離職員工開工作經歷證明5

  茲證明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證號碼:_____)於____年___月___日入職,擔任我公司行政部經理職務,勞動合同期限為___年。至____年___月___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交接手續,終止原勞動合同,依法解除雙方勞動關係。

 證明人:

20xx年xx月xx日

  離職員工開工作經歷證明6

  原我單位職工xx與我單位簽署的勞動合同現已履行完畢,該職工因個人發展原因,已於20xx年x月x日從我單位離職。

  經稽核,該職工在我單位任職期間的工資獎金等財務清算工作已結清,崗位交接工作已完成,雙方無經濟、業務糾紛。

  特此證明。

 證明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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