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單位開離職證明
原單位開離職證明
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要用到證明的情況還是蠻多的,證明是指由組織或個人出具的'證明有關人員或事件的真實情況的書面材料。證明到底怎麼擬定才正確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原單位開離職證明,歡迎閱讀與收藏。
原單位開離職證明1
姓名:XX,男,身份證號碼:XX,自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部XX一職,至XX年XX月X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一年間工作良好無不良表現。
經公司慎重考慮准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XX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XX部經理(簽名)XX
XX公司蓋章
XX年XX月XX日
原單位開離職證明2
甲方:xxx(單位名稱)
乙方:xx身份證號:xxxxxxxx
乙方原為甲方xxx(部門)的xx(職務),於20xx年xx月xx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係。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並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xxx
乙方簽字:xxx
20xx年xx月xx日
原單位開離職證明3
原我單位職工xx與我單位簽署的勞動合同現已履行完畢,該職工因個人發展原因,已於20xx年x月x日從我單位離職。
經稽核,該職工在我單位任職期間的工資獎金等財務清算工作已結清,崗位交接工作已完成,雙方無經濟、業務糾紛。
特此證明。
xxxx有限責任公司(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原單位開離職證明4
茲證明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在我司x部門擔任x職務。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認真負責,同事關係融洽。經個人申請准予離職,現已辦理完所有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xx公司
20xx年x月x日